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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遇到无良二房东。大家给支个招。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名    时间: 6-1-2012 22:19
标题: 遇到无良二房东。大家给支个招。
一时太信任人了,被无良二房东骗。在国内这么多骗子都骗不到我,居然在这里被骗了。。。真丢人呀。  

具体是租了一个UWA的学生的房子,他当时说和真正房东关系很好,只要愿意就能一直租下去。但仅过一个多月,获知房子租赁期限已到,必须搬走。

其实是无良学生由于自己要离开澳洲一个月,为了不丢空房间一个月,就把我们骗进去。

我现在手上有:

1. 和二房东草拟的合同,合同无终止期限,但有电子邮件确认过是到我自己买到房子为止。(不是fixed term,这个太失误了,大家以后多注意了)而我当时就觉得这样的flexible正适合我们,结果就正好栽在这里。
2. 和他沟通的电子邮件。
3. 在他租给我之前他就知道房东一定要收回房子的证据。(这点很重要,能够证明他欺诈)

由于我需要14号离开perth,29号回来,故我目前在找地方能够29号开始住的,这几天都在和房产中介打交道,貌似能够租到的机会还不是很大。真是烦人呀。

之后此人还一点没有抱歉的意思,嘴上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都不知道EQ有多少分。kao。

我目前的打算是:
1 能找地方搬走就搬走。
2 如果没法找到合适的地方搬走,我想找“有关部门”投诉他的欺诈,导致我不够时间搬走,这样我就能在这个房子合法的多呆一段时间。(这个毛桩桩童鞋应该很清楚吧?)
3 不管能否搬走,我都希望能够找个合适的法律途径,让他知道骗人是需要成本嘀。反正我一直都想在澳洲打个官司,了解了解人家的司法程序。

大家给支支招?要理性的。。。

不过从好的方面想,这个事情对我可以获益良多呀,尤其是如果能够打打官司或者找仲裁机构的话,我是获益的嘛。。。花点钱我也愿意,毕竟学费是要交的嘛。
作者: 金鱼和农夫    时间: 6-1-2012 22:33
支持小名   虽然俺们人不再佩斯,对那里不了解,给你我们QLD 的官方机构 http://www.rta.qld.gov.au/ 你去了解下你应该有的权利和处理的程序,估计有点参考价值的
作者: bio    时间: 6-1-2012 23:20
有他的合同可以拒绝搬啊,让房东找丫的算账,省的费心
作者: FJ47    时间: 6-1-2012 23:37
个人建议:
1。报警。有姓名,电邮,学籍,及原房东处的信息,足以找到“二房东”。已经产生经济损失,应该构成犯罪。
2。以警察作为第三方斡旋,与房东沟通,争取继续租约,动之以情,哓之一理。
3。若警察当场不能调和,接下来,第二天,去警察局备案,表明自己的损失,及诉求。询问可能得到的帮助。

因为还没有登陆,以国内经验来看,自己不追查,没人会帮你,不但自己追查,还要驱使公共资源帮你追查,因为你交过税了。
是自己的权力,不应该放弃,是自己的财产,必须要争取。
有礼有节,有理有据,过程中,感谢所有帮助过你的人。应该会有个好结果的。
作者: yacon    时间: 6-1-2012 23:41
http://www.commerce.wa.gov.au/Co ... y_renting/index.htm

在西澳租房,房东与房客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 tony.zheng    时间: 6-1-2012 23:41
找毛桩桩啊,尽快。
作者: bluemm    时间: 7-1-2012 00:10
你这个签的合同应该是non-fixed term的吧?如果是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房主通知租户搬出当天开始算起,在60天之内租户搬离住所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是non-fixed term就租户搬出时间的规定。
作者: y12345678    时间: 7-1-2012 00:26
没用,迅速招新地方搬吧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00:29
.....你找对人了。。。
我给你支招,就怕你不敢。
住着不走!房租也不交,换锁走窗户,卸了窗户都行。
他要是干动手,你就爽了
他要是报警,我知道,JC不管的。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00:31
楼上的这些人,都是文科的,包括楼主,

对无赖,你的更无赖。听我的,没错。

就连1房东拿你都没办法,最后告诉法院封屋子。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00:34
这样的小孩崽子,我咋碰不到呢,
我就想帮他爸妈教他怎么做人。。。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7-1-2012 00:35
看到這裡我的頭就已經開始昏了~~

