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丽萍反同性恋 网友怒喊除害
http://www.miboys.com/attachments/2011/06/491451_2011062910313116Ij2.jpg微博上网友制作的抵制孙海英、吕丽萍夫妇的宣传画(本站添加) 美国纽约州25日投票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同志人权史上一大里程碑。但第二天,去年以《玩酷青春》获金马影后的大陆演员吕丽萍,在微博发布反同性恋言论,立即掀起轩然大波,至今已有4600条以上网友评论,大陆同志团体发起抵制她新片,并投书各大媒体拒刊她的新闻,还有网友大呼“开除党籍,为党除害”。多次依教义掀话题
她与演员丈夫孙海英都是虔诚基督教徒,也多次借由基督教义发布反同志言论引起争议。她26日先转发牧师冯伟的微博“即使有一天若这里法律规定反对同性恋会被判刑,我也仍然要传讲:同性恋是罪”,她鼓励弟兄姊妹努力转发。
她更转贴圣经中的争议文字:“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她曾离婚,却曾以圣经文字反对离婚,如今转发敌视同志文字并大赞“给力”,大陆网友反讥她荒唐可笑:“住在玻璃屋的人不要去砸别人的房子。孙吕夫妇就是这么一对住在玻璃屋里的人。”网友还转贴电影《为巴比祈祷》片段,要她自我教育打开眼界。
学者批评愚昧落后
大陆学者李银河公开批她:“真是老生常谈,愚昧落后。如果是个普通老百姓也就罢了,有人开放,有人保守,是很自然的。可是作为公众人物发表这样反动的言论就不可原谅。”(中国时报 张士达/综合报导,2011-06-29,原文链接>>) :yct_49 这些老八股不是黑既是白。 :good :good :good 我以前一直很欣赏吕丽萍的演技,没想到她脑子居然这么不好使。:yct_12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对;
哪里有反对,哪里就有支持。
大家淡定,有人公开支持游行,也有人可以公开反对。这是自由! :good :good :good :good :good :good :good 陈词滥调而已,她要与时具进了。 尊重别人,就等于尊重自己,他们夫妇真的该好好学学。
回复 #9 xblues 的帖子
我坚决支持还不行么?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7-2011 13:58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我坚决支持还不行么?
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不可以反对;P :P 虫子稍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观念,不同的人。
举个极端的例子 -- 非洲有的地方还喜欢巫医呢,你都去试图改变,累死。
原帖由 xblues 于 2-7-2011 11:5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在你们公司公开这样说同性恋,我保证HR会过来找你谈话。新员工入职要学习平等工作权利,就是不已宗教信仰,性别,性取向,国籍,种族区别对待人。
拜托:反对同性恋不是自由! 我个人是支持同性恋的,可很多人的思想观念总是非澳大利亚的,和身处哪个国家无关...
原帖由 xblues 于 2-7-2011 16: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说是极端的例子,说等于不说。
你移民到了澳洲吧,而不是非洲。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7-2011 16:1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是支持同性恋的,可很多人的思想观念总是非澳大利亚的,和身处哪个国家无关...
我不支持 这个有什么好支持的
难道还要推广不成
我做到理解和尊重 吕丽萍的看法 偶也不支持
我做到理解和尊重 推广!推广的好! 澳大利亚人的思想也不都是真的那么开明。 赫赫,文化不同,观念不同,多说无益
原帖由 mite 于 2-7-2011 16:3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支持 这个有什么好支持的
难道还要推广不成
我做到理解和尊重 言论自由,某些群体搞的上纲上线挺过分。 原帖由 choz 于 2-7-2011 02:0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8126/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网友大呼“开除党籍,为党除害”。...
那位不是基督徒么,关我党何事? Ls的ls 我问你她违反中国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了吗?
[ 本帖最后由 mandyyogurt 于 2-7-2011 20:20 编辑 ] 原帖由 mandyyogurt 于 2-7-2011 20: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Ls的ls 我问你她违反中国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了吗?
记得在文章上看到,她说同性恋的人是“有罪”的。
可以有说自己喜恶的自由,但没有说别人有罪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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