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enny112 于 21-12-2012 17:04 发表
出事家庭为什么不考虑找ZF搞一搞?

原帖由 hedgehog 于 21-12-2012 17:17 发表
让政府出钱把那里弄得灯火通明,大家无形中受到鼓励,蜂拥前去,但是毕竟是天黑,灯再亮也无济于事,于是有更多的小孩溺毙,更多的人再找政府搞一搞。我们纳税人不断往里扔银子,父母仍然不承担自己的责任。
![]()
原帖由 jenny112 于 21-12-2012 17:04 发表
政府缺乏安全装置/警示的配置。从上图上PLATFORM看桥下是很多灯,实际上晚上所有的灯都是不开的。
个人认为也是“her parents were unaware she was in the water”的原因。
至少在出事后的一天,8:00PM ,那个 ...
原帖由 FJ47 于 21-12-2012 17:51 发表
恩,在浮桥上方(桥面下方)是有照明设备的。
只是不亮了,在照片里可以明确看到。
记得今年七,八月时去那里抓螃蟹,灯还很亮的。
现在怎么搞成这么黑洞洞的了。
莫说是两岁的孩童,就是成年人也未必不会失足 ...

原帖由 小名 于 21-12-2012 19:21 发表
如果各位去过information center,就会发现抓螃蟹本来就是MANDURAH政府宣传的must do的活动之一。我认为三楼的童鞋讲的是对的,政府既然宣传了这个活动就应该提供足够的措施保证大家的安全。在没法提供足够安全保障设 ...
原帖由 urban2000 于 22-12-2012 04:46 发表
小明同学我好欣赏你这种态度啊。。。。
问责政府,不是为了捣乱,不是说全部是政府的错,而是为了减少悲剧再次发生的概率。政府不作为不改进,小女孩白死了,以后肯定还有这种事。。。。
在痛心自责的时刻,无论是孩子的父母还是已是或者将是父母的我们,为什么要去这个危险的地方,去做这样一件事情?原帖由 小名 于 21-12-2012 19:21 发表
如果各位去过information center,就会发现抓螃蟹本来就是MANDURAH政府宣传的must do的活动之一。我认为三楼的童鞋讲的是对的,政府既然宣传了这个活动就应该提供足够的措施保证大家的安全。在没法提供足够安全保障设施的地点,应该设立警告牌。我看到抓蟹热点新旧桥都很容易落水的。
有个案例不是讲邀请朋友来家里玩,后院走道有跟断树枝没清理走,朋友踩到滑倒在地,主人也得负赔偿责任吗?
向政府问责讲的应该是道理和法律,而不是道德。
...
原帖由 tonywaley 于 28-12-2012 11:14 发表
不赞同。
首先,请朋友来家被树枝滑倒与到水边玩可能会落水是不同的。前者是属于不可预见风险,而后者是可预见的风险。任何一个头脑健全的成年人都应当清楚在水边活动的风险,Mandurah最繁华的市中心就有很多 ...
原帖由 tonywaley 于 28-12-2012 11:14 发表
不赞同。
首先,请朋友来家被树枝滑倒与到水边玩可能会落水是不同的。前者是属于不可预见风险,而后者是可预见的风险。任何一个头脑健全的成年人都应当清楚在水边活动的风险,Mandurah最繁华的市中心就有很多 ...
哎,他们都是在微博上看到我们大家晒成果,被诱惑的不行了。原帖由 百合在风中 于 25-1-2013 13:56 发表
家庭活动的分工应该至少有一个人全职看守未成年孩子,如果临时要做别的事情,应该正式交接给另一个人。这是我们家的传统。
为小女孩和失去孩子的家庭默哀!
| 欢迎光临 FreeOZ论坛 (https://www.freeoz.org/bb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