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毛巴马给你们双方献一安天大计 [打印本页]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09:23
标题: 毛巴马给你们双方献一安天大计
论坛生死,岌岌可危,目前僵持,亟待破局。
我给双方献一破旧立新的安天大计:目前只有支持ub和cello把住域名,同时把数据库备份好了,实在不行,可以在法律上申明脱离旧的freeoz和ngo,成立新的freeoz,同时申明域名给新的论坛用,旧论坛不得使用,让论坛上的版主们自行选择去路,争取大阪如核心的签证板块,别的牛人,同城出走的,就由老迈,sunny,菲猫去请回新版,freeoz还有希望,这样,ray,青山,老丐,就夹着万把块钱,也可以发展自己的ngo事业去吧,一刀两断,大家公平,比公投有效,速度快。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5-2012 09:26
你比tony abbott还要坏
作者: cnlancer    时间: 3-5-2012 09:28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8:23 发表
论坛生死,岌岌可危,目前僵持,亟待破局。
我给双方献一破旧立新的安天大计:目前只有支持ub和cello把住域名,同时把数据库备份好了,实在不行,可以在法律上申明脱离旧的freeoz和ngo,成立新的freeoz,同时申明域 ...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09:28
你不支持公投?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8:23 发表
论坛生死,岌岌可危,目前僵持,亟待破局。
我给双方献一破旧立新的安天大计:目前只有支持ub和cello把住域名,同时把数据库备份好了,实在不行,可以在法律上申明脱离旧的freeoz和ngo,成立新的freeoz,同时申明域 ...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09:33
我早就警告过大家ngo还未到成熟的时机,轻举妄动,只会分裂,域名名义和法理上是个人的,ngo这样用霸道开局,域名持有人肯定会把住分家出走,po选举不民主,搞钦定,假选举,版面会分裂,这一切,都发生了,我对自己的判断太佩服了,但心里也太悲哀了,中国人就这样吗?连个虚拟世界都搞不好?

我预言:照此下去,论坛分家,旧论坛和ngo去自乐,新论坛在ub和cello,老迈,菲猫,sunny,嘟嘟,墨旱,黑眼睛等人手中凤凰欲火中生。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09:36
我看就是文人相轻的毛病在作怪,王安石与司马光君子之争,出发点都正确,但经书给歪嘴和尚念歪了,也就越来越歪。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09:39
域名持有人不尊重基本法,不尊重议事院的决议,那么FreeOZ就是被劫持的命运。

多年前我曾经从cello那里得到过保证,就是他会尊重程序正义。合法的决定他就算不同意,也会遵从。

没有这个基础,我们在FreeOZ这么多年搞制度化,都是空中楼阁。大家都在浪费时间。

这次至少cello没有违背他的承诺。



但是ubuntuhk却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把自己的意愿凌驾于基本法和合法的议事院决议(包括他自己的赞同票)之上。这个确实又给FreeOZ制造出宪制危机。

FreeOZ下边会如何发展,我确实无法预料。坦率的说,我耻于与这样的人为伍。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8:33 发表
我早就警告过大家ngo还未到成熟的时机,轻举妄动,只会分裂,域名名义和法理上是个人的,ngo这样用霸道开局,域名持有人肯定会把住分家出走,po选举不民主,搞钦定,假选举,版面会分裂,这一切,都发生了,我对自己的判断太佩服了,但心里也太悲哀了,中国人就这样吗?连个虚拟世界都搞不好?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09:42
标题: 回复 #4 青山 的帖子
我不认为公投可行,我可以告诉你我能注册上百成千个马甲,还是不同国家ip,你从法理上都得承认是独立的ipid,的确马甲认定不易,成本和时间太高,一个万把块钱的小论坛,大家玩玩就得了,又不是facebook,不值得这样搞.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09:48
我知道ngo是个好东西,青山和ray,老丐也是出发点不错,但你们不了解人性,ngo是论坛的必由之路,但在实名认证没有大规模有效实行的时候,硬要捆绑上论坛,恐怕操之过急,我看,目前,到这地步,不要勉强,ngo可以成立起来,论坛先不加入,等时机成熟,再行合体也可。
作者: y2kgo    时间: 3-5-2012 09:48
标题: 回复 #7 青山 的帖子
你这是在污蔑ub
请你去看看基本法第1.6条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09:55
1.6, 为了保证网站的公益性质,避免网站在是否私有化或股份化等议题上无休止的争议,网站技术员(尤其是网站域名管理员)必须拒绝对网站进行任何私有化或股份化等管理操作。即:只要是网站私有化或股份化的提案,无论是操作间里ZHT投票表决的提案,还是议事院里议事员投票表决的提案,网站技术员(尤其是网站域名管理员)须拒绝执行。任何将网站私有化或股份化的观点和方案,都属于违反本《基本法》的行为,FreeOZ管理委员会(ZHT)和议事院都须罢免提出该观点和方案的网站管理员资格身份。

