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 & 感慨
今天看到小格在道歉 【应该 确实不像话】看到TONY在道歉 我错看你了; 我感觉你是个女的。 动作胜过男人。:zan
还有休止符 也不容易 佩服:handshake
就剩下个虫子
还是做过ZHT的人 基本一点没有感触 一点反思没有 一点反省没有
还在继续唧唧歪歪 指桑骂槐 幸灾乐祸 挑拨离间 冷嘲热讽
骂人呢 也是“毛”骂 一点水准没有
我也感慨 世界上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回复 #1 mite 的帖子
你这算道歉么?:lol 仗着有枪?这个就是你这些天的感想?
你啊 越来越不入流 越来越让人看不上眼了
遗憾 【算是我错看的一个人】 依我看,你们两个都有枪!
有的拿枪对着自己人,有的拿枪对着别人,还有人对天鸣枪!
我有个朋友是警察,一天我们一帮朋友吃饭,有朋友问他今天没带枪吧?他说没有!
我说,怎么好像你裤兜里有根警棍? 有的拿枪对着自己人
=====》
TMD就是虫子啊
这个小子明明自己做事情不够妥当 。。。
搞得鸡飞狗跳
就是不明白
还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那个同性恋版面 谁TMD要动你啊 【到今天都没有动 没有共识不会动。】
就是讨论讨论 怎么合理都不可以啊
TNND 你真是老虎屁股啊
是不是太霸道啊
靠 原帖由 xblues 于 15-7-2011 01:1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蒸馒头,蒸一口气!
老马现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估计是怕我考核情感版这段时间的成绩。没有同志们热心参与,情感版还照样是半死不活,看来不是同乐就不乐了,是本来就乐不起来,也不是金水不犯河水。高一系列 ...
虫子我给你出个主意,你还回情感去,把以前那些好东西再接着写,要是能把情感带起来,老麦八抬大轿请你。 这算不算爱之深恨之切呢?:$ 原帖由 xblues 于 15-7-2011 01: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蒸馒头,蒸一口气!
老马现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估计是怕我考核情感版这段时间的成绩。没有同志们热心参与,情感版还照样是半死不活,看来不是同乐就不乐了,是本来就乐不起来,也不是金水不犯河水。高一系列 ...
P个气
和你给大家受得气 前前后后; 你受得所谓气 算个鸟
基本没有委屈你
你有什么好叫的
譬如偶 就热脸塌你冷屁股; 小马也是 错什么 【也有点错 呵呵】 主动给你道歉
你TMD倒觉得门门章 自己不道歉 还闲人家道歉不够
有你这样的人吗
你看看今天这些MM 做得多少“上路”。
你小子 一点腔调没有:L 。 提鞋都不配。
同志就同志 参与情感干什么 乱哄哄的
就应该是茶馆和科学的结构
一定要挤在一起干什么
你一定要一个可以共享的页面也可以 技术上可行
但是也要有可以分开的功能
【个人看法】【说明我支持小马的想法】
他有事情
不是怕你
骂人啊 辩论啊 你差他一大截
他是刘翔
你基本只能给大史提鞋。 老麦 说句实在话 你说虫子应该道歉 但是你呢 你说的做的难道对虫子没有伤害 难道就全对吗 当然虫子说的做的也不全对 他也有错 你们都只看到了自己或者代表自己一方的受了委屈 没有看到自己对别人的伤害 都大度一点 退一步海阔天空 都是男人 拿出做男人的样子 这样像小孩子吵架多不好 即使你们都选择不道歉 也少点争吵 多贡献点有营养的帖子:) 还有别把枪火引到我这里 我只是路过打打酱油说两句 如果说的不对 你们多多包涵 你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
我对他凶 是今天吗
我热恋汏他冷屁股的时候
你不在场
所以不清楚的时候看看好了 少说话
真的
【我TMD根本没有和他吵架。 他是和小马 然后是青山。 我是支持小马和管理团队的决定。 他是不服 唧唧歪歪。】 老麦我再次呼吁你把虫子的贴解锁。这是人家的权利。
虫子你贴解锁了我就去你贴上喷你。这是我的权利。
再喊句口号:支持吵架,反对动粗。 斑竹有锁帖和处理的权利
我按照自己的判断处理 嗯,这是规则,我也没啥办法了,只能继续呼吁 个人希望下届议事员能改动一下这条规则,一个人不能即审判又执行,而且旁人无法监督、反对,这个规则的漏洞太大了,不利于言1论1自1由,相当不利于论坛发展。 那你说斑竹怎么办 一个来判断 一个来操作
2个人还要永远同步???
哪个论坛 你知道的 斑竹是这样处理的
我去看看
谁说无法监督和反对 你先去看论坛规则
再来说
最讨厌不知道 不查
先哇哇叫
没有监督 那斑竹不是成皇帝了 那为什么这件事只有你一个人在处理呢?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一个其他人来处理这件事情,都几天了,其他人为什么不管呢 我哇哇叫是我的权利,当然你也可以按你的理论禁我的言,我没必要去学我不喜欢的东西,但我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哇哇叫。
想让每个去上访的人都成为法律博士么?改成法律论坛吧 我不知道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哇哇叫有什么错?难道上访的人不懂法律,他的上访就是错误的么?他违反了那条法律呢?
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大家的,那么多法律,那么多文字,大家辛苦了 19:了解情况再说话好吗 你才来几天 知道前因后果吗
【其他人怎么没有处理 TONY; 小格都是其他人处理先。 虫子也是小马 青山 ZHT团队先处理 我目前是在烧尾】【其他人都已经审美疲劳了; 这里有“虫子事件”子板 你知道不知道 去看看 够一个礼拜把 。。。】
20:叫以前看看规则 应该把
这个论坛8年了 其中无数法律专家 论坛专家 【呵呵】 或指手画脚 或亲自指点过 还轮的到你来发现重大漏洞; 有这个逻辑明白了 你就更加要先看看了 再叫唤 原帖由 Xavy 于 15-7-2011 11:5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哇哇叫有什么错?难道上访的人不懂法律,他的上访就是错误的么?他违反了那条法律呢?
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大家的,那么多法律,那么多文字,大家辛苦了
谁上访啊
上访难道不要看法律 不看法律你怎么知道受了不公啊? 抱歉 话说得槽点:P 原帖由 mite 于 15-7-2011 11:5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谁上访啊
上访难道不要看法律 不看法律你怎么知道受了不公啊?
扯吧,我大街上无缘无故给你一个耳光,不用查书你也该知道不公吧? 其实虫子事件我还真看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大家都相信专家,都不叫唤,都对现有的规则顶礼膜拜,我相信这个论坛也就到此为止了。
我觉得不好的东西,我会叫唤的,但是我不会去违反,这个你放心。
要球每个坛友都了解规则了再来发言,我觉得这个比我现在在这里乱喷还不现实。 法律条文唬弄老百姓的,其实圈里人还是该怎么玩儿怎么玩儿,还不是大家乱喷,最后脸皮厚度决定胜败。
回复 #27 yanrong.cao 的帖子
也不是,法律还是值得尊敬的,不许污蔑法律:@但是不好的法律得改
还有就是,我没有学过法律,也可以去马路上遛弯 扯淡把 有可比性吗
谁打谁耳光???
还有
你的ID就是违反了论坛规则的 应该被处理
我建议你自己先换掉 X:
可以叫唤。 没事。
每个人都可以叫 包括胡叫 是这个论坛的特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