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您如何看待中国男女同志的互助(形式)婚姻?
背景介绍目前在中国越来越多的男女同志面对来自父母的压力,开始借助互联网找寻异性同志建立所谓的互助婚姻(或形式婚姻)。和以前的同志们借助传统婚姻来掩盖自己的性向不同,所谓的互助婚姻是两个男女同志的法律上的“结合”。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成立了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来自长辈的压力,又没有欺骗另一个无辜异性的道德负罪感。但是这样的婚姻也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财产、子女、双方父母照顾、如果平衡婚姻中的异性“伴侣”和真实感情中的同性伴侣的关系等等。
在这个以华人移民为主的论坛里,大家对于这种新生事物是如何看待的?支持或者反对的,都欢迎参加讨论,说出自己的观点。
附录一 男女同性恋者为应对社会压力选择互助婚姻
http://news.sina.com.cn/s/2010-12-05/141321584936.shtml
“11月20日,江苏的一对男同性恋者结婚了。”转动着无名指手上的婚戒,李建的眼里写满了羡慕,“我也在等着这么一天!”作为“男同志”,他跟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已婚了,太太是一名女同性恋者。
互助婚姻,某网站百科的解释是:形式婚姻,“假凤虚凰”,指的是同志(男同性恋者)和拉拉(女同性恋者)结婚,组建家庭,实质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李建便是这当中的一员。
互助,只因现实太无奈
婚姻,幸福背后的艰辛
“婚姻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们了。”
作为独子,李建从30岁开始就饱受父母的“唠叨”,“什么时候带女朋友来见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从事法律事务的他,一直不敢向父母坦白的是:自己只喜欢同性,而且早就有了那个“他”。
李建一直用“工作忙”来搪塞不在身边的父母,却搪塞不了身边的同事、朋友。“一个人单身太久,你说没女朋友,别人的眼光就很怪异”。对同事和普通朋友,他一律宣称“有女友、但在国外读书”;对少数的好朋友,则选择“出柜(坦白性取向)”,“他们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但至少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直到去年年底,父亲的突然中风,让李建不得不把“终身大事”摆上日程,他的选择是“互助婚姻”。“更多的"同志"是用事实婚姻来掩盖自己的性取向的,但在我看来,这样的选择其实对女方非常不公平,既不能满足她的心理、生理需要,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幸福。”硕士毕业的李建选择了找一个“拉拉”结婚,他坦言“如果不是为了父亲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李建开始了“相亲”,并对“她”提出三个条件:第一,身份学历财产相般配,免掉“婚后”财产纠纷;第二,婚前要清楚地列一份协议,包括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应尽义务和责任;第三,相互尊重对方的父母,互不干扰各自生活。李建说:“是的,我是现实,但这是一种无奈的现实。”
经过半年的“相亲”,李建找到了小菲,一名几乎有着同样要求的“拉拉”,受过高等教育、有体面的职业,更重要的是拥有稳定的情侣。网上相互了解之后,两人怀着同样的目的碰面,很快就去见双方家长。
两人先编出了一个城市里浪漫的故事,然后李建带着小菲回重庆老家,父母大喜过望。“他们那么开心,让我有些心虚、又有些心酸,”李建耸耸肩,“作为独生子,父母对我的期望一直都很高,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他们。可是婚姻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们了。”
