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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结婚男方一定要给女方父母彩礼钱吗? [打印本页]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02:55
标题: 结婚男方一定要给女方父母彩礼钱吗?
欢迎大家讨论讨论,呵呵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3:50
有彩礼就一定有嫁妆。那是双方父母给新人的祝福也是让他们自立门户的物质帮助。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3:52
建议LZ好好研究一下,彩礼不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表误导大家。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3:58
标题: 回复 #3 tttkoo 的帖子
在我们家那就是这样的啊,难道各地不一样?
作者: grace_zhao2002    时间: 5-10-2008 14:03
我结婚一没嫁妆.二没财礼.纯粹的白手起家.
不过我相信夫妻同心.其力断金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5:30
所以你要搞清楚,不是我们家乡的就是标准。
在古代,甚至不久前,男人在结婚前是和大家族住在一起,财产也是不分的,女人更是没有资格有财产的,顶多是自己的衣服首饰。所以通常结婚时候就是分家,就是立业,男方长辈下聘礼(彩礼)给女方家里,但是女方会加上更多的财产做陪嫁(嫁妆)带过来,这些财产是属于小家庭的私有财产。
而现在,年轻人自己都工作,有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情况不一样了,彩礼和陪嫁有时候就是走个形式。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自己工资收入都是上交父母的,总不好意思打着破四旧的幌子,两手空空,不为小家庭出力甚至傍对方的吧?难道住大街去?
作者: tiantian64    时间: 5-10-2008 16:16
一般越是落后的地方,越讲究财礼,一般居住在市区的,不讲究财礼的.
作者: 眼镜高个子    时间: 5-10-2008 16:19
不要看的那么重,给与不给都很正常。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6:26
标题: 百度上搜到的关于彩礼的定义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不少地方,许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举家债台高筑,造成了极其沉重的经济负担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6:31
标题: 法律依据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作者: 魅影妖瞳    时间: 5-10-2008 16:38
有时候不管小儿女自己的意思,父母的意见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一些比较讲究的家庭觉得必不可少的话,那么男方不给,这婚可能就结不成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6:44
标题: 相关观点1
为了女儿的幸福和尊严,我们应该向彩礼说不  
  经常有父母这样辩解,我们把女儿辛辛苦苦的拉扯大,就这样白白的送给了你,不收彩礼我们闷的慌。其实,这就是一种重男轻女思想的作怪,生女儿就应该要彩礼?
  作为父母,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生活的幸福、快乐,婚姻美满。那么,就让我们从自己做起,真正的学会尊重女儿,抛弃那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陋习,譬如收取彩礼。从自己做起,为了女儿的幸福和尊严,我们向彩礼说不。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6:46
标题: 相关观点2
我们发现,有些女人在谈恋爱的时候非常善解人意,处处为心爱的男朋友省钱。可以一到谈婚论嫁时就彷佛变了一个人,父母喊下天价彩礼,她一点都不替这个即将成为另一半的男人心疼。她的逻辑是:你父母难道不会为了儿子的婚礼准备彩礼钱吗?你父母工作这么多年的积蓄难道不是为了留在现在用的吗?哪怕让男友的父母去借钱,她也觉得是理所当然。也有些女人会说,跟你要的彩礼,将来还会作为我的嫁妆还回来……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少要点呢。当然,也有不少女人是真正不在乎彩礼的,即使没有彩礼,她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婚姻的幸福和彩礼的多少无关。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6:51
