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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lease don't divorce us [打印本页]

作者: ritz    时间: 28-12-2008 00:27
标题: Please don't divorce us
http://www.flickr.com/photos/cou ... 7611501972510/show/
很感人

xblues 一定喜欢这个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28-12-2008 00:54
标题: 回复 #1 ritz 的帖子
虫虫快来看啊
作者: xblues    时间: 28-12-2008 01: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是8号提案通过的后果,真不知道提议和赞同8号提案的人是怎么想的。人家同性恋结婚是同性恋自己的事情,不管别人的事情,却遭到多方干涉,干涉者个个都表现出要死要活的样子,去干涉别人的自由。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thread.php?tid=806392





八号提案通过 加州婚姻定义倒退为一男一女 八号提案通过 加州婚姻定义回归为一男一女

来源:基督日报 | 陈丽斯 | 2008-11-06 09:18:43 更新

加州传统婚姻定义的危机终于暂告一段落。11月5日夜晚至早上7时为止已完成的95%点票结果可见,将婚姻定为一男一女结合的“八号提案”一直稳定以52% 比48%领先,证实了将传统婚姻被写入加州宪法确是大部份选民的意愿,同时亦意味着州内现时生效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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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在加州举行的一次华裔传统婚姻集会吸引了逾6千人参加支持一男一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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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加州大部份地区支持提案,反对比率较高地区集中在东岸沿岸。当中同性恋最为活跃的三藩市反对票有77%之多。

为了此次的票选,有基督教团体公投前进行了40天禁食祷告行动,而大选前数天更有上万人在圣地亚哥聚集,连续12小时禁食祷告,为要保守加州的传统婚姻。

公投前华人教会亦多次联同各族裔社群举行祷告集会,包括10月期间在加州主要城市三藩市、洛杉矶等地举行的数千人传统婚姻集会,呼吁人们投票 “Yeson8”。主办或参与教会组织包括传统家庭促进会、美国回归真神运动、大使命中心、南加华人基督徒支持婚姻修宪联盟、三藩市湾华人同工联祷会、三藩市华人基督教会联会,逾百华人教会积极响应。

在2000年,逾460万加州选民投票通过了第22号提案,表明支持一男一女婚姻的意愿。然而其后众议院一同性恋议员Mark Leno妄解民意说:加州选民的意思是不承认外州的同性婚姻,而实际上许可加州的同性婚姻。

2004年2月,三藩市长公然违法,向同性伴侣发出结婚证明书4000多份。同年10月中旬,美国教会及华人教会在华府国家广场举行“挽救婚姻危机大会”(May Day For Marriage),约10万基督徒从全美各地前来赴会,表达对同性婚姻的强烈抗议。

支持传统婚姻的ProtectMarriage.com与华人教会合力1,120,801个支持公投的签名,向州务卿申请将一男一女婚姻落入加州宪法,交付民众公投决定,“八号提案”由此而生,亦自此引起以Equality for All等组织为首的同性恋运动的激烈反应。

今年5月15日,加州最高法院4名法官以4对3比数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更是引起传统婚姻支持者、特别是教会人士的反对,纷纷呼吁选民以11月公投时手上的选票表达维护一男一女婚姻的民意。结果11月4日的选举结果证实大部份加州选民支持一男一女的传统婚姻。
作者: 宝贝不哭_219    时间: 28-12-2008 08:11
好感人啊. ....同性婚姻....貌似在OZ还是不合法的吧....
作者: xblues    时间: 28-12-2008 11: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 宝贝不哭_219 的帖子
美国加州这件事情是之前加州最高法院已经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性的提议,很多同性伴侣在法案公布以后进行了结婚登记。
后来有关人士又搞出一个8号提案反对之前作出的决定,并实施了全民公决,加州60%的人支持8号提案,因此8号提案生效。
现在,之前的法律承认的同性婚姻由于8号提案的通过,马上变成非法婚姻,政府要强制是这些人离婚(我估计可能性不大)。


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满意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异性恋反对一个完全和他们没有关系的事情。
分析一下出发点,无非是:婚姻明明是我的特权,今天你也要结婚,看看你们做的事情,绝对是我所不齿的,你结婚了,那我的婚姻算什么?反对!
有意思!
作者: farawayee    时间: 28-12-2008 22:54
变成非法婚姻,也不见得就一定会强制离婚。
所为非法,就是不承认,可以撤销或者解除。
如果非要强制离婚,就变相说明承认之前的是合法婚姻,因为只有结了婚才能离婚。
作者: 宝贝不哭_219    时间: 29-12-2008 07:00
我也搞不懂异性恋人士为什么要专门弄出个什么草案反对这个事情
作者: xblues    时间: 29-12-2008 12: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7 宝贝不哭_219 的帖子
  因为某些人认为结婚是异性恋的特权啊,如果同性恋也结婚,那就等于从法律角度上讲,承认了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一样,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作者: xblues    时间: 29-12-2008 12: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6 farawayee 的帖子
之前的婚姻已经得到最高法院的认可了,所以同性婚姻是事实上的合法婚姻。8号草案通过以后,如果修改相应的条款,应该是不承认以后的同性婚姻,已经成为事实婚姻应该是没办法改了。------------ 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

这组图片倒不是想从严格意义的法律上争取什么,其创意在于从良知和感性上唤醒人们理性的理解。
作者: ritaclin    时间: 29-12-2008 12:29
他们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呢?总不能因为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就强制打倒吧 虫有看到过反对人士的文件不?我很想看看
作者: farawayee    时间: 29-12-2008 14:16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想尝试那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而自己又不可能改变自己的性取向,所以只能给扼杀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29-12-2008 14: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好多法律名词啊,看起来头疼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lifornia_Proposition_8_(2008)
http://www.noonprop8.com/

我能想到的显而易见的原因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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