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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想被封IP,一了百了的,都来这里!青山,你进来! [打印本页]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33
标题: 想被封IP,一了百了的,都来这里!青山,你进来!
青山,为了避免大伙儿胡骂,请你在这里清楚明确地告诉大家,如何才能触发“封IP或者IP段”的处罚补充条例,好让各个想一了百了的网友一举得手。。。

反正你也不想看见这些网友,我让大家故意踩线,你封了大家IP,大家干净,你还可以继续站在道德高地上!

我不想骂你,因为我不想在语言上和你发生性关系!!
作者: neixian    时间: 26-4-2012 11:3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neixian    时间: 26-4-2012 11: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个我看行。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1:37
骂人我不习惯,但是把我的签名再贴一次,以便被封:

我明示宣布cello就是第一个被处罚封ip用户的马甲,请务必在封其ip同时依法封掉cello活动的所有ip地址段。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37
原帖由 neixian 于 26-4-2012 10:35 发表
这个我看行。

你不是被处理了吗?怎么又出来了?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6-4-2012 11:38
在新足迹那种地方一个个都乖乖的老实得很,到了这儿一个个猛的气冲霄汉,直追太平军义和团。嗨,中国人啊……
作者: neixian    时间: 26-4-2012 11: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cello 你就别客气。骂他们才是救他们啊。耳光扇醒糊涂蛋啊。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40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38 发表
在新足迹那种地方一个个都乖乖的老实得很,到了这儿一个个猛的气冲霄汉,直追太平军义和团。嗨,中国人啊……


拖鞋饭!!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6-4-2012 11:40
标题: 回复 #6 牧马人 的帖子
新足是私人的,要不这里也大大方方承认是私人的,大家都消停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42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0:40 发表
新足是私人的,要不这里也大大方方承认是私人的,大家都消停


宝贝你跟一吃拖鞋饭的废物废什么话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1:44
通过的条款明摆在那里。自己看吧。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6-4-2012 10:33 发表
青山,为了避免大伙儿胡骂,请你在这里清楚明确地告诉大家,如何才能触发“封IP或者IP段”的处罚补充条例,好让各个想一了百了的网友一举得手。。。

反正你也不想看见这些网友,我让大家故意踩线,你封了大家IP, ...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6-4-2012 11:45
我就说有人想把这儿变公厕嘛,要坚决捍卫留黄白之物的权利,可居然不让变了,那最后也得集体来high一把,掀起全民公厕的建设高潮。

大家继续,我不打扰各位的雅兴。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45
原帖由 neixian 于 26-4-2012 10:34 发表
先spam一把:

超有效的减肥产品,告别肥胖从这里开始,无效退款

MSN:eta66@hotmail.com

然后开骂:

青山------你真的疯了,病得不轻,精神病医院欢迎了长期入住。住院前,先跟大家说一声,谁让你网厕 ...


这样不行的,看帮主如何评价你的骂人水平。。。。
http://www.newren.com.au/ibbs/vi ... 1314&highlight=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46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6-4-2012 11:47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6-4-2012 10:42 发表


宝贝你跟一吃拖鞋饭的废物废什么话啊。。。

我昨天看了一天八卦电视剧,辫子戏,刚进来,还没跟上形势,只看到几位公公在宣旨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6-4-2012 11:48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48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44 发表
通过的条款明摆在那里。自己看吧。



要骂那么多次才可以啊,烦呐。。。您就不能金光闪闪地给大家一痛快的?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1: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这帮文化人根本不会骂人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1: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黄白之物啥意思啊?读过书没?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45 发表
我就说有人想把这儿变公厕嘛,要坚决捍卫留黄白之物的权利,可居然不让变了,那最后也得集体来high一把,掀起全民公厕的建设高潮。

大家继续,我不打扰各位的雅兴。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1:50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0:49 发表
这帮文化人根本不会骂人