请问这些NGO注册的方案,是私有化么?是股份化么?何况这些提案ubuntuhk当初都投了赞成票。如果他认为这些提案是私有化,或者股份化的提案,他为何投赞成票?

用这一条,是不能为他违背依照基本法做出的议事院的合法决议,打破FreeOZ宪制的基础而开脱的。

原帖由 y2kgo 于 3-5-2012 08:48 发表
你这是在污蔑ub
请你去看看基本法第1.6条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10:17
ub没有错啊,他认为ngo目前的趋势是就私有化论坛了,所以他拒绝交出域名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0:18
他认为NGO是私有化论坛,当初怎么投赞成票,英语版章程通过不过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己前后矛盾,有哪怕一点对法治的尊重么?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9:17 发表
ub没有错啊,他认为ngo目前的趋势是就私有化论坛了,所以他拒绝交出域名啊。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3-5-2012 10:19
UB 拒绝交出域名
作者: NEWGAY    时间: 3-5-2012 10:21
cello和mohan一样只是迂腐罢了


对于一小撮人通过程序掠夺论坛资产的人
ub做了一个正直有担当的决定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0:23
我们走着看吧,看看到底是谁要掠夺论坛的资产。

原帖由 NEWGAY 于 3-5-2012 09:21 发表
cello和mohan一样只是迂腐罢了


对于一小撮人通过程序掠夺论坛资产的人
ub做了一个正直有担当的决定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3-5-2012 10:30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09:18 发表
他认为NGO是私有化论坛,当初怎么投赞成票,英语版章程通过不过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如此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己前后矛盾,有哪怕一点对法治的尊重么?


主席写过一篇文章:事情正在起变化。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10:33
青山的确是个认真的人,极端的认真,可能和他的人工智能程序方面的要求一致,他这样的的确不会要求私利,但,青山,你有没有想到会不会有人在操纵机器人一样,操纵你呢?难道你的革命同伴,都像你一样激进纯洁,像个雅各宾派吗?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0:35
你去看看组织化工作版,我们有关NGO制度的讨论吧,其中我有大量的发言是有关制衡的。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9:33 发表
青山的确是个认真的人,极端的认真,可能和他的人工智能程序方面的要求一致,他这样的的确不会要求私利,但,青山,你有没有想到会不会有人在操纵机器人一样,操纵你呢?难道你的革命同伴,都像你一样激进纯洁,像个 ...