标题: 相关观点3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时至今日,人们对待“彩礼”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父母不再受彩礼的约束,而是把对儿女的婚姻祝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但是在我国农村,“彩礼”之风仍然非常盛行,一些人把嫁女儿多收彩礼看作是一种荣耀,上下左右互相攀比,形成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不少有情人被“彩礼”这个大棒打得鸳鸯各自飞,甚至造成了终身的婚姻悲剧。当然,我们并不是一味地排斥传统的东西。不过象彩礼这样一些礼仪上的东西一定要适可而止,要把孩子的婚姻幸福放在首位,改变一些歪风陋习,使婚姻走向文明化,孩子以后孝顺的机会多着呢,何必硬要把“彩礼”当作一座“门槛”,导致双方摩拳擦掌拳脚相加甚至诉诸法院。一些基层的婚姻管理部门要进行行之有效的引导,提倡婚姻的新风尚,淡化“彩礼”问题.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7:00
12楼引用的观点是错误的,等于把养老的责任归于儿子,没有儿子那么久等价于卖女儿了。
但是,大家也别忽视玲一方面,既婚后儿子,女儿对小家的责任,对父母家的责任和相关的(继承)权利。
根据现在的婚姻法,儿子女儿拥有相同的义务和权利,但是实际上呢?
有多少人(通常是男人)婚前高喊男女平等,婚后要求把GGPP接来,让媳妇孝顺;婚后坚持过年过节只能和GGPP过?又有多少人结婚拿岳父母的补贴买房,还对LP补贴娘家颇又微词?婚后家务平均做了吗?
出钱的时候喊平等,出钱出力时候又要讲传统了,无论男女,我都鄙视他们。
在当前的现实面前,有些老人或是迂腐,或是对将来不放心,要求大额彩礼,也是很可悲的,很无奈的。更何况,在某些落后的地方,女方不要彩礼嫁过去,是会被婆家小看的,甚至被全村全族笑话的,称之为“倒贴”。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7:01
LZ上天涯上看看就明白了,彩礼的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7:04
郑重申明:以上的"相关观点"全部引用自一些专题文章,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并非我个人观点
欢迎大家就主题本身进行谈论,谢谢!!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7:11
LZ口口声声地说为了女儿的幸福,要破处陋习,那么现在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婚后女儿对父母不补贴不敬孝,让父母孤独无助地老去,难道就是生女儿的父母的命里注定?如果无论男女都对自己的父母尽心赡养的话,彩礼自然就成了形式。
彩礼才是对重男轻女的无奈的反抗,要不然女儿还真是赔钱货呢,不如不要。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7:13
我个人并没有这些"彩礼"方面的疑问和烦恼,我准备明年结婚,根本没有打算考虑收什么"彩礼".
男朋友家里对这些中国的传统不是特别懂,婚礼只准备采取最简单的仪式,正在考虑在教堂结婚,比较符合他的习惯还省钱省事儿
我们都是两个人一起工作赚钱结婚,不需要也不会让双方家长出一分钱的
我始终认为感情是第一位的,婚姻的幸福也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作者: ubuntuhk    时间: 5-10-2008 17:17
标题: 回复 #18 tttkoo 的帖子
请18楼的同学注意,楼主只是提出这样一个论题让大家讨论,楼主所引用的观点和网上转帖,也是为了给大家提供论题的一些背景知识而已,并非是楼主的观点,请分辨清楚之后再发表自己的见解。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7:18
标题: 回复 #18 tttkoo 的帖子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足以说明女儿大多是非常孝敬父母的
对父母不补贴不敬孝,让父母孤独无助地老去,这样的女儿太不象话了,等她自己以后也做了母亲就会体会到父母的不易了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8:17
20楼的请注意,你懂中文吗?在15楼里我明确讲了,我批的就是她引用的观点。
另外,如果LZ不同意,她也不会引用,是吧。
在好多落后农村,女儿就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相应也没有赡养义务。怎么不说违法啊?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8:18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5-10-2008 16:18 发表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足以说明女儿大多是非常孝敬父母的
对父母不补贴不敬孝,让父母孤独无助地老去,这样的女儿太不象话了,等她自己以后也做了母亲就会体会到父母的不易了


