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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定分赃的猪头们 [打印本页]

作者: Maobama    时间: 4-4-2012 11:53
标题: 内定分赃的猪头们
今天有幸拜读了freeoz解密,三生有幸,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三生不幸,看到了老丐,青山等人内定NGO po,秘书长,财务,出纳的全过程,果然被俺老人家在先前的帖子里预测中了,这一切,早已内定,至于推出黑眼睛,不过是作作样子,可怜黑眼睛被民之主们玩了一把,这些伎俩太龌龊了,我看了真是心凉,虽然有所准备,这些猪头们的私心真是太重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4-4-2012 11: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解密在哪里看啊?
作者: 阿贞    时间: 4-4-2012 11: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牛啊,google第一条,牛!!!
作者: 阿贞    时间: 4-4-2012 1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你们这些人“低格调”,low
作者: Maobama    时间: 4-4-2012 12:02
本来还指望着猪头中还有良心的发现者,现在看来都是一丘之x,在名利利益面前,人性是那么脆弱,无奈。
作者: 阿贞    时间: 4-4-2012 12: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他们在内版还真下功夫,码字很多啊,有那精力干点儿啥不好!
作者: xblues    时间: 4-4-2012 12: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有事情在牛人谈不可以么, 这里谈小心被管理关进小黑屋啊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4-4-2012 12:13
原帖由 Maobama 于 4-4-2012 10:53 发表
今天有幸拜读了freeoz解密,三生有幸,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三生不幸,看到了老丐,青山等人内定NGO po,秘书长,财务,出纳的全过程,果然被俺老人家在先前的帖子里预测中了,这一切,早已内定,至于推出黑眼睛,不过是作作样子,可怜黑眼睛被民之主们玩了一把,这些伎俩太龌龊了,我看了真是心凉,虽然有所准备,这些猪头们的私心真是太重了。


不想说什么,还是拍个照吧.
作者: Maobama    时间: 4-4-2012 12:14
本人是工农兵学生出身,也勉强算是学生出身吧,一直对文学生们,理学士们都抱着高山仰止的心情来学习做人做事,光明磊落现在是没看到,阴谋诡计倒是不少啊,一个小论坛,就这样,华人为小利搞起内斗,真是让人省心呢。
作者: Maobama    时间: 4-4-2012 12:16
没事,尽管封,有这帮人在,我老汉还不乐意上这来了呢。
作者: 阿贞    时间: 4-4-2012 12: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本来还想打打闹闹玩玩,揭秘越看越恶心。大家玩哪有那么玩法的,没劲啊
原帖由 xblues 于 4-4-2012 11:12 发表
有事情在牛人谈不可以么, 这里谈小心被管理关进小黑屋啊

作者: xblues    时间: 4-4-2012 12: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1 Samantabhadra 的帖子
去牛人吧,这里我可不敢随便说话,我被关怕了。
作者: 大杨树    时间: 4-4-2012 13:17
工农兵学生,,,,前辈呀
作者: Serin    时间: 4-4-2012 13:33
原帖由 Maobama 于 4-4-2012 10:53 发表
今天有幸拜读了freeoz解密,三生有幸,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三生不幸,看到了老丐,青山等人内定NGO po,秘书长,财务,出纳的全过程,果然被俺老人家在先前的帖子里预测中了,这一切,早已内定,至于推出黑眼睛 ...


有意思的是,那个所谓的内版解密偏偏漏掉了一些关键的信息。不管你怎么想,内版解密选择给你看到的不是全景。多说无益,就此打住。
作者: K00    时间: 4-4-2012 14:22
现在还有管事的吗?好象没王管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4-4-2012 14: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14 Serin 的帖子
所以公开内板啊,公开了不就全面了。
作者: 雅瑶冬月    时间: 4-4-2012 16:38
关于那个什么解密,我倒是没有任何兴趣了。

不过有一点,我想提醒一下老麦,你特么欠虫子一句道歉!!

记得上次解密刚刚出来的时候,你一口咬定,是虫子偷了你的密码,向外透露内版的秘密。然后几乎在每一个虫子的帖子后面都跟这么一句。其恶果就是,对虫子的个人荣誉造成极大破坏!

现在呢,解密又出来了,那也就可以从侧面证明,那个博克不是虫子开的,也不是虫子偷了你的密码去泄密的!!

之前,你口口声声让虫子做个男人,为那子虚乌有的指控道歉,现在,也请你做个男人,为你那无中生有的指控向虫子郑重道歉!!
作者: 阿贞    时间: 4-4-2012 16: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到底谁偷的?查log,快
作者: wuyeqw    时间: 4-4-2012 17:02
标题: 回复 #15 K00 的帖子
要不我锁一下子啊?

木看到任何跟分赃有关的事情,想用公开部分的激将法来公布全部,好像不够高明

请高人全部在您的私人论坛揭秘吧

您辛苦了,向您鞠躬致敬^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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