一切按照李建的设想在进行,婚宴很隆重。“其实,婚姻只是一种形式,”李建很清楚,“但在我的心中,最渴望是有一天,能光明正大地跟"他"结婚。”
婚姻,幸福背后的艰辛
“很多人都以为婚姻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只是个开始。”
淼淼结婚两年,从不戴婚戒。跟李建一样,她选择的也是“互助婚姻”。“很多人都以为婚姻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只是个开始”。
淼淼的故事跟李建差不多。工作5年之后,出生于西关的她特意跑到天河买了套二手房,与“爱人”同居,“我爸妈单纯地以为她是我的好朋友而已,一起住是她租我的房子帮忙分摊贷款”。有房一族的淼淼,也找了有房一族的“他”。“我们俩结婚之前,就跑去做了"财产公证"”。这本来在男女情侣之间很尴尬的事情,在淼淼他们眼里却是必要之举,“毕竟,我们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之上的,先做公证对谁都好”。
淼淼原以为,结婚之后压力会减小,后来才发现想得太简单。“谎言开始,意味着要用千万个谎言来掩饰。”说这句话的时候,淼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表面上,她婚后搬入了“老公”在番禺买的房子里;实际上,她只是把自己不常穿的衣服搬了过去。对方也摆放了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但跟“丈夫”住的人,是他自己的“他”。
而淼淼依然跟“她”住在天河的小房子里,“如果爸妈一时兴起,冲到他那边,他就不开门,假装家里没人”。父母常常出自好心,要过去给孩子打扫卫生或者煮上一顿丰盛的饭菜,但都扫兴而归,淼淼为此伤透了脑筋。为安慰老人家,淼淼每个月都安排跟“老公”回娘家吃一顿饭,每逢节假日,“全家”也出去吃大餐,偶尔还带着“老公”去见亲朋好友。“幸亏他爸妈不在广州,要不然就更难搞了”。
在外人眼里,他们是幸福的小两口,只有淼淼不停地喊累:“我们要平衡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关系,不仅仅是两家人的关系,还有与各自情侣的关系。”在她的眼里,婚姻是建立在“两对人”的关系上,任何一个人发生问题,都会影响四人的关系。
今年春节,她便曾跟同性爱人吵架,一度到了分手的地步。导火线就是“爱人”想两人春节假期去旅游,可淼淼却不得不跟“老公”回老家,“她觉得,我的虚假婚姻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了”。淼淼当时很彷徨,却无处哭诉,惟有不停地发短信给她道歉、解释。“坦白说,我和她之间只有爱的承诺,没有法律的保护相守一辈子,太脆弱、太没有安全感。”淼淼看到自己圈子里,也有不少“拉拉”分分合合,心中更是担忧。幸运的是,“爱人”生过气后还是回到了淼淼身边,但“这是一道伤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度裂开”。
淼淼心中还有一根刺———孩子。结婚两年的她今年已经30岁了,在外人眼里,她是时候当妈妈了。“其实,我和他都想要一个孩子,但是他希望孩子归他,我希望孩子归我,”尝试着用轻松的语气说这个问题,她一点都不轻松,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家庭”里,她决定还是不要孩子。“双方的父母都在催,我们说好了,在他父母那边,先说我有问题,正在看老中医,我这边就说他有问题。”打算再拖个三五年,到时候就谋划“离婚”收场。“跟谋划"结婚"一样。”淼淼的语气很无所谓。
选择,不是人人都可以
“据我所知,身边的人也不是想"互助"就能找到对象的,成功率大概只有30%。”
小梅没有李建和淼淼幸运,还在寻觅“互助对象”。“我找到第一个男"同志",是普通的企业小白领,没房子,带回家见我爸妈,他们不喜欢。”小梅实在拗不过父母,继续寻觅:“换了第二个,有钱有房子,可还没结婚就反悔了,因为他的朋友介意。”
“其实,合适的男"同志"并不好找。”小梅感叹,数据显示,有近四成的男“同志”都采取了结婚的方式掩盖性取向,再加上社会对男性结婚的年龄相对宽容,已经35岁的小梅变成了“棘手剩女”。“男"同志"不好找,渠道也非常有限,”小梅透露,大家一般都是上网寻觅,“偶尔也会有一些热心的同性恋者组织互助婚姻联谊会,小范围内进行。”