请指教,不要在口头上和青山及其家人发生性关系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1:52
私人的和公家的,在处理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上,一定要不同么?专制国家要处罚小偷,民主国家就不处罚小偷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0:40 发表
新足是私人的,要不这里也大大方方承认是私人的,大家都消停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人家反对你滥刑打压异己,以及不合理的所谓“大法”
比如:”偷自行车,有偷车意向,警察认为有偷车意向者,罚阉割本人,犯案者小区及警察怀疑跟偷车人有关的所有人“。
这样的法,民能不反?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52 发表
私人的和公家的,在处理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上,一定要不同么?专制国家要处罚小偷,民主国家就不处罚小偷了?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1:57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22 发表
私人的和公家的,在处理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上,一定要不同么?专制国家要处罚小偷,民主国家就不处罚小偷了?


我想私家的哪怕用了愚蠢的制度,大家也没啥好说的。公家的为了一点批评大动干戈,明明可以有很多办法遏制违规,却要用如此暴力对自身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只要有人想利用,就可以让很多的IP地址无法访问论坛,让很多其他人失去来这个论坛的可能性)的核武器,那就令人非常质疑领导们究竟把网站利益放在哪里,和自身不受批评的利益相比是不是那么微不足道了。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2:01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52 发表
私人的和公家的,在处理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上,一定要不同么?专制国家要处罚小偷,民主国家就不处罚小偷了?



不要说什么人身攻击,恶意嘲讽什么的。。。你到底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些在别的地方斯斯文文的freeoz老网友在这里会变成这样?而且只对你个人这样?大家的人品都有问题?

不要跟我说,议事院,议事院什么的。这里任何一个活跃网友,如果参选,绝对进去,所以不要再口口声声替你那所谓的代表性!

我跟你打个赌,我发一只有赞成“雅瑶冬月加入议事会”的帖子,你帮我在论坛加banner,并且放家园版两个星期,我得的赞成票,如果不比你当时的得票多,我在这个论坛当你的一条狗,你指谁我咬谁。

如果你输了,你也不需要做什么,只要你每次标榜自己的合法性的时候和广泛代表性的时候,心里稍微惭愧一下。。。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6-4-2012 12:04
标题: 回复 #23 cello 的帖子
说的真轻松,很多办法遏制。你曾经遏制过半点么,倒是在别人想遏制的时候以自由为名撑起了一面大伞。周星星是按照前一个版本的基本标准在执法,半点没有多,又是什么下场?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05
你没看到家园版这么多没有被处罚的批评内容么?理性的批评没问题。人身攻击和侮辱性的内容,只要我做zht,我肯定会坚决处罚。

你如果觉得不好,你回来当zht啊。你要当这个zht,议事院通过的几率很高吧?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0:57 发表
我想私家的哪怕用了愚蠢的制度,大家也没啥好说的。公家的为了一点批评大动干戈,明明可以有很多办法遏制违规,却要用如此暴力对自身有这么大的副作用(只要有人想利用,就可以让很多的IP地址无法访问论坛,让很多其他人失去来这个论坛的可能性)的核武器,那就令人非常质疑领导们究竟把网站利益放在哪里,和自身不受批评的利益相比是不是那么微不足道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看天安门广场的学生我们都没有屠杀干净,我们是民主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05 发表
你没看到家园版这么多没有被处罚的批评内容么?理性的批评没问题。人身攻击和侮辱性的内容,只要我做zht,我肯定会坚决处罚。

你如果觉得不好,你回来当zht啊。你要当这个zht,议事院通过的几率很高吧?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2:09
青山,是不是我再骂一句就是封3天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10
正解。不过如果你想快点,就别骂我。因为你如果骂我就得等其他zht来处理。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6-4-2012 11:09 发表
青山,是不是我再骂一句就是封3天呢?

