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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申请132投资移民吗? [打印本页]

作者: getmoving    时间: 18-10-2012 09:59
标题: 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申请132投资移民吗?
请问各位大虾一个问题: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申请132投资移民吗?

132的 significant business history stream 有对business ownership 的要求。但是分公司是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也就没有验资报告)。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就是说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公司是没有 ownership的。所以分公司的负责人似乎不符号132的条件?

作者: bohenao    时间: 18-10-2012 10:07
主要是要有股份,且在国内的公司的营业额有一定的条件(这个是通过第三方审计确认的)。
作者: getmoving    时间: 18-10-2012 10:21
原帖由 bohenao 于 18-10-2012 11:07 发表
主要是要有股份,且在国内的公司的营业额有一定的条件(这个是通过第三方审计确认的)。


谢谢答复。营业额没有问题。关键是怎么去证明这个股份。我对国内的公司法不熟悉. 有没有这种情况:分公司负责人持有分公司的股份?要以什么documentation去证明?
分公司所有的 asset & liability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的负责人申请132,审计报告是不是得做总公司的呢?
作者: bohenao    时间: 18-10-2012 10:48
这个事情就复杂了。你在总公司有股份的话,那只要证明你在分公司的股份占比就是了,这个占比不能太小。
132 基本定义就是:你有公司,且你在运营公司,且公司的营业额达到要求(好像是300万澳刀)。另外,你准备在澳洲开业务,或者已经开始项目,且有项目商业计划书。
这么复杂的事情,你最好是花点钱找资深中介做。
作者: getmoving    时间: 18-10-2012 11:26
我是在做这家分公司的审计报告时遇到这个问题的。
中介说可以做,但是我觉得似乎不可以。因为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公司是没有ownership的。
作者: SummitLegal    时间: 18-10-2012 11:51
标题: 回复 #5 getmoving 的帖子
你是公司的负责人不代表你有股权,132很重要的一点是考察你的商业背景,如果仅仅是公司负责人的话,属于技术移民范畴。
132的持股要求如下:
年营业额40万澳元以下的公司必须持股51%以上,或者
年营业额超过40万澳元的公司必须持股30%以上,或者
上市公司,必须持股10%以上;

所以你要看你是否满足如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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