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刚
发表于 22-12-2011 12:29:41
是这样的:
应该是禁言,但不应该是禁止IP。
【2011126】XBB(及马甲: 中大兄),连续发布违规贴,禁言一个月【2011/12/21】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96743-1-1.html
【Y2011006】推翻ZHT对xbb22禁言时间的提案【2011/12/25】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96985-1-1.html
RAY都承认是封禁的IP, 那么你这里回答说不应该是禁止IP, 请直接肯定回答是不是执行的是禁止访问?
如果不应该禁止访问,而只是禁止发言, 那么错误的执行是否应该改正过来,而不是一个牵强的借口“处罚是我操作的,是我第一次,选禁止访问还是禁止发言确实犹豫过,不过记得Extreme处罚我的时候,我是不能访问论坛的,所以就选了禁止访问。 如果有错,只能抱歉地说我业务不熟了,如果有惯例可循,当然应该按惯例”
如果有错,当然要即使改正,而不是一句毫无意义的“抱歉”和“业务不熟”的借口, 然后错误依旧放在那里!!
我们要看到的是改错行动, 而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说辞!!
cello
发表于 22-12-2011 12:36:22
原帖由 小金刚 于 22-12-2011 11:5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RAY都承认是封禁的IP, 那么你这里回答说不应该是禁止IP, 请直接肯定回答是不是执行的是禁止访问?
如果不应该禁止访问,而只是禁止发言, 那么错误的执行是否应该改正过来,而不是一个牵强的借口“处罚是我操 ...
这个事情当时是我开始质疑的,后来UB给了我肯定的答复说就算禁止访问,还是一样可以注册别的id来访问的。如果要封IP是另外的操作。
我接受这样的解释。如果你们谁认识xbb22,不妨让他试试看,如果真的注册不了,那么我们再检查是怎么回事。如果当真如此不能注册新id,我认为是应该向xbb22道歉的。
ubuntuhk
发表于 22-12-2011 15:12:31
关于xbb本来是被裁定禁言,但最后被设成禁止访问的事情,Ray自己承认是业务不精,或者更深的原因是freeoz的管理还比较粗旷,我们没有对所有管理团队成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熟悉业务除了内版有部分操作指南(不完整),更多靠管理员/版主们的悟性。关于上岗前的培训,我们尽量改进。
我已经将xbb的管理操作修正为“禁止发言”(根据最近的议事院投票结果,禁言时间不变)。
另外我担保xbb的IP没有被封禁。
tony.zheng
发表于 22-12-2011 16:27:42
既然说封IP是错了,可以改。为什么认为封一个月太长了却不可以改?既然这个案件法官认为自己有做错的地方,为什么不听从民众的意见去改改呢?
青山
发表于 22-12-2011 16:31:57
封IP没有体现那个提案的本意。所以错了就要改。封禁一个月是zht表决的结果。议事院也没有推翻这个结果。所以不能说错了。
民众的意见?谁代表民众?真要代表民众,请下次议事院大选的时候站出来代表。FreeOZ经过正式授权,代表普通网友的人是议事员。
原帖由 tony.zheng 于 22-12-2011 17:2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说封IP是错了,可以改。为什么认为封一个月太长了却不可以改?既然这个案件法官认为自己有做错的地方,为什么不听从民众的意见去改改呢?
dofach
发表于 22-12-2011 21:08:33
更深的原因是freeoz的管理还比较粗旷,我们没有对所有管理团队成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P ;P ;P
extreme
发表于 22-12-2011 21:17:45
RAY都承认是封禁的IP, 那么你这里回答说不应该是禁止IP, 请直接肯定回答是不是执行的是禁止访问?
如果不应该禁止访问,而只是禁止发言, 那么错误的执行是否应该改正过来,而不是一个牵强的借口“处罚是我操作的,是我第一次,选禁止访问还是禁止发言确实犹豫过,不过记得Extreme处罚我的时候,我是不能访问论坛的,所以就选了禁止访问。 如果有错,只能抱歉地说我业务不熟了,如果有惯例可循,当然应该按惯例”
To Ray:
既然你提到当时我对你的处罚,我找了一下,找到当时的处罚记录:
ID: Ray和Wendy
处理理由:连续发表违规言论,挑起侵犯当事人隐私的讨论,在管理员对其违规言论进行处理后,蓄意挑衅版主
处理结果:禁言3日
证据:有截屏,但因涉及其他人隐私,不予贴出。
我记得当时你不只是在一个帖子里对我冷嘲热讽、胡搅蛮缠、人身攻击吧,我发的每个帖子,只要是你看到的,都会进来捣乱吧。最后我怎么处罚你的,只有三天吧?你自己说说,你算不算有前科,连续违规?再对照着看看你对中大兄的处罚,你不觉得不公平吗?你不觉得心里有愧吗?做为管理人员,为什么你的威信如此之低,难道你不能从中学到些什么吗?
extreme
发表于 22-12-2011 21:18:54
处罚记录引用自: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855851&page=8
maodoubao
发表于 22-12-2011 22:24:48
原帖由 mk82 于 21-12-2011 22:4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是魅力,可惜论坛现在的领导没有这种魅力, 反而都有吉拉德那种说不出的力, 反正看到她的脸就恶心,听到她声音就讨厌。
呵呵,如果吉拉德是个如花似玉的mm可能您就不会觉得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