作者: Maobama    时间: 26-4-2012 12:10
我老人家要用黄白之物挽救牧马人和青山小阿弟,这个东西有还魂作用。

我是牧马人,青山的总后台,我们三结合吧,我的黄白之物,不会有排异反应。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2:11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34 发表
说的真轻松,很多办法遏制。你曾经遏制过半点么,倒是在别人想遏制的时候以自由为名撑起了一面大伞。周星星是按照前一个版本的基本标准在执法,半点没有多,又是什么下场?


为什么别人管理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问题?用警察遏制不了,就必须用坦克?就没有想过警察本身用得对不对?

就不扯这么远,想提高马甲的使用难度和成本的办法也不少,我没有见到有讨论怎么调整这些参数让马甲来得难一些,却见刑罚条例在短时间内就推陈出新迅速升级,这是一种什么治坛思路呢?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26-4-2012 12:1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14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里开始就不受尊重,再要重建规则当然不容易。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11 发表


为什么别人管理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问题?用警察遏制不了,就必须用坦克?就没有想过警察本身用得对不对?

就不扯这么远,想提高马甲的使用难度和成本的办法也不少,我没有见到有讨论怎么调整这些参数让马甲来 ...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6-4-2012 12:15
标题: 回复 #24 雅瑶冬月 的帖子
意识员投票谁当回事呀,上届议事院选举一共就四五百人投票吧,据我所知,七十多票就当选了,而且是匿名投票,里面有多少管理人员和他们的马甲呢,然后就大大方方的代表民意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说清楚,让当事人来对质,信口雌黄,你什么意思?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 ...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16
像美国那样,把违规的人逮捕,而没有违规的人继续在那里抗议,那就是民主。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07 发表
你看天安门广场的学生我们都没有屠杀干净,我们是民主的。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17
这次大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从我补选担任zht开始的么?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15 发表
你说清楚,让当事人来对质,信口雌黄,你什么意思?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那你说谁的责任。你说出来!!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7 发表
这次大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从我补选担任zht开始的么?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是在修改法律,争取把所以抗议的人都变成罪犯,这就是你正在做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6 发表
像美国那样,把违规的人逮捕,而没有违规的人继续在那里抗议,那就是民主。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20
你不是还好好的在这里发言么?你不是也可以不违规而表达反对意见么?

我所做的,只是希望这里干净文明一些。至于不同意见,你们随意。

这很难么?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18 发表
你是在修改法律,争取把所以抗议的人都变成罪犯,这就是你正在做的。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6-4-2012 12:21
那就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好了,因为这里没有一个正常论坛的管理,而且通过一件事情一试之后就成了众所周知,别的地方找不到发泄渠道的都到这儿来了。其实换了个别的论坛也一样,如果新足那边阿斯和主要版主放三个月的羊,我保证那边比这边还乱,之所以没有乱,就是因为有效的管理一直在。

再说第二个问题,警察遏制不了,那还是用警察,只是换另一套治安管理条例而已,别只抓身份证抓不着人。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11 发表
为什么别人管理的时候没有这么多的问题?用警察遏制不了,就必须用坦克?就没有想过警察本身用得对不对?

就不扯这么远,想提高马甲的使用难度和成本的办法也不少,我没有见到有讨论怎么调整这些参数让马甲来 ...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还没抓到我的把柄呢,我胆战心惊小心翼翼,我一个疏忽就进去了,这就是你想要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20 发表
你不是还好好的在这里发言么?你不是也可以不违规而表达反对意见么?

我所做的,只是希望这里干净文明一些。至于不同意见,你们随意。

这很难么?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6-4-2012 12:22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 ...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帮结派,处心积虑解散第四届议事院,成立现在朋比为奸的第五届议事院。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谁没事儿乐意跟你吵架,路见不平而已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24
那个规则,不是在某些人故意解散议事院,之后又试图在规则之外废除议事院的情况下才有的反应么?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22 发表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 ...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某些人是谁?说出来,不要怕,我给你撑腰。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24 发表
那个规则,不是在某些人故意解散议事院,之后又试图在规则之外废除议事院的情况下才有的反应么?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26
你自己去翻前边的讨论帖吧。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25 发表
某些人是谁?说出来,不要怕,我给你撑腰。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2:27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44 发表
你这话,似乎有点枉顾事实啊。

我以前也当过几年zht,何曾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这种大乱的情况,是在哪些人当zht的时候开始的?