給LZ 精神上的支持--------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00:39
都是文科的,
听我的,武科的。

而且,觉对行得通,要不你给我电话,我跟你电话里说,网上说,显得我太那个了。。。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00:40
BIO说的对,
就不搬,爱咋地咋地。
封门换锁都行。
作者: y12345678    时间: 7-1-2012 00:41
电工不要硬来,澳洲的法律对真正干坏事的坏人很温柔,但是对偶然冲动一下干了过分的事的好人,是很严格的。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00:43
没硬来,这些,都是使用过的,而且,还很好用。虽然不是我用。但是我亲眼见!

一房东把水掐了,二房东把门锁了,都不行,你东西在里面,你卸掉窗户,进去。

警察来了,也没事。
作者: coach    时间: 7-1-2012 00:58
原帖由 小名 于 6-1-2012 22:19 发表
一时太信任人了,被无良二房东骗。在国内这么多骗子都骗不到我,居然在这里被骗了。。。真丢人呀。  

具体是租了一个UWA的学生的房子,他当时说和真正房东关系很好,只要愿意就能一直租下去。但仅过一个多月 ...


樓主﹐你如果和二房東簽約﹐多半這個合約無效。二房東和中介簽約中多半有一條不可私自出租給他人的條款(SUB-LEASE/SUBLET)。

澳洲是法制國家﹐如果沒有按合約做合法的事情﹐即便是你受騙上當﹐他人只有同情﹐如果依法辦事﹐你必須在規定時間(按中介和二房東簽約的條款為準)搬家。

再說﹐你也不是不知道和二房東簽約有很大風險﹐你也作過RESEARCH。

你如果硬來﹐中介會把你告上法庭﹐這樣對你以後租房/買房都有一些影響(中介可以把你列入黑名單)。

二房東不告知他的合約到期而讓你和二房東簽約﹐這是二房東的狡詐﹔如果你不在中介規定日子搬走﹐就是你的不對。法律是幫理不幫人。

希望你儘快找到房子。可以去GUMTREE PERTH 去找找/先找旅館再做打算。
作者: y12345678    时间: 7-1-2012 01:01
房东如果有合法的正常途径赶房客走的,尤其是像这种二房东分租的情况。
房客如果破坏财产,房东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拿到证据,然后再告到法庭上。有报警的证据,房客几乎是必输无疑的。到时候损失的也许不仅仅是金钱了

如果是留学生,随时准备跑腿当然不怕。所以如果还要在澳洲混下去的话,就很麻烦了
作者: gpoint    时间: 7-1-2012 01:07
1. report a case to the police.
2. at the same time, looking for a house to stay. (Aupeople has lots of housing information).
作者: 新澳之旅    时间: 7-1-2012 01:09
我觉得你可以弄到中介的联系方式,把这样的情况告诉他。

这个对你是非常有利的。这样做并不会帮到你可以留下来,而是给现在这个二房东点教训。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因为就如前面说的SUB-LET是不合法的。他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做,就是因为他要搬走了。可以去告他。但是需要好好的走法律途径。虽然也许你手头上的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至少你也给二房东带来了很多的麻烦,这样可以起到惩戒的作用。做二房东没有不好,其实也是方便自己方便大家的事,但是那个人的做法非常过分。

正解还是你需要多找房子,GUMTREE上很多。这个是正途。如果分租的确不难得。

不要受这次阴影,如果你现在从中介租房子,以后的损失也许并不会小。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看我的租房小记。在这里有。也许会对你有所帮组。

二房东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但是无良的二房东坚决打倒。
作者: gpoint    时间: 7-1-2012 01:15
it is pretty easy to find a room but a bit hard to find a house or whole unit within short time.

If you are after a room and interested in NOR (North of River) area, I may help to ask my friend who has just bought a big house next to my suburb. Please contact me if you need this information.