但是,小梅还是没有找到。“据我所知,身边的人也不是想"互助"就能找到对象的,成功率大概只有30%。”拖着拖着,小梅没有像前两年那么着急了,“我父母现在似乎也开始接受我单身的状态了”。
(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专家有话说
性别研究学者———
应对社会压力
催生互助婚姻
“同性恋的生活不被认同、甚至被歧视,没有法律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互助婚姻便是 应对社会压力的方式,”多年从事性别教育研究的艾晓明教授分析说,“至于当中个体差异化很大,我们不能就此单纯地说谁活得好谁活得不好。”
艾晓明指出,相比“互助婚姻”,她认为更重要的是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我同意李银河的说法,同性恋的合法化比不合法化要好。我支持将同性恋婚姻写入新的《婚姻法》。”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曾指出,在同性恋婚姻没有合法化的前提下,互助婚姻比传统的与异性结婚更加“人道”。
法律专家———
一旦婚姻触礁
孩子难说归谁
“按照《婚姻法》,两者登记之后视为合法婚姻,”暨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苏文卿分析指出,“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互助婚姻"者采取协议离婚方式更合适。”她介绍,只要双方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购买的房子能明确证明出资方,根据新的《婚姻法》,这些财产便不会因离婚拿出来分割。
苏文卿坦言,孩子的问题会更复杂:“根据《婚姻法》,婚姻内的子女视为父母的孩子,即便DNA证明不是对方的孩子,法官也要根据情、理、法多方考虑。”
鉴于“互助婚姻”内,女方有的采取“丈夫”的精子、有的自行到医院做人工受孕,婚姻内的孩子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如果在哺乳期之内,法官会更倾向于判给母亲以便于孩子的成长;如果孩子在10岁或者以上,法官还会参考孩子的意愿,”苏文卿指出,“还有双方的财产、有无恶疾、父母双方意愿等等一并考虑,即便孩子曾经判给一方,也不代表会永远属于他/她,也有协议离婚、协议抚养孩子后反悔的情况存在。”苏文卿强调:“一旦双方或者男方找人"代孕",问题就更复杂了,可以这么说,目前国内关于这一块的法律"完全模糊"。”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莉
“11月20日,江苏的一对男同性恋者结婚了。”转动着无名指手上的婚戒,李建的眼里写满了羡慕,“我也在等着这么一天!”作为“男同志”,他跟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已婚了,太太是一名女同性恋者。
互助婚姻,某网站百科的解释是:形式婚姻,“假凤虚凰”,指的是同志(男同性恋者)和拉拉(女同性恋者)结婚,组建家庭,实质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李建便是这当中的一员。
互助,只因现实太无奈
婚姻,幸福背后的艰辛
“婚姻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们了。”
作为独子,李建从30岁开始就饱受父母的“唠叨”,“什么时候带女朋友来见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从事法律事务的他,一直不敢向父母坦白的是:自己只喜欢同性,而且早就有了那个“他”。
李建一直用“工作忙”来搪塞不在身边的父母,却搪塞不了身边的同事、朋友。“一个人单身太久,你说没女朋友,别人的眼光就很怪异”。对同事和普通朋友,他一律宣称“有女友、但在国外读书”;对少数的好朋友,则选择“出柜(坦白性取向)”,“他们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但至少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直到去年年底,父亲的突然中风,让李建不得不把“终身大事”摆上日程,他的选择是“互助婚姻”。