我现在不过收拾烂摊子而已。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了。

规则一旦从执法者那 ...


你这说法是对人不对事。对于青山你我保持尊重,你以前做zht的时候我和你有同意有反对,不是因为你是青山,而是这些观点或决策我拥护或反对。以前没有大规模的反弹,是因为领导集体作的事情符合大部分网友的利益,以前也有骂人的,也有投诉的,但不会有论坛萧条人人牢骚的,这才是基本事实。现在的“大乱”,也不在于大家对你或其他管理员个人有没有偏见,而在于管理层做出的决策没有很好的保护论坛的利益,而更多是维护着管理员的利益,造成了论坛走下坡路这个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实。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6-4-2012 12:32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24 发表
那个规则,不是在某些人故意解散议事院,之后又试图在规则之外废除议事院的情况下才有的反应么?


哈哈,之前的事情我就懒得跟你讲了,反正该明白的人也都明白了。就说你这个反应吧,反应得又迅速又到位,再次感谢青山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2:34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0:51 发表
那就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好了,因为这里没有一个正常论坛的管理,而且通过一件事情一试之后就成了众所周知,别的地方找不到发泄渠道的都到这儿来了。其实换了个别的论坛也一样,如果新足那边阿斯和主要版主放三个月的羊 ...

为什么这段时间惩罚网友之多之频繁原超从前,却依然“没有一个正常论坛的管理”?为什么以前“正常的”去管理,网友对管理层的鼓励和感谢要多于质疑和不满?

封ip是抓人而不是抓身份证?这个人回头找个代理服务器又来了,再买个vpn服务还继续来,到公司,学校,图书馆,麦当劳,机场。。。都可以继续。而结果却是其他人永远不能在这些地方访问freeoz了。要有多大的利益平衡,才能让人迅速通过这么一个可以轻易严重损害网站利益的条款,只为更方便的去保护某些过界的批评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34
我说的不是事实么?说实话,如果某些人不是要在规则之外废除议事院,我上次就已经辞职了。根本不会再参与FreeOZ的管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32 发表

哈哈,之前的事情我就懒得跟你讲了,反正该明白的人也都明白了。就说你这个反应吧,反应得又迅速又到位,再次感谢青山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37
靠,多久没用过这个ID,大伙给加点分。。。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别总说某些人,有“某些人”这个ID吗?说,谁!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34 发表
我说的不是事实么?说实话,如果某些人不是要在规则之外废除议事院,我上次就已经辞职了。根本不会再参与FreeOZ的管理。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6-4-2012 12:39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1:37 发表
靠,多久没用过这个ID,大伙给加点分。。。

还木有被封干净啊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6-4-2012 12:41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38 发表
别总说某些人,有“某些人”这个ID吗?说,谁!

有关部门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淡定淡定,主要目的是帮助青山同学,要温柔些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6-4-2012 12:44
标题: 回复 #50 cello 的帖子
你问我为什么?我还问你为什么呢?真正负责的管理员在管理的时候,是谁拿一些细节技术问题大做文章的challenge,是谁支撑了那些想把这个公园变成公厕的人们的勇气。

说后来的管理员不代表广大论坛网友的利益,那段时间你可以只看到C对B的讽刺,却对更早B对A的讽刺熟视无睹,这种偏帮的团队精神代表了哪些广大论坛网友的利益?身为论坛版主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做自己精华帖,这种在随便哪个西方国家都是触及道德底线的事儿,你的反应却是百般辩解,这种立场又代表什么多数网友的利益?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26-4-2012 12:45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42 发表
淡定淡定,主要目的是帮助青山同学,要温柔些

