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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分遗产隐瞒被父性侵 澳女告母亲食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8-2015 07:55
标题: 为分遗产隐瞒被父性侵 澳女告母亲食言

2015-08-18| 20:44| 来源:澳洲新快网| 编辑:Louisa

据《时代报》报道,法院表示1女子将自己母亲告上法庭,原因是在她保守了她父亲曾性侵犯自己的秘密后,她的母亲并未实现平均分配600万财产的承诺。
最高法院法官麦克米伦(Kate McMillan)表示这位母亲死于2012年2月,享年93岁,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2个儿子。该女儿只获得22%的遗产份额,并且自己的儿子,也就是被告的外孙分文未得,原因是他在2005年告发自己的外祖父曾在他4岁时性虐待他。
62岁的女儿将她母亲的遗嘱执行人告到最高法院,试图夺回遗产。

该女儿表示她的妈妈向她保证“她会得到和其他孩子一样多的遗产,代价是对她父亲性侵她一事只字不提。”

法官麦克米伦相信原告和她的儿子都受到了性侵犯,原告有权获得1套价值77.5万元的房产和遗产里的10万元。原告的儿子也理应获得17.5万元。

据信,原告被性侵时才14岁。法官表示:“有一天下午她放学回到家,她的爸爸把她叫到工具房。他拿出1把猎刀,按在女儿的腹部威胁她,如果她不照他的意思做就将她‘破膛’。继而她的父亲性侵了她并警告她不可以告诉任何人。”

法官麦克米伦说性侵犯持续了12个月,在不同时间和家里的不同地点发生。

“当原告害怕自己会‘怀孕’时,她决定告诉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说会‘好好解决’此事。过了几天她的母亲告诉她,已经和她的父亲讨论过了,她的父亲祈求她的原谅并保证不会再犯。”

原告也恳求自己的母亲离开她的父亲,却遭到拒绝。“她的母亲说如果她离开她的丈夫,原告会失去所有财产,这些东西会全部归她父亲所有。”

“原告表示尽管她的父亲再没有性侵她,但是她感觉自己生活在地狱里,她的父亲在精神和情感上对她的虐待从那时开始一直持续到她1973年结婚。”

“原告形容自己的母亲是1个对自己孩子善良且深情的人,但同时她的脆弱的本质并未能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父亲的侵害。”

原告表示自己的父亲死于2007年,她的母亲告诉她:自己之所以和她的父亲呆在一起是想“有一天这一切(财产)都是你的”。

法官说:“原告在得知她的目前将财产放在首位,而不是自己孩子们的幸福和福利时更沮丧了。” 麦克米伦表示尽管原告父亲犯下性侵是不对的、是可恶的,但是原告母亲随后对自己女儿所做的事情也是错误的。

“要自己女儿在遭受性侵后保持沉默且未能保护她,原告的母亲欠她1个重要的道德义务。”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9-8-201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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