“更多的"同志"是用事实婚姻来掩盖自己的性取向的,但在我看来,这样的选择其实对女方非常不公平,既不能满足她的心理、生理需要,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幸福。”硕士毕业的李建选择了找一个“拉拉”结婚,他坦言“如果不是为了父亲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李建开始了“相亲”,并对“她”提出三个条件:第一,身份学历财产相般配,免掉“婚后”财产纠纷;第二,婚前要清楚地列一份协议,包括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应尽义务和责任;第三,相互尊重对方的父母,互不干扰各自生活。李建说:“是的,我是现实,但这是一种无奈的现实。”
经过半年的“相亲”,李建找到了小菲,一名几乎有着同样要求的“拉拉”,受过高等教育、有体面的职业,更重要的是拥有稳定的情侣。网上相互了解之后,两人怀着同样的目的碰面,很快就去见双方家长。
两人先编出了一个城市里浪漫的故事,然后李建带着小菲回重庆老家,父母大喜过望。“他们那么开心,让我有些心虚、又有些心酸,”李建耸耸肩,“作为独生子,父母对我的期望一直都很高,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他们。可是婚姻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们了。”
一切按照李建的设想在进行,婚宴很隆重。“其实,婚姻只是一种形式,”李建很清楚,“但在我的心中,最渴望是有一天,能光明正大地跟"他"结婚。”
婚姻,幸福背后的艰辛
“很多人都以为婚姻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只是个开始。”
淼淼结婚两年,从不戴婚戒。跟李建一样,她选择的也是“互助婚姻”。“很多人都以为婚姻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只是个开始”。
淼淼的故事跟李建差不多。工作5年之后,出生于西关的她特意跑到天河买了套二手房,与“爱人”同居,“我爸妈单纯地以为她是我的好朋友而已,一起住是她租我的房子帮忙分摊贷款”。有房一族的淼淼,也找了有房一族的“他”。“我们俩结婚之前,就跑去做了"财产公证"”。这本来在男女情侣之间很尴尬的事情,在淼淼他们眼里却是必要之举,“毕竟,我们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之上的,先做公证对谁都好”。
淼淼原以为,结婚之后压力会减小,后来才发现想得太简单。“谎言开始,意味着要用千万个谎言来掩饰。”说这句话的时候,淼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表面上,她婚后搬入了“老公”在番禺买的房子里;实际上,她只是把自己不常穿的衣服搬了过去。对方也摆放了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但跟“丈夫”住的人,是他自己的“他”。
而淼淼依然跟“她”住在天河的小房子里,“如果爸妈一时兴起,冲到他那边,他就不开门,假装家里没人”。父母常常出自好心,要过去给孩子打扫卫生或者煮上一顿丰盛的饭菜,但都扫兴而归,淼淼为此伤透了脑筋。为安慰老人家,淼淼每个月都安排跟“老公”回娘家吃一顿饭,每逢节假日,“全家”也出去吃大餐,偶尔还带着“老公”去见亲朋好友。“幸亏他爸妈不在广州,要不然就更难搞了”。
在外人眼里,他们是幸福的小两口,只有淼淼不停地喊累:“我们要平衡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关系,不仅仅是两家人的关系,还有与各自情侣的关系。”在她的眼里,婚姻是建立在“两对人”的关系上,任何一个人发生问题,都会影响四人的关系。
今年春节,她便曾跟同性爱人吵架,一度到了分手的地步。导火线就是“爱人”想两人春节假期去旅游,可淼淼却不得不跟“老公”回老家,“她觉得,我的虚假婚姻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了”。淼淼当时很彷徨,却无处哭诉,惟有不停地发短信给她道歉、解释。“坦白说,我和她之间只有爱的承诺,没有法律的保护相守一辈子,太脆弱、太没有安全感。”淼淼看到自己圈子里,也有不少“拉拉”分分合合,心中更是担忧。幸运的是,“爱人”生过气后还是回到了淼淼身边,但“这是一道伤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度裂开”。