还有说“赔钱货”的呢。咋那么“不吃肉糜”呢。
作者: tttkoo    时间: 5-10-2008 18:19
至少看看“双面胶”,“新结婚时代”,再搜索“凤凰男”。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18:21
标题: 回复 #23 tttkoo 的帖子
楼上的同学请消消火
作者: carl181818    时间: 5-10-2008 18:39
原帖由 tiantian64 于 5-10-2008 15:16 发表
一般越是落后的地方,越讲究财礼,一般居住在市区的,不讲究财礼的.


对对,一对上海人结婚,从没听说有彩礼。当然,房子家具,结婚多数的开销是男的出。

[ 本帖最后由 carl181818 于 5-10-2008 17:40 编辑 ]
作者: 妮南    时间: 5-10-2008 18:47
女的家长问男方要彩礼,这在现代人眼里比较俗气。。
作者: ubuntuhk    时间: 5-10-2008 18:51
原帖由 tttkoo 于 5-10-2008 15:17 发表
20楼的请注意,你懂中文吗?在15楼里我明确讲了,我批的就是她引用的观点。
另外,如果LZ不同意,她也不会引用,是吧。
在好多落后农村,女儿就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相应也没有赡养义务。怎么不说违法啊?


晕倒,楼主都已经申明了她转帖的观点非个人观点,只是抛砖引玉而已。我倒是被你15楼和18楼的观点搞糊涂了,到底你是支持彩礼、还是反对、还是有意不亮清观点?
作者: andyliubob    时间: 5-10-2008 19:32
又有热闹看,板凳板凳。。。。。



老婆说她妈想要彩礼,我说我这么200来斤的胖子都让你霸占了还要彩礼????

ps:兄弟我现在就3w rmb,马上要独闯au,再给出去2w,我。。。。。。。。。
作者: ritaclin    时间: 5-10-2008 19:46
标题: 回复 #29 andyliubob 的帖子
你要等量嫁妆不就完事了
作者: NEWGAY    时间: 5-10-2008 19:51
大家不要争了,现在双方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里都是只有一个,所以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有面对赡养四个老人的困难,都不能放弃。大家都是小棉袄啊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21:24
标题: 回复 #29 andyliubob 的帖子
你小子有老婆愿意跟你同甘共苦,不错啊
作者: andyliubob    时间: 5-10-2008 22:06
30楼,就是说呀,我把她带出国需要收费不??----感情加上太多这些和妓女有区别么?感情不同于生意呀,我个人感觉给彩礼这个财力太俗,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不是别人能做,你就一定要做,或能做。比方婚礼多半的想法是为了回收成本,我跟我媳妇不准备办了,关系不好的我也不去,关系好的给了,也没关系,要知道你结婚叫人家了,回头你要是不去人家的,就是事,我人在国外,难道打飞的回国?而事实情况是,我也没钱办婚礼,没钱买房,4口人住50平米,不过,我不觉得不快乐,有条件的时候我也不喜欢大房子,我胆子小,自己在家我害怕,大房子不会提升我的生活品质,我觉得是降低,适当适合舒适就好,当然如果以后有3-4个孩子房子当然要适当大的。


回j版,我这个媳妇我是相当非常满意了,就盼她好好学英文,等我稍微稳定一点就带她过来澳洲。绝对祭品,被爱感觉真幸福
作者: ritaclin    时间: 5-10-2008 22:08
原帖由 andyliubob 于 5-10-2008 21:06 发表
30楼,就是说呀,我把她带出国需要收费不??----感情加上太多这些和妓女有区别么?感情不同于生意呀,我个人感觉给彩礼这个财力太俗,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不是别人能做,你就一定要做,或能做。比方婚礼多半的想法是为了回收成本,我跟我媳妇不准备办了,关系不好的我也不去,关系好的给了,也没关系,要知道你结婚叫人家了,回头你要是不去人家的,就是事,我人在国外,难道打飞的回国?而事实情况是,我也没钱办婚礼,没钱买房,4口人住50平米,不过,我不觉得不快乐,有条件的时候我也不喜欢大房子,我胆子小,自己在家我害怕,大房子不会提升我的生活品质,我觉得是降低,适当适合舒适就好,当然如果以后有3-4个孩子房子当然要适当大的。


回j版,我这个媳妇我是相当非常满意了,就盼她好好学英文,等我稍微稳定一点就带她过来澳洲。绝对祭品,被爱感觉真幸福

大哥你这词用的怪吓人的。。。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5-10-2008 22:08
标题: 回复 #33 andyliubob 的帖子
艳福不浅啊
作者: andyliubob    时间: 6-10-2008 01:54
.........是挺吓人的呢,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beysup    时间: 6-10-2008 17:05
原帖由 ritaclin 于 5-10-2008 21:08 发表

大哥你这词用的怪吓人的。。。

而且绝对的彪悍
作者: tttkoo    时间: 6-10-2008 20:33
"如果无论男女都对自己的父母尽心赡养的话,彩礼自然就成了形式。"
而且彩礼和嫁妆都是资源拿出来的,不是"要"出来的,因为这是对新人的祝福和支持.多少不拘的.
我所鄙视的是在彩礼问题(要按新风俗来)和对父母的赡养问题上(按传统来)双重标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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