All the best.
作者: channel1016    时间: 7-1-2012 01:16
那个留学生只剩一个月的租期就要搬走,那他到期后是要离开澳洲还是会继续住在这里?
我觉得如果是要离开澳洲的话,那就没大必要和他折腾了,这边的办事效率也低的很,等他要走时也不见得能搞得好。
如果他是还要在这继续上学的话,那可以试试找相关的法律部门(比如Department of Consumer Protection)去投诉,如果他分租是违法的话,那对他肯定有处罚,如果他和一房东的合同规定他可以分租,那他欺诈你,也应该会有一定的处罚吧,不过这个是俺的个人意见,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这样的。但是不管哪种方式,我觉得你们要继续住在这里可能都够呛吧。
要不,你告诉他,把他的恶劣行径发到网上,看人民大众怎么道德审判他。不过他如果人很极品能干出这样的事,估计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那个不是什么不怕开水烫么
作者: channel1016    时间: 7-1-2012 01:20
对了,如果你们自己take房子,一定要在入住前把condition report仔细填好,最好拍照留证并邮件发给中介,这样将来万一退房有分歧和纠纷,当初租房时发的邮件和照片就可以保护你们的利益,该是我们付的1000块也要付,不该我们付的10块钱也不白付。
作者: gpoint    时间: 7-1-2012 01:21
you can turn to TAS for legal information on tenancy.

refer to this:
http://www.taswa.org/
作者: gpoint    时间: 7-1-2012 01:24
原帖由 gpoint 于 7-1-2012 01:15 发表
新澳之旅 威望 +50 热心人,我是新到的PERTH,北边的信息以后还 ...


you are most welcome, I am more than happy to provide whatever i know.
作者: channel1016    时间: 7-1-2012 01:25
原帖由 gpoint 于 7-1-2012 01:15 发表
it is pretty easy to find a room but a bit hard to find a house or whole unit within short time.

If you are after a room and interested in NOR (North of River) area, I may help to ask my friend who ...


我也给猫猫说过如果要分租的话,我问问朋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但是她说他们比较prefer自己take一个小点的房子,分租其实还相对好找些,自己take房子,时间这么紧张确实比较难有合适的。
作者: flyday    时间: 7-1-2012 01:40
我没招, 纯粹友情支持! 加油!
很多时候 考虑先过渡一下, 就迎刃而解了
作者: yacon    时间: 7-1-2012 01:46
原帖由 新澳之旅 于 7-1-2012 01:09 发表
我觉得你可以弄到中介的联系方式,把这样的情况告诉他。

这个对你是非常有利的。这样做并不会帮到你可以留下来,而是给现在这个二房东点教训。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因为就如前面说的SUB-LET是不合法的。他敢这样明目 ...

sub-let 并不是都不合法。可不可以sub-let要根据具体的合同。
作者: 新澳之旅    时间: 7-1-2012 01:50
原帖由 yacon 于 7-1-2012 01:46 发表

sub-let 并不是都不合法。可不可以sub-let要根据具体的合同。



大部分都是的

极少数房东愿意SUBLET

我几乎敢担保如果那个人是向正规中介租的一定有这么一项,不能SUBLET
作者: yacon    时间: 7-1-2012 02:00
原帖由 新澳之旅 于 7-1-2012 01:50 发表



大部分都是的

极少数房东愿意SUBLET

我几乎敢担保如果那个人是向正规中介租的一定有这么一项,不能SUBLET

法律为了保障房东的利益规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得分租。没说绝对禁止分租。
具体情况要和房东/中介谈。
房东最在乎的是房租。

[ 本帖最后由 yacon 于 7-1-2012 02:05 编辑 ]
作者: 新澳之旅    时间: 7-1-2012 02:05
原帖由 yacon 于 7-1-2012 02:00 发表

法律为了保障房东的利益规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得分租。没说绝对禁止分租。
具体情况要和房东/中介谈。


大部分如果有了分租这么一项制约很多,且价钱就不是原来的价格了

一般来说

所以大家为了方便,都是偷偷的SUBLET
作者: yacon    时间: 7-1-2012 02:11
原帖由 小名 于 6-1-2012 22:19 发表
一时太信任人了,被无良二房东骗。在国内这么多骗子都骗不到我,居然在这里被骗了。。。真丢人呀。  
。。。

由于我需要14号离开perth,29号回来,故我目前在找地方能够29号开始住的,这几天都在和房产中介打交道,貌似能够租到的机会还不是很大。真是烦人呀

貌似这个房子可以满足你们的时间要求。就是不知道还在不在。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6444-1-1.html
作者: lol    时间: 7-1-2012 02:37
原帖由 小名 于 6-1-2012 22:19 发表
一时太信任人了,被无良二房东骗。在国内这么多骗子都骗不到我,居然在这里被骗了。。。真丢人呀。  

具体是租了一个UWA的学生的房子,他当时说和真正房东关系很好,只要愿意就能一直租下去。但仅过一个多月 ...


