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黑眼镜还是版主? [打印本页]

作者: mite    时间: 12-4-2012 00:06
标题: 黑眼镜还是版主?
按照规定 已经是搞了自己的论坛了

就应该像NEWGAY那样马上辞职啊

ZHT都在干什么啊
作者: wuyeqw    时间: 12-4-2012 13:25
他哪有自己的论坛??

你咋知道的?

为论坛尽心尽力的人本来就不多了
我觉得黑眼睛算一个

对了,算你一个么?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2-4-2012 13:28
标题: 回复 #2 wuyeqw 的帖子
你从火星来?
作者: wuyeqw    时间: 12-4-2012 13:30
标题: 回复 #3 天下有山 的帖子
是的,刚着陆,有点晕

但我还是觉得黑眼睛没害过论坛
作者: 阿贞    时间: 12-4-2012 13: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还没上任呢,等上任开坦克出来把他们都轧了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12-4-2012 13:50
还有这种龟腚??? 不理解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12-4-2012 13:59


估计是政府官员不得经商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12-4-2012 15:35
标题: 回复 #4 wuyeqw 的帖子
他都用论坛公告的群发短信给所有人发了新网站的广告两次了。
你可以回到火星去了。地球太危险了。
作者: mk82    时间: 12-4-2012 15:42
小五子觉得谁是在害论坛?
作者: xblues    时间: 12-4-2012 16: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9 mk82 的帖子
这真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啊。
作者: dofach    时间: 12-4-2012 16:34
哈哈哈。。。确实蛮搞的。。。
作者: mite    时间: 13-4-2012 01:38
-- 给论坛出力也好 害论坛也好

-- 但是已经有的规则 是做了其他论坛的管理队员 就不要在FREEOZ兼任了; 有明文规定的。 都应该遵守

-- 黑眼睛最近的发言 短消息 都是宣传他自己那个论坛的; 说难听点 叫挖老店的墙角。 再给论坛出过力 我个人觉得不合适啊。

-- 以上不代表 我不就不喜欢或者欣赏他。 这个是2回事情。
作者: mite    时间: 13-4-2012 01:39
规定不好可以改

有 还没有改; 就应该遵守

况且很多人都遵守了 包括NEWGAY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13-4-2012 15:45
老麦,
基本法
没有明确规定,斑竹不可以在其他同类型论坛担任高层。
只明确规定了,议事员或者猪头不可以在同类型论坛担任高层而已。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13-4-2012 23:00
mite,就像“雅瑶冬月”说的,现在的《版主条例》并没有说版主不可以做其他网站的管理人员。
虽说身为版主,却通过短消息宣传其他网站,这在道义上可能会受到指责,但并没有违反现有的比较明确的规定。
作者: 青山    时间: 13-4-2012 23:18
8.2,所有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且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都可以提出罢免版主的提案;但需在十天时间内,有5名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且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成功联署,才可正式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网站管理人员若提出罢免版主的提案就不受此限制,即勿需联署。
作者: keepdancing    时间: 13-4-2012 23:29
我来看看……
作者: 老林    时间: 14-4-2012 01:24
做着FreeOZ的版主,通过站内短信宣传别的相似类型的网站,很不合适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4-4-2012 01:42
原帖由 老林 于 14-4-2012 00:24 发表
做着FreeOZ的版主,通过站内短信宣传别的相似类型的网站,很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既然freeoz是非盈利组织。。。既然freeoz只是想服务大众。。。

多一个类似网站、不是对大众更有利吗???

怎么就不合适了呢???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4-4-2012 01:46
标题: 回复 #19 fatfish_ccc 的帖子
再说了。。。

上freeoz的人,无论在国内的或者其他国家的,都很想知道有没有类似的、其他的网站可以上,可以交流。。。

为什么freeoz不允许类似信息的流通???为什么要围剿相关信息,围剿民众的知情权。

请哪位老大给个解释吧。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4-4-2012 01:48
百度是盈利性公司。谷歌也是。

我在谷歌可以搜索到百度。在百度可以搜索到谷歌。

为什么freeoz不允许黑眼睛宣传别的网站。。。?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2:41
原帖由 老林 于 14/4/2012 00:24 发表
做着FreeOZ的版主,通过站内短信宣传别的相似类型的网站,很不合适

我看你是吃醋了。 小肚鸡肠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2:45
原帖由 fatfish_ccc 于 14/4/2012 00:46 发表
再说了。。。

上freeoz的人,无论在国内的或者其他国家的,都很想知道有没有类似的、其他的网站可以上,可以交流。。。

为什么freeoz不允许类似信息的流通???为什么要围剿相关信息,围剿民众的知情权。

...

