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6-4-2012 10:33 发表
青山,为了避免大伙儿胡骂,请你在这里清楚明确地告诉大家,如何才能触发“封IP或者IP段”的处罚补充条例,好让各个想一了百了的网友一举得手。。。
反正你也不想看见这些网友,我让大家故意踩线,你封了大家IP, ...
原帖由 neixian 于 26-4-2012 10:34 发表
先spam一把:
超有效的减肥产品,告别肥胖从这里开始,无效退款
MSN:eta66@hotmail.com
然后开骂:
青山------你真的疯了,病得不轻,精神病医院欢迎了长期入住。住院前,先跟大家说一声,谁让你网厕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45 发表
我就说有人想把这儿变公厕嘛,要坚决捍卫留黄白之物的权利,可居然不让变了,那最后也得集体来high一把,掀起全民公厕的建设高潮。![]()
大家继续,我不打扰各位的雅兴。![]()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0:57 发表
我想私家的哪怕用了愚蠢的制度,大家也没啥好说的。公家的为了一点批评大动干戈,明明可以有很多办法遏制违规,却要用如此暴力对自身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只要有人想利用,就可以让很多的IP地址无法访问论坛,让很多其他人失去来这个论坛的可能性)的核武器,那就令人非常质疑领导们究竟把网站利益放在哪里,和自身不受批评的利益相比是不是那么微不足道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05 发表
你没看到家园版这么多没有被处罚的批评内容么?理性的批评没问题。人身攻击和侮辱性的内容,只要我做zht,我肯定会坚决处罚。
你如果觉得不好,你回来当zht啊。你要当这个zht,议事院通过的几率很高吧?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34 发表
说的真轻松,很多办法遏制。你曾经遏制过半点么,倒是在别人想遏制的时候以自由为名撑起了一面大伞。周星星是按照前一个版本的基本标准在执法,半点没有多,又是什么下场?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11 发表
为什么别人管理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问题?用警察遏制不了,就必须用坦克?就没有想过警察本身用得对不对?
就不扯这么远,想提高马甲的使用难度和成本的办法也不少,我没有见到有讨论怎么调整这些参数让马甲来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11 发表
为什么别人管理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问题?用警察遏制不了,就必须用坦克?就没有想过警察本身用得对不对?
就不扯这么远,想提高马甲的使用难度和成本的办法也不少,我没有见到有讨论怎么调整这些参数让马甲来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 ...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22 发表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44 发表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51 发表
那就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好了,因为这里没有一个正常论坛的管理,而且通过一件事情一试之后就成了众所周知,别的地方找不到发泄渠道的都到这儿来了。其实换了个别的论坛也一样,如果新足那边阿斯和主要版主放三个月的羊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你问我为什么?我还问你为什么呢?真正负责的管理员在管理的时候,是谁拿一些细节技术问题大做文章的challenge,是谁支撑了那些想把这个公园变成公厕的人们的勇气。
说后来的管理员不代表广大论坛网友的利益,那段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2 发表
至于第二段,是否偏帮,证据我不怕公开并要求公开,无奈请求无效。所以我很鄙夷这种一方面不愿意公开说亮话,一方面又拿着所谓机密说事的行为。况且我和你说的所谓BC都是朋友,虽然我不可能对BC所有行为都赞同。BC之间你离间成功,但请不要继续这种挑拨离间的行为。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2 发表
出于礼貌,请你先回答了我的问题再去反问。
不过顺便回答一下你的问题也未尝不可。我去challenge不规范的管理,如果有错请指出,没有错,这种修正便是有利于论坛制度和论坛的。至于后半句有诽谤和人身攻击一些人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2:38 发表
我的问其实回答了你上面的问题了。
原来A和B还都是你朋友,而当A和B一方变成语言暴力的施害方而另一方变成受害方,你所做的只是不断的要受害方宽容和原谅施害方。真要是双方都是你朋友,I do feel sorry for some ...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22 发表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3:43 发表
这确实是毁谤,因为在只有矛盾发生而没有语言暴力之前,你这个挑拨离间者就针对斑竹之间的建议和批评的合法言论进行涉嫌非法的恶意嘲讽,导致了后来的“语言暴力”。另外我对语言暴力本身一向持反对的态度,而不是像你说的只要求一方原谅一方,这个也有大量的帖子可以证实。
至于你说的转帖没有注明的事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收到第一个投诉,而且第一时间通知了作者,作者立即对转载部分予以注明而且从此之后此作者在含有转载部分的帖子也都有所注明。同时我也承认作者除了文字转载还有附加劳动的其它加工,这种情况下取消过其他斑竹设的精华文章。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只是这些讨论和我原来问的问题都没有联系。为什么管理行为显著增加,处罚的人急剧增多,你却坚持妄言出现问题是“没有管理”而不是“管理不当”?我认为这是根本的歪曲事实,也是对事实上有从事管理活动的管理员的错误指控。而我认为,在没有仔细研究过成本和收益就急忙通过这种非常容易误伤的法案,是“管理不当”的一种升级,和之前的管理不当一样,会进一步损害论坛的利益。在管理违规言论方面,论坛一直有法规管理也一直在管理,这个法案除了增加很多人的抵触情绪以外,还可能被恶意利用导致论坛用户流失,而受益方面一方面不能减少违规言论产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在消灭已经发生的违规言论上,相比以前仅仅是管理员操作可能简化了一点而已。用这么大的对论坛用户的代价,来换取管理员操作上的便捷,这不得不令我质疑管理员是更看重论坛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
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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