淼淼心中还有一根刺———孩子。结婚两年的她今年已经30岁了,在外人眼里,她是时候当妈妈了。“其实,我和他都想要一个孩子,但是他希望孩子归他,我希望孩子归我,”尝试着用轻松的语气说这个问题,她一点都不轻松,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家庭”里,她决定还是不要孩子。“双方的父母都在催,我们说好了,在他父母那边,先说我有问题,正在看老中医,我这边就说他有问题。”打算再拖个三五年,到时候就谋划“离婚”收场。“跟谋划"结婚"一样。”淼淼的语气很无所谓。
选择,不是人人都可以
“据我所知,身边的人也不是想"互助"就能找到对象的,成功率大概只有30%。”
小梅没有李建和淼淼幸运,还在寻觅“互助对象”。“我找到第一个男"同志",是普通的企业小白领,没房子,带回家见我爸妈,他们不喜欢。”小梅实在拗不过父母,继续寻觅:“换了第二个,有钱有房子,可还没结婚就反悔了,因为他的朋友介意。”
“其实,合适的男"同志"并不好找。”小梅感叹,数据显示,有近四成的男“同志”都采取了结婚的方式掩盖性取向,再加上社会对男性结婚的年龄相对宽容,已经35岁的小梅变成了“棘手剩女”。“男"同志"不好找,渠道也非常有限,”小梅透露,大家一般都是上网寻觅,“偶尔也会有一些热心的同性恋者组织互助婚姻联谊会,小范围内进行。”
但是,小梅还是没有找到。“据我所知,身边的人也不是想"互助"就能找到对象的,成功率大概只有30%。”拖着拖着,小梅没有像前两年那么着急了,“我父母现在似乎也开始接受我单身的状态了”。
(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专家有话说
性别研究学者———
应对社会压力
催生互助婚姻
“同性恋的生活不被认同、甚至被歧视,没有法律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互助婚姻便是 应对社会压力的方式,”多年从事性别教育研究的艾晓明教授分析说,“至于当中个体差异化很大,我们不能就此单纯地说谁活得好谁活得不好。”
艾晓明指出,相比“互助婚姻”,她认为更重要的是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我同意李银河的说法,同性恋的合法化比不合法化要好。我支持将同性恋婚姻写入新的《婚姻法》。”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曾指出,在同性恋婚姻没有合法化的前提下,互助婚姻比传统的与异性结婚更加“人道”。
法律专家———
一旦婚姻触礁
孩子难说归谁
“按照《婚姻法》,两者登记之后视为合法婚姻,”暨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苏文卿分析指出,“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互助婚姻"者采取协议离婚方式更合适。”她介绍,只要双方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购买的房子能明确证明出资方,根据新的《婚姻法》,这些财产便不会因离婚拿出来分割。
苏文卿坦言,孩子的问题会更复杂:“根据《婚姻法》,婚姻内的子女视为父母的孩子,即便DNA证明不是对方的孩子,法官也要根据情、理、法多方考虑。”
鉴于“互助婚姻”内,女方有的采取“丈夫”的精子、有的自行到医院做人工受孕,婚姻内的孩子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如果在哺乳期之内,法官会更倾向于判给母亲以便于孩子的成长;如果孩子在10岁或者以上,法官还会参考孩子的意愿,”苏文卿指出,“还有双方的财产、有无恶疾、父母双方意愿等等一并考虑,即便孩子曾经判给一方,也不代表会永远属于他/她,也有协议离婚、协议抚养孩子后反悔的情况存在。”苏文卿强调:“一旦双方或者男方找人"代孕",问题就更复杂了,可以这么说,目前国内关于这一块的法律"完全模糊"。”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莉
附录二 拉拉为什么一定要形式婚姻
http://www.china.com.cn/info/health/2010-04/30/content_19943859.htm
优讯-中国网 china.com.cn/info 时间: 2010-04-30 责任编辑: 香颂