国家领导人需要你帮助么?
我主要目的是拥护青山同学的领导,永垂不朽!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46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34 发表
我说的不是事实么?说实话,如果某些人不是要在规则之外废除议事院,我上次就已经辞职了。根本不会再参与FreeOZ的管理。


规则之外?好象那届议事会的解散是完完全全合乎规则的吧?有部分议事员辞职,导致人数不够15,议事员重选。。。

你们第二次宣布议事院无效,当然也是合乎规则,但是。。。老议事员以为不需要另外提交论坛已经有的个人信息,如是过了7天,秘书马上宣布该届议事院无效!

大家都是玩规则,对比一下手法,孰高孰低?

我再说一次,既然大家都是玩规则,请你不要标榜自己如何干净!!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2:47
我现在没工夫去找帖子。是谁谁心里很清楚。当时只要在内版的人都清楚。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6-4-2012 11:38 发表
别总说某些人,有“某些人”这个ID吗?说,谁!

作者: 阿贞    时间: 26-4-2012 12: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丕民没有知情权?你们就是这么玩弄普通网友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47 发表
我现在没工夫去找帖子。是谁谁心里很清楚。当时只要在内版的人都清楚。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49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26-4-2012 11:39 发表

还木有被封干净啊

还有还有,这个ID也发了8000多贴呢。。。好等一等,等牙咬放出来再干革命。。。

猫眯有空区别的地方灌水吧。。。分分多多的。。。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0
??????????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0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0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0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1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53
梦姐,没有马甲,不要刷墙啊。。。万一你的IP段被封了,UB都有可能上不来啊。。。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26-4-2012 12:53
:ppb_50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4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5
这也立法了??????????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09:53 发表
梦姐,没有马甲,不要刷墙啊。。。万一你的IP段被封了,UB都有可能上不来啊。。。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56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6-4-2012 11:53 发表
  ...


俺得手了。。。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57
不过还没封IP。。。需时很长。。。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2:58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6-4-2012 11:55 发表
这也立法了??????????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青山做不到!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26-4-2012 12:58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3:02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你问我为什么?我还问你为什么呢?真正负责的管理员在管理的时候,是谁拿一些细节技术问题大做文章的challenge,是谁支撑了那些想把这个公园变成公厕的人们的勇气。

说后来的管理员不代表广大论坛网友的利益,那段 ...

出于礼貌,请你先回答了我的问题再去反问。

不过顺便回答一下你的问题也未尝不可。我去challenge不规范的管理,如果有错请指出,没有错,这种修正便是有利于论坛制度和论坛的。至于后半句有诽谤和人身攻击一些人的嫌疑,我不置评。

至于第二段,是否偏帮,证据我不怕公开并要求公开,无奈请求无效。所以我很鄙夷这种一方面不愿意公开说亮话,一方面又拿着所谓机密说事的行为。况且我和你说的所谓BC都是朋友,虽然我不可能对BC所有行为都赞同。BC之间你离间成功,但请不要继续这种挑拨离间的行为。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3:05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1:26 发表


俺得手了。。。

我明示cello和雅瑶互为马甲,请管理员同时封我现在的IP地址段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3:06
你为何不支持全面公开?其实现在内版已经不存在了。FreeOZ解密已经在选择性地公开。为什么到现在你不支持全面公开内版呢?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2 发表
至于第二段,是否偏帮,证据我不怕公开并要求公开,无奈请求无效。所以我很鄙夷这种一方面不愿意公开说亮话,一方面又拿着所谓机密说事的行为。况且我和你说的所谓BC都是朋友,虽然我不可能对BC所有行为都赞同。BC之间你离间成功,但请不要继续这种挑拨离间的行为。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3:06
规则里规定,符合条件,也要zht集体认定才可以。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5 发表

我明示cello和雅瑶互为马甲,请管理员同时封我现在的IP地址段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3:08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5 发表

我明示cello和雅瑶互为马甲,请管理员同时封我现在的IP地址段

不着急,才封了3天ID,还不需要另外30多天才能最后完成封IP的壮举!