合同也不能说结束就结束,就算没有理由,最少要21天书面通知:http://www.commerce.wa.gov.au/co ... ding_a_tenancy.html
不过如果他辩解原先合同不能分租,那你们的合同就没效了

去city St Georges Terrace 那个consumer protection 咨询下下。
作者: yacon    时间: 7-1-2012 02:41
原帖由 新澳之旅 于 7-1-2012 02:05 发表


大部分如果有了分租这么一项制约很多,且价钱就不是原来的价格了

一般来说

所以大家为了方便,都是偷偷的SUBLET

除非合同里指明不允许,否则不必‘偷偷的’sublet.

这方面的规定可以参考
http://www.commerce.wa.gov.au/Co ... ng_a_home_in_WA.pdf

以前看房子的时候问过中介。答复是要提供入住的人的资料并取得房东同意。恩所以说这个要看具体的合铜。
作者: 小名    时间: 7-1-2012 04:14
谢谢各位的热情回复。

留在这个房子当然不是优选方案。我已经取得屋主的联系方式,我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一下。目的也不是非要在这个房子留下,但至少告知一下屋主/中介二房东的欺诈行为。

我已经申请了一套unit,交了表交了钱了。下周一等中介答复,不行估计还有时间申请另一套。只是怕万一还是不行,就麻烦啦。32楼讲的UNIT我也联系过,还在。不过也是要和中介打交道的。其实和我目前申请的房子的情况没有任何区别。

我想我最关心的是在我搬离后如何对二房东进行投诉,或诉讼。。。当然也更关心的是29号回来有没有地方住。。。

另外对于前面各位讨论的搬不搬走的问题,我的想法是以对方欺诈为名报警。不知道JC是否会受理。不过我想不管他们是否受理,他们必定会让我找对应的部门。或许幸运的话,我可以叫JCSS帮我联系对应的部门?反正我至少是先要一个报警记录。

对方貌似还需要留在澳洲读书。我有他的学生证电子影印件。找到他根本不需要人肉。我不知道他的目前地址,不知道如果“有关部门”介入的话,会不会发信件或电话给学校通知他?这个是我想要的。。。  我甚至可以查到他导师的办公电话,提供给“相关部门”,说是这个我能够找到的号码。。。

反正,我的目的是要教会他骗人是要成本嘀。

[ 本帖最后由 小名 于 7-1-2012 04:15 编辑 ]
作者: 小名    时间: 7-1-2012 04:21
原帖由 西澳电工 于 7-1-2012 00:39 发表
都是文科的,
听我的,武科的。

而且,觉对行得通,要不你给我电话,我跟你电话里说,网上说,显得我太那个了。。。


这事我觉得文科就能玩的很开心啦,暂时还不需要武科。。。你这个电话我留着,有需要就找你哈。
作者: FJ47    时间: 7-1-2012 04:30
标题: 回复 #35 小名 的帖子
大好。。。
对那个二房东,一定要找来问问清楚。。。
若真是生活所迫,那倒也罢了。。。
如若不然,定是要送他戒尺了。。。
作者: 小名    时间: 7-1-2012 05:01
标题: 回复 #37 FJ47 的帖子
这位二房东应该属于我们小时候每个班上都有一个的那种极品+活宝级人物。咋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情商为负数的那种。举个例子说,我们当初要搬进来的时候,我说有20多个大箱子。他和我说,你的东西又不值钱,能仍就仍了。。。不要搬进来了。。不要这么小气嘛。。不要这么小气嘛。。。居然说了好几次。。。我真是哭笑不得。可惜那时候都交钱签合同了。

今天居然还和我说,你怎么象个女人那样啊。。办事那么慢。。房子还没买到。。云云。其实事到如今,他完全没有必要激怒我的。我当时就挂了他的电话,不理他了。哦,对了,由于他还有东西放在我这个房子内,他来电话是想问我明后天什么时候有空他能够来拿东西的。。。绝对活宝级啊。我就一直不理他,后来我说行,你先把屋主的联系方式给我,再说。他就乖乖的把屋主的电话电邮给我了。。。咔咔。之前和他讲我会投诉会报警什么的(语气不是很强烈)他还打哈哈。。。拒绝给我屋主电话。