形式婚姻可能会带给我们无数的思考,也让这个社会状态发生着改变。我的身边总有奇闻异事,虽不值得一提,但它具有着充分的社会意义。当这种形态产生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具有爱的人们都要去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而且还会持续性的发展下去。因为某些事实,某些形态是必然的产生,而同性爱没有错。形式婚姻虽只是一种形式,但只要目的单纯,它的意义就没有错
在深圳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正在网上寻找男同(GAY)准备形式婚姻。因为来自父母的压力非常大,加上自己想要一个孩子,所以想到了这种方法。她说她在二年间接触过两个GAY,一开始都谈的比较好。只是到后来思路越加清晰的时候,细节上的要点却不像合同一样约束,后来都不得而终。可是她并不气馁还在一直找,因为必须给父母一个交代,也完成自己做为女性应该完成的。
我是一个女性,并作为同性恋者。一开始并不清楚所谓的形式婚姻,后来也是跟她接触的比较多,听她介绍才完全了解。形式婚姻是为了面对传统社会所带来的压力,通过男女同志共同建立的一个只有朋友感情,或是亲情又或只是合作性质的无接触婚姻,可称无性婚姻。双方都为了应付自己的家长而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如果准备一起要孩子的可以到医院进行无性接触的人工受孕方式。
朋友孝敬之心值得可敬。一,她并不想作为一名同志而让父母承受社会带来的压力。更希望让父母见到一个非常幸福的自己。二,朋友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可是在中国社会不可能通过未有婚姻而和自己的女友生育子女的。而形式婚姻是必经途径。我无力反驳好友的这种想法。在中国作为一名女同的无奈相形见酌,社会给予的无形压力实在是透不过气来。就好像是无论你再优秀,在名利地位经济上都可以完全高人一筹,可是面对最现实的问题的时候只能低头。
于是我在网上开始搜索这方面的资料信息。做形式婚姻的男女同志成了一类群体。她/他们都有建立的聊天群,专用贴。上边都是发布的个人征形式婚姻的信息,大概罗列自己的条件,要求,联系方式然后开始互相的交流。看完之后我对这些需要形式婚姻的人产生了一些看法。当然只是个人意见而已。
1,我们在网上交友聊天的时候首先是具有感情色彩的。那么当我在网上认识某个人的时候我会倾心与之聊天,然后我们才有可能成为好朋友。可是,形式婚姻只是一个合作,两个人上来就辟头盖脸的介绍完自己的情况,然后再听对方介绍。感觉合适就进一步交流,面谈,商谈具体事宜。那么在这种完全没有感情的状态下,合作就变成只是合作了。
可是与一个完全没有感情的人合作“婚姻”,共处一室,孝敬双方父母,长久情况之下难道父母不会发现自己的孩子是如何生活的吗?我们常说父母眼睛尖,而自己是父母亲最疼的人,她们真的会一直在我们的瞒骗下生活?我实在想不到假若那时,父母知晓自己的孩子假结婚的情况下和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恋的样子情景是否相同。此时我又会想到,可能有的父母必须这样去做吧,他们也要跟自己的孩子一样合作性的接受那个形式婚姻的另一方。因为是在中国,那么在家可以小忍,出去就不用大忍了,是这样吗
2,即是形式主义,那么形式就一定要彻底搞下去。大部分贴子都说明了婚前财产双方在形式之前要进行财产公证。经济互相独立,约定出大家共用的一个社会空间来,所谓社会空间就是需要应酬时的双方出现的地方。这点需说明,新婚姻法已经规定了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为双方婚姻而产生改变。所以做形式婚姻对不要小孩子的女同男同来说可行性还是有的。因为大家为了满足个自需要而进行的一种善意合作。但是对于要孩子的同志们,我就有了这样的一个看法。
那就是如果要孩子,双方要签订某些协议,如同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出的问题,包括孩子将来的教育费用等。我想亲兄弟还会明算帐,何况这种合作性质的婚姻。那么有些明智之人必定会立字为据。结果呢,孩子的出生是用合同式的方式产生的。
这将来对孩子公平吗?我们能保证孩子将来看不到事实的真相吗?当然想要结婚和要孩子的同志们心地一定不会差,而且我绝对相信父母是一定疼爱自己的孩子的,这其中还包括了父母的另一半也会全身心的爱孩子。可是孩子成长之后呢,她/他们又会投桃报李一样会理解你们当初的这种行为吗?也许之后变成了另一种错。或许我看法过于悲哀主义,但这定是另人担心之处。