FreeOZ封IP第一人,舍我其谁!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3:09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2:06 发表
规则里规定,符合条件,也要zht集体认定才可以。


我强调,Cello和雅瑶互为马甲。。。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3:17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36 发表
你为何不支持全面公开?其实现在内版已经不存在了。FreeOZ解密已经在选择性地公开。为什么到现在你不支持全面公开内版呢?


我那里说过不支持半句?我没有抱希望而已。我现在明示我支持。
作者: 牧马人    时间: 26-4-2012 14:08
我的问其实回答了你上面的问题了。

原来A和B还都是你朋友,而当A和B一方变成语言暴力的施害方而另一方变成受害方,你所做的只是不断的要受害方宽容和原谅施害方。真要是双方都是你朋友,I do feel sorry for some of your friends。而当你有的朋友哪怕是做出违反道德底线的事儿的时候,你都可以睁只眼闭只眼,连个是非判断都不下就为其辩解开脱,I do feel sorry for some other of your friends。

公开就公开呗,我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不是如此,欢迎投诉我毁谤。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2 发表

出于礼貌,请你先回答了我的问题再去反问。

不过顺便回答一下你的问题也未尝不可。我去challenge不规范的管理,如果有错请指出,没有错,这种修正便是有利于论坛制度和论坛的。至于后半句有诽谤和人身攻击一些人 ...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6-4-2012 14:33
靠。我的马甲没有了。求封IP。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6-4-2012 14:40
阿猫被禁止访问了

为什么

禁止发言就算大罪了吧

用的着芥末邪乎么

他也木有说神马可怕的  反动的  言论吧


说说又何妨

也木有威胁论坛

咋东不东就8让TZ们说话涅

请领导者们手下留情吧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6-4-2012 14:42
封的不严实嘛。我马甲的老贴子还可以看。怎么不把所有帖子都疯掉?猪头们改策略了?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4:43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2:38 发表
我的问其实回答了你上面的问题了。

原来A和B还都是你朋友,而当A和B一方变成语言暴力的施害方而另一方变成受害方,你所做的只是不断的要受害方宽容和原谅施害方。真要是双方都是你朋友,I do feel sorry for some ...


这确实是毁谤,因为在只有矛盾发生而没有语言暴力之前,你这个挑拨离间者就针对斑竹之间的建议和批评的合法言论进行涉嫌非法的恶意嘲讽,导致了后来的“语言暴力”。另外我对语言暴力本身一向持反对的态度,而不是像你说的只要求一方原谅一方,这个也有大量的帖子可以证实。

至于你说的转帖没有注明的事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收到第一个投诉,而且第一时间通知了作者,作者立即对转载部分予以注明而且从此之后此作者在含有转载部分的帖子也都有所注明。同时我也承认作者除了文字转载还有附加劳动的其它加工,这种情况下取消过其他斑竹设的精华文章。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只是这些讨论和我原来问的问题都没有联系。为什么管理行为显著增加,处罚的人急剧增多,你却坚持妄言出现问题是“没有管理”而不是“管理不当”?我认为这是根本的歪曲事实,也是对事实上有从事管理活动的管理员的错误指控。而我认为,在没有仔细研究过成本和收益就急忙通过这种非常容易误伤的法案,是“管理不当”的一种升级,和之前的管理不当一样,会进一步损害论坛的利益。在管理违规言论方面,论坛一直有法规管理也一直在管理,这个法案除了增加很多人的抵触情绪以外,还可能被恶意利用导致论坛用户流失,而受益方面一方面不能减少违规言论产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在消灭已经发生的违规言论上,相比以前仅仅是管理员操作可能简化了一点而已。用这么大的对论坛用户的代价,来换取管理员操作上的便捷,这不得不令我质疑管理员是更看重论坛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
作者: 冰翡翠    时间: 26-4-2012 14:47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22 发表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 ...


