原帖由 tanshen 于 9-2-2009 12:23 发表 包括工作变动等等,递出申请后,任何重大的变化,都必须先通知移民局,让移民局知道。
前面说的主申请人去世,副申请人要做的是书面通知移民局,因为主申请已不存在,那么此案子将会了结,通常情况下案子就是拒绝,申请条件已经不能满足澳洲移民局要求,既是不够分了,申请费是不退的。
副申请人如果具备资格申请,例如完成评估,IELTS考试,分数无须死亡的主申请人加分,那么可以置信移民局,商量更改申请人,但仍然可能被要求缴纳新的申请费和申请(或变更申请表格)。
如果副申请人不想去澳洲,可以不理会移民局,最好的方式还是要通知移民局:主申请人去世,否则将来副申请人再申请时会有麻烦。
当然如果不打算申请澳洲的任何签证,包括旅游签证,可以不理睬,但案子仍然继续,但这有欺骗移民局的味道(未及时通知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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