可以想象,要是JCSS或“相关部门“联系他的时候,他指不定都吓得屁滚尿流了。咔咔。


要是”相关部门“能够受理的话,我想主张负情商赔偿我们俩假期几天找房子(按当前工资算),来回搬运当天的工资,油费。等硬损失。肿么也有一两K了。  还有神马其它的赔偿项目?大家出出主意?
作者: 卖闲置    时间: 7-1-2012 08:32
这个不是情商为负,明显的智商为负


原帖由 小名 于 7-1-2012 05:01 发表
这位二房东应该属于我们小时候每个班上都有一个的那种极品+活宝级人物。咋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情商为负数的那种。举个例子说,我们当初要搬进来的时候,我说有20多个大箱子。他和我说,你的东西又不值钱,能仍 ...

作者: 笨笨永闯天涯    时间: 7-1-2012 13:02
之前老公租一间房子给个学生,经常拖欠房租,烦死了,最后赶他走时已经欠了1-2K

老公太好心,心软,想过法律途径,后来也是无疾而终。

跟学生打交道,一个字,烦。

房间空了好久,都没心情再出租了。

祝你早日解决住房问题,能让他付出代价,最好了支持你。
作者: 毛桩桩    时间: 7-1-2012 14:44
房子找得怎么样了?我想你的问题是两方面,一是找到安顿之处,二是惩戒骗子。

gumtree还有western australia上都会有房东直接出租房子的,会比中介处理的速度快一些,可以试试。

如果是我,对负情商也许就赶紧避之则吉啦 。如果一心想花时间精力惩戒他一下,会去Forrest Centre跑一趟,在219 St. Georges Terrace,以前碰到的那边政府部门的人都很nice,进门拿号,记得有个option就是tenancy啥的。然后就哭诉之。。。

一是被二房东误导,手上虽有合同,但是当初更多听信的是口头承诺,现在十分无助,二是人生地不熟,貌似马上要睡大街,苦啊,总之就是要走投无路了,迫切需要帮助。。。

重点在于彻底激起同情心,然后让他们帮你想办法,你们共同列出现在的options,比如可不可以继续住呀,能住多久呀,二房东会不会把你们东西扔出来啊,真正的房东会不会不让你们住啊,等等等等。。。

无论结果如何,dept. of commerce都会按你留的二房东联系方式调查的,这就够了。。。JCSS那么忙,现在还不到麻烦他们的时候。。。

如果你有他学校的具体联系方式,更可以去学校找他和平解决问题,找不到他,就找学校导师啥的问他的去向咯。。。

[ 本帖最后由 毛桩桩 于 7-1-2012 14:50 编辑 ]
作者: retirement    时间: 7-1-2012 14:46
原帖由 毛桩桩 于 7-1-2012 14:44 发表
房子找得怎么样了?我想你的问题是两方面,一是找到安顿之处,二是惩戒骗子。gumtree还有western australia上都会有房东直接出租房子的,会比中介处理的速度快一些,可以试试。

如果是我,会去Forrest Centre跑一 ...

哈哈,一看就是老手
作者: 小名    时间: 7-1-2012 15:56
标题: 回复 #41 毛桩桩 的帖子
我扯上你去Forrest Centre哭诉如何?你的经验丰富嘛。

不过我想不用哭诉?我想是从国内回来后再慢慢投诉。

对于负情商,我们也不愿意多打交道。不过既然是事后投诉嘛。。。就和他的情商没啥关联了。而且我真是一直很想学习一下这边的司法流程呢。

[ 本帖最后由 小名 于 7-1-2012 16:04 编辑 ]
作者: blackfencer    时间: 7-1-2012 16:03
原帖由 西澳电工 于 7-1-2012 00:29 发表
.....你找对人了。。。
我给你支招,就怕你不敢。
住着不走!房租也不交,换锁走窗户,卸了窗户都行。
他要是干动手,你就爽了
他要是报警,我知道,JC不管的。


电工正解,这种情况JC没办法的。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17:19
看楼上说的吗。