作者: panada    时间: 3-5-2012 10:35
我现在相信真的有人是一心想把自由网给弄垮,不死不休。。。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10:41
糨糊弟弟是说俺啊?俺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俺喜欢上这来辩论,而且立马有人出来对阵,不象别的论坛,叫半天没人应,青山在这一点我老人家是很欣赏的,希望做他的朋友,不是敌人,俺不想这论坛死去。
作者: panada    时间: 3-5-2012 10:44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9:41 发表
糨糊弟弟是说俺啊?俺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俺喜欢上这来辩论,而且立马有人出来对阵,不象别的论坛,叫半天没人应,青山在这一点我老人家是很欣赏的,希望做他的朋友,不是敌人,俺不想这论坛死去。


如果你真的不想自由网死,就不要一天三变,也不要跟那些纯属泄私愤的一起起哄,找一条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路来走,比如公投。。。
作者: 衣冠禽兽    时间: 3-5-2012 10:46
决不能让NGO落到占有欲,私心重的人的手里, 不能落到耍阴谋轨迹的人的手里
相信UB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10:47
公投,是青山说的气话吧?真要搞,时间,人工,认证,就这样几个人,还分几大派,乌眼鸡般斗个不休,有这精力吗?
作者: panada    时间: 3-5-2012 10:52
老实说,我觉得自由网落在青山手上也比落在某些人手上好得多,某些人眼里心里只有自己,任何人或者事如果不顺着自己的意思,就撒泼耍无赖,把水搅得越混越好,这种人也是毒瘤。。。
请不要对号入座。。。
作者: panada    时间: 3-5-2012 10:52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9:47 发表
公投,是青山说的气话吧?真要搞,时间,人工,认证,就这样几个人,还分几大派,乌眼鸡般斗个不休,有这精力吗?

公投不是 青山说的气话,而是这些天大家一直在吵闹和讨论的主题。。。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10:56
哈哈哈,糨糊小阿弟蛮会泼垯脚水的,俺老毛,摆下一句话:如果有有效公正的公投,我支持公投结果,但本人不参与,也决无意图染指自由网。
作者: panada    时间: 3-5-2012 10:57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9:56 发表
哈哈哈,糨糊小阿弟蛮会泼垯脚水的,俺老毛,摆下一句话:如果有有效公正的公投,我支持公投结果,但本人不参与,也决无意图染指自由网。

我绝对不是在说你。。。
作者: xblues    时间: 3-5-2012 11: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08:39 发表
但是ubuntuhk却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把自己的意愿凌驾于基本法和合法的议事院决议(包括他自己的赞同票)之上。这个确实又给FreeOZ制造出宪制危机。


上一次青山说UB把自己的一年凌驾于法律之上是UB出于正义没处理虫子吧?这个事情让青山耿耿于怀,以后数次提及这个事情,这一次UB又要基于正义良知而违反(青山的)法律啦。

注:以上信息均来自解密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5-2012 11:36
公投也就是青山和Ray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诡计。
等公投结束了,资产也已经被转移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3-5-2012 1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绿野的分家模式,我说了好久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1:58
放心吧,如果在分裂FreeOZ和彻底辞职之间选择,我会选择后者。FreeOZ不会在我手里分裂。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3-5-2012 10:57 发表
绿野的分家模式,我说了好久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2:14
原来如此啊?呵呵。所以你的意思是不要公投,就你来决定好了?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3-5-2012 10:36 发表
公投也就是青山和Ray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诡计。
等公投结束了,资产也已经被转移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2:23
没错,UB上次用技术员权限引起宪政危机,好在最后他自己辞去技术员,算是挽回了一些损失。这次他用更加关键的域名管理员权限,再次引发宪政危机,而且是彻底打破宪制基础的危机。

原帖由 xblues 于 3-5-2012 10:28 发表


上一次青山说UB把自己的一年凌驾于法律之上是UB出于正义没处理虫子吧?这个事情让青山耿耿于怀,以后数次提及这个事情,这一次UB又要基于正义良知而违反(青山的)法律啦。

注:以上信息均来自解密

作者: panada    时间: 3-5-2012 12:24
宪政危机
作者: 阿贞    时间: 3-5-2012 12: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老大,我看你可怜,想帮你说几句,但你总这样说话,我没法帮你啊!!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1:23 发表
没错,UB上次用技术员权限引起宪政危机,好在最后他自己辞去技术员,算是挽回了一些损失。这次他用更加关键的域名管理员权限,再次引发宪政危机,而且是彻底打破宪制基础的危机。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2:29
如果FreeOZ真的没有人在意是否遵循法治,那么这个结果就是注定的。我只是尽力而为。该说的我一定为大家说到了。信不信,随便了。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3-5-2012 11:26 发表
老大,我看你可怜,想帮你说几句,但你总这样说话,我没法帮你啊!!