怕GDP分流去别的网站呗, 没有GDP, 当领导的只能去吃P了。  如果你在分享其他同类型网站的时候同时给FREEOZ进点贡, 肯定就没人会反对了。 说白了还是官瘾大

不过我不是大佬,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作者: 青山    时间: 14-4-2012 12:51
FreeOZ是非盈利性论坛,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从这里挖资源为自己所用。

如果这样,那么每个私有的盈利性的论坛,都可以从公有,非赢利性的论坛无偿获取资源,那么公有非盈利性的论坛还有生存的空间么?

事实上,FreeOZ近期一直存在这样的问题。是时候改改了。公有非盈利,不代表是一块无主的肥肉,谁都可以咬一口。

作为版主,为其他的同类论坛打广告,这个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且多一个论坛就一定对大众有好处么?这是一个伪命题。多一个私有的论坛,搞垮FreeOZ这个公有的非盈利性的论坛,真的对大众有好处?



原帖由 fatfish_ccc 于 14-4-2012 00:42 发表


有什么不合适的呢???

既然freeoz是非盈利组织。。。既然freeoz只是想服务大众。。。

多一个类似网站、不是对大众更有利吗???

怎么就不合适了呢???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3:19
原帖由 青山 于 14/4/2012 11:51 发表
FreeOZ是非盈利性论坛,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从这里挖资源为自己所用。

如果这样,那么每个私有的盈利性的论坛,都可以从公有,非赢利性的论坛无偿获取资源,那么公有非盈利性的论坛还有生存的空间么?

事实上,FreeOZ近期一直存在这样的问题。是时候改改了。公有非盈利,不代表是一块无主的肥肉,谁都可以咬一口。

作为版主,为其他的同类论坛打广告,这个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且多一个论坛就一定对大众有好处么?这是一个伪命题。多一个私有的论坛,搞垮FreeOZ这个公有的非盈利性的论坛,真的对大众有好处?


你说的话里有很多问题, 请再考虑考虑 。  不就是要人家付钱么,明说不就得了。   再说了私人论坛那么多,不是共有非盈利论坛活不下去的原因。 说白了还是因为GDP低了领导们只能去吃P了所以你们才那么激动。  对于普通网友来说, 哪个论坛好就去哪个论坛,哪里玩的开心了就去哪个论坛。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3:21
然后, 青山你去OZHOMELAND 也发点小广告吧。  这样子总公平了吧,看看哪个论坛更有吸引力。  你这个是自我保护主义, 学朝鲜啊。
作者: 青山    时间: 14-4-2012 13:24
大街上,讲别人的东西不能无偿拿走,那就是打算卖的?FreeOZ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在没有好项目之前,我一直讲,钱多了未必是好事。钱多了就会引来一些人的觊觎,反而更乱。
作者: 青山    时间: 14-4-2012 13:26
你跟铁路公司商量一下,在火车站门口给你打一幅广告,然后跟他们说,我在家门口也给你们打一幅,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你看他们干么?

原帖由 mk82 于 14-4-2012 12:21 发表
然后, 青山你去OZHOMELAND 也发点小广告吧。  这样子总公平了吧,看看哪个论坛更有吸引力。  你这个是自我保护主义, 学朝鲜啊。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3:28
原帖由 青山 于 14/4/2012 12:26 发表
你跟铁路公司商量一下,在火车站门口给你打一幅广告,然后跟他们说,我在家门口也给你们打一幅,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你看他们干么?


FREEOZ是铁路公司??
作者: mite    时间: 14-4-2012 15:29
原帖由 青山 于 13-4-2012 22:18 发表
8.2,所有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且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都可以提出罢免版主的提案;但需在十天时间内,有5名注册时间超过3个月、且发贴量大于300以上的网友成功联署,才可正式提案交由ZHT投票表决。网站管理人员若 ...



