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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么多人想在澳大利亚当“黑人”哦 [打印本页]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1-10-2007 07:11
标题: 这么多人想在澳大利亚当“黑人”哦
国家旅游局通报游客非法滞留境外事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20: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国家旅游局日前就十家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赴韩国、澳大利亚、欧洲的旅游团陆续发生少数游客非法滞留等违规事件发出通报。

  通报称,近期,同源国际旅行社、北京国际鸿基旅行社、中国金桥旅游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旅集团新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国际旅游公司等十家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赴韩国、澳大利亚、欧洲的旅游团陆续发生少数游客非法滞留等违规事件,情节比较严重。

  有关情况如下:

  1、同源国际旅行社:2006年10月12日,该社组织的赴法旅游团共6人,全部在法国滞留。

  2、北京国际鸿基旅行社:2006年8月,发生2起10人滞留韩国。事发后,该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中国金桥旅游总公司:2006年8月,违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未按照相关规定填报“出境游名单表”。

  4、中国旅行社总社:2006年10月30日和11月6日,该社组织的两个赴澳旅游团中,各有1人在澳大利亚滞留。事发后,该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重庆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9月5日,该社组织的赴澳旅游团中,有3人滞留澳大利亚。事发后,该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青岛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06年8月21日和11月1日,社组织的两个赴澳旅游团中,各有1人滞留澳大利亚。事发后,该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国旅集团新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该社组织的赴欧旅游团中,有1人滞留意大利。事发后,该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沈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06年初至8月,该社组织的赴欧旅游团中,累计有5人滞留欧洲。事发后,该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9、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2006年6月到11月间,该社发生了4起共计7名游客滞留澳大利亚及欧洲事件。事发后,该社及时报告了旅游行政部门,但其短期内多次发生游客滞留,造成了不良影响。

  10、北京北辰国际旅游公司:2006年8月到9月间,该社发生了4起共计12名游客滞留澳大利亚事件。事发后,该社及时报告了旅游行政部门,但其短期内多次发生游客滞留,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报说,希望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游客在境外滞留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要求本地区组团社建立健全出境游业务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设部门和门市部的管理,并加大对组团社的监管力度,督促组团社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防止游客非法滞留事件的发生。




好多人都想在澳大利亚和欧洲当“黑人”哦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1-10-2007 07:11

作者: 河沧澳    时间: 1-10-2007 07:58
虽然没有出国过
有那么好吗?
作者: 青山    时间: 1-10-2007 08:49
说实话,不是在国内混不下去的,偷渡真的不值得。
作者: royyang    时间: 1-10-2007 09:06

作者: laowantong    时间: 1-10-2007 16:32
才这么几个人,就大惊小怪的???  在AU, 最多的非法移民不是中国人, 而是英国人吧?
作者: laowantong    时间: 1-10-2007 16:35
有多少偷渡的人是有资格技术移民或投资移民的呢?
作者: monster2006    时间: 1-10-2007 20:27
如果是民工,偷渡还是很划算的

可能也有其他原因偷渡的,比如犯了纪律的公仆
作者: FREEKANGAROO    时间: 1-10-2007 21:17
一般的标准程序是先进团, 再流下, 然后申请难民, 实在不行了才黑下来.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1-10-2007 21:31
原帖由 FREEKANGAROO 于 1-10-2007 21:17 发表
一般的标准程序是先进团, 再流下, 然后申请难民, 实在不行了才黑下来.



出了澳洲机场就玩人间蒸发?  到澳洲做黑民干什么阿,去海滩拾毛蚶和青口么?   难民也是有条件的啊,偷渡的往往根本没受到迫害,若真受政治迫害,老美早就八抬大轿把他们请去美国了,   。
作者: 毛桩桩    时间: 1-10-2007 21:51
每个人都有权追求自己所认为的更好的生活,有啥不良影响的
作者: 我是老人    时间: 2-10-2007 22:16
没办法的事.这不算多. 想想中国的人口比例.
作者: dragut    时间: 3-10-2007 00:02
一年下来才偷渡这么几个人?简直不可思议.
作者: lookaround    时间: 3-10-2007 09:57
原帖由 dragut 于 3-10-2007 00:02 发表
一年下来才偷渡这么几个人?简直不可思议.



比较多的偷渡情况可能是坐船舱把自己“海运”过来阿
作者: honda    时间: 3-10-2007 22:43
都是成功人士啊!,都得花个几十万的。
作者: simplezs    时间: 5-10-2007 16:04
黑下来, 加入个国内禁止的组织, 这样就可以政治避难了.
作者: miney1979    时间: 5-10-2007 17:46
原帖由 simplezs 于 5-10-2007 16:04 发表
黑下来, 加入个国内禁止的组织, 这样就可以政治避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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