作者: 阿贞    时间: 3-5-2012 1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这样说话总让我感觉我在国会,在国会我不能替对手说话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1:29 发表
如果FreeOZ真的没有人在意是否遵循法治,那么这个结果就是注定的。我只是尽力而为。该说的我一定为大家说到了。信不信,随便了。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5-2012 12:48
标题: 回复 #34 青山 的帖子
这帽子一顶比一顶高啊。
青山你不去贩卖高帽真的是澳洲经济的一大损失。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2:50
我说的是不是事实,尊重法治原则的人都很清楚。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3-5-2012 11:48 发表
这帽子一顶比一顶高啊。
青山你不去贩卖高帽真的是澳洲经济的一大损失。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5-2012 12:51
你们在小黑屋里说了啥我看不见。
我就看到你站在八尺竿头给人戴帽子。
作者: 青山    时间: 3-5-2012 12:59
所以我在努力推动公开议事院和操作间的历史记录。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3-5-2012 11:51 发表
你们在小黑屋里说了啥我看不见。
我就看到你站在八尺竿头给人戴帽子。

作者: 阿贞    时间: 3-5-2012 13: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上次求交往还没给我答复呢
原帖由 lily2221 于 3-5-2012 12:36 发表
这是分裂党分裂中央,属于“坛独”分子。

作者: mason00    时间: 3-5-2012 13:41
这几年脱离版主和网友的制度建设就是浪费时间
作者: Serin    时间: 3-5-2012 13:53
原帖由 Maobama 于 3-5-2012 08:33 发表
我预言:照此下去,论坛分家,旧论坛和ngo去自乐,新论坛在ub和cello,老迈,菲猫,sunny,嘟嘟,墨旱,黑眼睛等人手中凤凰欲火中生。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你的拼音使用偏好。
作者: Maobama    时间: 3-5-2012 13:55
哈哈哈,我就是喜欢欲火中生啊,越旺越好。
作者: xblues    时间: 3-5-2012 14: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1:23 发表
没错,UB上次用技术员权限引起宪政危机,好在最后他自己辞去技术员,算是挽回了一些损失。这次他用更加关键的域名管理员权限,再次引发宪政危机,而且是彻底打破宪制基础的危机。



。。。。。青山到死也不会放过UB的,看来依着青山说目前大乱还是UB造成的了。我的意见,请看我签名。
作者: gx0097    时间: 3-5-2012 17:27
啥时候努力推动了啊,? 我怎么没看见?
原帖由 青山 于 3-5-2012 11:59 发表
所以我在努力推动公开议事院和操作间的历史记录。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5-2012 17:33
我不会支持分裂FreeOZ,我相信大家的集体智慧,一定能找到更适合FreeOZ发展的道路。
作者: mohan27    时间: 3-5-2012 22:29
无论如何。青山和ray之流,独断专行,任意删人ID,公信力已经失去,除了辞职,任何东西都不会被网友信任。
作者: pink_maomao    时间: 3-5-2012 23:33
支持青山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5-2012 23:36
标题: 回复 #52 pink_maomao 的帖子
支持粉猫猫。给我签个名吧?
作者: mite    时间: 4-5-2012 03:04
原帖由 NEWGAY 于 3-5-2012 09:21 发表
cello和mohan一样只是迂腐罢了


对于一小撮人通过程序掠夺论坛资产的人
ub做了一个正直有担当的决定




UB关键时候没有迂腐 真TMD是论坛万幸

谢谢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4-5-2012 03:38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5-2012 16:33 发表
我不会支持分裂FreeOZ,我相信大家的集体智慧,一定能找到更适合FreeOZ发展的道路。


绝对相信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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