JC就管刑事问题。

至于民事问题,警察不管的。

听我的,就不搬,他们爱咋地咋地,东西都不拿。
作者: 西澳电工    时间: 7-1-2012 17:20
我从新好好读了。
好像那个小子,现在已经搬走了?
是这样吗?
那问题就复杂了。
这小子就欠揍了。。。
作者: nicoleflopy    时间: 7-1-2012 18:43
==

[ 本帖最后由 nicoleflopy 于 30-1-2012 09:05 编辑 ]
作者: sevendragon    时间: 7-1-2012 19:37
这年头都什么素质的人啊,不能放过他们,支持小名
作者: 毛桩桩    时间: 7-1-2012 20:04
原帖由 小名 于 7-1-2012 15:56 发表
我扯上你去Forrest Centre哭诉如何?你的经验丰富嘛。

不过我想不用哭诉?我想是从国内回来后再慢慢投诉。

对于负情商,我们也不愿意多打交道。不过既然是事后投诉嘛。。。就和他的情商没啥关联了。而且我 ...


嘿嘿,我怕到时候笑场啊

不过还是建议现在投诉啦,现在情况比较urgent,人家会立即处理,等你事后再云淡风轻的描述,我怕人家会排个low low priority,WA这Wait Awhile的称号绝非浪得虚名哎
作者: 小名    时间: 7-1-2012 22:35
标题: 回复 #49 毛桩桩 的帖子
我不打算现在投诉。现在还要打包搬家买礼品回国等,我们可不象你白天这么悠闲呀。现在基本上无视他,无需给他弄坏心情嘛。

我猜负情商应该还需要继续在UWA读吧。慢点就慢点了,我不介意慢慢来,让我领略一下WA的光荣称号也不错。如果他跑的快就算他运气好。另外,也留点时间给你读完《一个演员的修养》。  
作者: lol    时间: 8-1-2012 02:06
原帖由 小名 于 7-1-2012 22:35 发表
我不打算现在投诉。现在还要打包搬家买礼品回国等,我们可不象你白天这么悠闲呀。现在基本上无视他,无需给他弄坏心情嘛。

我猜负情商应该还需要继续在UWA读吧。慢点就慢点了,我不介意慢慢来,让我领略一下WA的光 ...


在哪个系?
作者: ricowang    时间: 8-1-2012 08:55
合租。。。。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下场的
最好不要合租,登录后最多短租一段时间/或者住酒店,一定要自己take房子,偏远一点或者小一点都没有关系,
关键是清清楚楚的,少操多少心事啊

少了这些事情,把时间精力都放在工作上,顺顺利利的,什么都回来了。
虽然我自己合租没有什么出什么事情,我还是觉得合租不是最好的选择。
作者: fifiwoo    时间: 8-1-2012 12:36
原帖由 ricowang 于 8-1-2012 08:55 发表
合租。。。。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下场的
最好不要合租,登录后最多短租一段时间/或者住酒店,一定要自己take房子,偏远一点或者小一点都没有关系,
关键是清清楚楚的,少操多少心事啊

少了这些事情,把时间精力都放 ...


我同意。尤其是成家的。
作者: urban2000    时间: 8-1-2012 14:39
哎,现在的小留学生啊。。。。
自己的时间宝贵,不值得过多浪费在sb身上,
建议小名直接出大招,一击ko!
作者: 剪刀    时间: 8-1-2012 19:14
来帮LZ顶下贴!
看来租房也是陷阱不少啊,还没准备长登已经开始为后面租房烦恼了。
作者: 秋池    时间: 8-1-2012 22:25
继续围观…………
作者: hanjuju    时间: 9-1-2012 13:57
其实最初楼主气愤地时候想用各种办法惩治一下无良的房东,但过一段时间后想想,与其花精力去对付这样的人,不如赶紧找个地方搬走,省得看到想到这个事情就气愤。
作者: 妞爸    时间: 10-1-2012 21:04
小名进展怎样了
作者: 小名    时间: 11-1-2012 00:23
目前没进展呀。不是说事后才投诉嘛。
不过我的发帖部分目的达到了。。。有朋友看到然后有合适的房间可以出租,只是从国内回来有地方落脚了。。。欧耶。
前些天申请的一套房子,没租到。  估计还是时间差的问题。我们愿意提前给三个月房租,然后中介把我们的推荐人电话打了个遍。。。最后房东还是没租给我,给别人了。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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