你说青山处心积虑解散第四届议事院,请问第三届议事院又是怎样解散的呢?!
作者: 青山    时间: 26-4-2012 14:47
如果这个算诽谤,那么那些说管理团队有人拿钱谋私利的,算不算诽谤?要不要处罚?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3:43 发表
这确实是毁谤,因为在只有矛盾发生而没有语言暴力之前,你这个挑拨离间者就针对斑竹之间的建议和批评的合法言论进行涉嫌非法的恶意嘲讽,导致了后来的“语言暴力”。另外我对语言暴力本身一向持反对的态度,而不是像你说的只要求一方原谅一方,这个也有大量的帖子可以证实。

至于你说的转帖没有注明的事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收到第一个投诉,而且第一时间通知了作者,作者立即对转载部分予以注明而且从此之后此作者在含有转载部分的帖子也都有所注明。同时我也承认作者除了文字转载还有附加劳动的其它加工,这种情况下取消过其他斑竹设的精华文章。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只是这些讨论和我原来问的问题都没有联系。为什么管理行为显著增加,处罚的人急剧增多,你却坚持妄言出现问题是“没有管理”而不是“管理不当”?我认为这是根本的歪曲事实,也是对事实上有从事管理活动的管理员的错误指控。而我认为,在没有仔细研究过成本和收益就急忙通过这种非常容易误伤的法案,是“管理不当”的一种升级,和之前的管理不当一样,会进一步损害论坛的利益。在管理违规言论方面,论坛一直有法规管理也一直在管理,这个法案除了增加很多人的抵触情绪以外,还可能被恶意利用导致论坛用户流失,而受益方面一方面不能减少违规言论产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在消灭已经发生的违规言论上,相比以前仅仅是管理员操作可能简化了一点而已。用这么大的对论坛用户的代价,来换取管理员操作上的便捷,这不得不令我质疑管理员是更看重论坛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

作者: cello    时间: 26-4-2012 14:50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3:17 发表
如果这个算诽谤,那么那些说管理团队有人拿钱谋私利的,算不算诽谤?要不要处罚?


我只是回答牧马人,说他的话不符合事实,引用他的原话,说这确实是毁谤了。并没有要求处罚的意思。这些证据都不能公开,我没工夫白费力气去举证。但是我只是需要申明,他说的不符合事实。
作者: Serin    时间: 26-4-2012 14:51
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大多数别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来龙去脉,不过这件事我确实赶上了。只能说这种处心积虑收集黑材料等着到时候放个致命一击的做法深得文革之精髓!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6-4-2012 14:52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6-4-2012 14:54
FreeOZ变成这样子,你还以为都是被人的错。

当90%上的人认为你是疯子,到底谁疯了?
作者: 江南柴进    时间: 26-4-2012 14:58
怎么不封IP?还要怎样弄才封啊?问候青山以及那些愚蠢的猪头全家这种事情我是做不出来的。

你们发明这个丑陋愚昧的制度,逼着老子发飙骂娘。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6-4-2012 15:01
阿猫的头像咋木有啦
作者: Maobama    时间: 26-4-2012 15:02
mohan居然问候领袖青山同志全家和xx的猪头们,这是资产阶级对我论坛的猖狂进攻啊。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26-4-2012 15:03
快的封,把你们都封了,我就可以当议事员的领导了
哦也,,,,,,,,,
作者: Maobama    时间: 26-4-2012 15:08
坚决捍卫青山为戴表,牧马人为核心的谭中央,一举分睡魔汉的惊宫,打捣魔汉,活捉菲猫。
作者: Port_1433    时间: 26-4-2012 15:12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26-4-2012 14:01 发表
阿猫的头像咋木有啦

被封禁了,所以头像没有了。。。

我现在正在努力向封IP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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