青山: 我没有要罢免

ALL: 那我抱歉 如果是我对论坛规则理解有误
作者: mite    时间: 14-4-2012 15:30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13-4-2012 22:00 发表
mite,就像“雅瑶冬月”说的,现在的《版主条例》并没有说版主不可以做其他网站的管理人员。
虽说身为版主,却通过短消息宣传其他网站,这在道义上可能会受到指责,但并没有违反现有的比较明确的规定。




哦 SORRY。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4-4-2012 16:52
原帖由 青山 于 14-4-2012 12:26 发表
你跟铁路公司商量一下,在火车站门口给你打一幅广告,然后跟他们说,我在家门口也给你们打一幅,这样我们就扯平了。你看他们干么?



你这完全是思维混乱地乱打比方。

你的所谓在火车站门口打一副广告,在freeoz相当于什么,相当于——在freeoz的首页给ozhomeland做广告。这个不能免费做,当然是合理的。

现在黑眼睛做的根本不是这种广告啊。人家仅仅是使用免费的短信功能而已,怎么和火车站广告扯上了??? 无论这个免费的短信功能用于什么目的,它都是免费的啊!!!

按照你的逻辑,百度是不是要屏蔽google? google是不是也要屏蔽百度???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4-4-2012 16:58
原帖由 青山 于 14-4-2012 12:24 发表
大街上,讲别人的东西不能无偿拿走,那就是打算卖的?FreeOZ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在没有好项目之前,我一直讲,钱多了未必是好事。钱多了就会引来一些人的觊觎,反而更乱。


“我一直讲”。。。这个用词,给人感觉很不舒服。难道你是freeoz其他管理人员的精神导师、领导???

请摆正自己的位置吧。。。

“钱多了就会引来一些人的觊觎,反而更乱。”——这个说法非常有意思。。。 给人一个什么联想呢??? 就象一个小企业,现任领导死活不肯让企业往好里发展,不想让企业壮大。为啥呢?因为壮大了。。。现任领导就恐怕没有更能力管好,恐怕就做不了领导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14-4-2012 17:15
我一直讲是事实。

FreeOZ不是企业。不追求盈利。FreeOZ好与不好,不是以挣多少钱体现的。

原帖由 fatfish_ccc 于 14-4-2012 15:58 发表


“我一直讲”。。。这个用词,给人感觉很不舒服。难道你是freeoz其他管理人员的精神导师、领导???

请摆正自己的位置吧。。。

“钱多了就会引来一些人的觊觎,反而更乱。”——这个说法非常有意思。。。 ...

作者: xblues    时间: 14-4-2012 17: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青山的风格一直很红色啊。
作者: dofach    时间: 14-4-2012 18:15
原帖由 青山 于 14-4-2012 11:51 发表
FreeOZ是非盈利性论坛,

。。。公有非盈利性的论坛 ...
搞垮FreeOZ这个公有的非盈利性的论坛,真的对大众有好处?

青山多次强调,这个论坛是公有制的,好像给人感觉论坛是国有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编制,冒似他就是国家公务员。

哈哈。。。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作者: 青山    时间: 14-4-2012 18:32
有不领工资,不获取利益,倒贴钱的“公务员”么?

如果公务员都是这样,那我双手双脚支持国有企业。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原帖由 dofach 于 14-4-2012 17:15 发表

青山多次强调,这个论坛是公有制的,好像给人感觉论坛是国有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编制,冒似他就是国家公务员。

哈哈。。。自我感觉非常良好。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9:15
只要 青山想表达的观点, 何患无词。  死人也是活人
作者: mk82    时间: 14-4-2012 19:18
本来引退了挺好,享受天伦之乐。   非要官性不改, 说什么各位领导强力挽留要求回归, 搞的全世界人民都哭着喊着要你留下不愿意你离开似的。  你到也不客气, 弄的不能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 要来拯救世界, 只有你才能就世界。 而且你觉得还不是为了你自己, 是人民求你来拯救他们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4-4-2012 2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0 mk82 的帖子
口口声声说没有管瘾,却进进出出无数次,能在虚伪一点么?
作者: kennyxue    时间: 14-4-2012 22:52
黑眼睛那个论坛叫什么来着?
作者: fatfish_ccc    时间: 14-4-2012 22:53
原帖由 kennyxue 于 14-4-2012 21:52 发表
黑眼睛那个论坛叫什么来着?

ozhomeland
作者: xblues    时间: 15-4-2012 00: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3 fatfish_ccc 的帖子
拟提这个名字,小心被屏蔽了,黑眼睛的好几个帖子不是被屏蔽就是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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