3,很多人为因素是我们所不能左右的,做这样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对得起谁,对不起谁。还有就是你身边的伴侣是否完全同意这样的做法。因为她们的想法也和你们要形式婚姻的一样也要承受一种压力,是精神上的,思想上的,心理上的。她/他们要放弃更多一起相聚的时间,她/他们要面对你和另一个陌生男性有孩子,有一个“正常”的家庭。那么“正常”的社会方式她/他们都不能出现,只能隐蔽式的有一个短暂的二人世界。我们设想一下,这对于你们
的伴侣你们的这种行为也是一种自私性的行为。只不过你们对社会伟大了,对亲人伟大了,对自己伟大了,可是在伴侣面前却自私了。所以那些准备形式婚姻的伴侣们,我想说你们也是伟大的,至少你们是因为爱对方,疼惜对方才会百分百的支持对方赞成对方让她/他们这样去做。当然也有不愿意,不赞成的,那也并不是错。因为我们都明白,在这个不能两全其美的社会,假若我们是一名中国同性恋者,我们就势必要做出一种牺牲,无论亲情还是爱情。所以我觉得我们要正确选择,即使不能两全,但至少不能有伤害。这点更难做到吧。
4,做这样的一件事情,这些人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有时候甚至带有欺骗性质的,因为某些人并不是以为了孝敬父母等社会压力为目的。有些人是自私了为了满足自己某些客观环境另一方面的需求才去做。那么势必有伤害,而且伤害可能很深,不只双方搞形式婚姻的人还有家庭,父母,亲戚朋友。
一定有这种人,但是我希望我的好友不会遇到,更希望想做形式婚姻的人都是为了单纯的善良的目的而去做这件事情。成功一定是在以牺牲的前提下产生的结果,那么我相信在走这条路的时候一定会布满坎坷与不遇,但是有些人想去做,还是有结果的。尽然这结果不让人完全可以满意,可是至少做了。而且基于目前中国的现状,好像也只是有形式婚姻来满足我们的缺失的情况下只好去做了。因为有些人不能出柜,有些人必须隐藏,有些人必须在黑暗下生活,那么这种方法也算是万全之策了。
5,即是合同,我想合同是无情的。合同只是用文字罗列的条件,大家达成双赢的一种结果罢了。那么形式婚姻虽只是形式,但我想它并非一纸合同那么简单,我认为它是具有感情色彩的。在形式其中,先君子后小人的签立某些经济原则的协议是必需的。可是百孝为先,如果双方都是为了家庭,为了亲人而去做这件事情,那么它的感情色彩是万般之重的。
即使双方毁约,都不能伤及家庭,子女,父母,毕竟做这件事情就要清楚知道自己的目的。即是为了与自己最亲的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幸福,那么我想牺牲一点点个人的物质,思想,这价值却是无限的。所以,形式婚姻本身就具有一种特定情感在其中,虽与“结婚”之人没有爱情相连。可是我们必须用爱情之外的感情代替。那么,这份合同的中心就是一定要有一份虔诚的达观之心,善良之心,无私之心,公平之心,包容之心,宽容之心。希望做其者能懂,能用心,观其者能理解,能宽容。
6,我多么希望天下父母都能理解自己的孩子的行径呢。我自小无家,父母早早离异。父母给我的个人情感少之又少。甚至在回忆当中只是父母的责难和打骂。我一次动手术是自己去的医院,没有家人陪,没有父母在自己的身边。可是,当我十年后再与父亲见面时,我的一声爸爸可能早已埋藏了我的憎恨。
那么我们身边的父母们呢?作一名同性恋者并没有多大的错,你们的孩子一样在努力的生活,努力的工作,努力的为生存而生存着。她/他们的心一样是在真诚的付出,她/他们也是那样爱戴自己的父母,可是却因为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而得不到自己身边最亲最亲的人的理解。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是我们做孩子的悲哀,因为没有一位可以包容和理解我们的最伟大母亲。可是我们仍然是爱,爱自己的父母,于是才有了无数同志们去搞形式婚姻来完成父母的心愿,遗愿。父母们,如果你们真的能理解自己的孩子,或是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的孩子的情感所需,那么请给她们一点点的理解。
像我的母亲一般,她可以理解但并不认同。但是她知道只有让自己的孩子内心真正的幸福那才是永远的幸福。或是如果你发现了自己的孩子在形式婚姻其中,我想你更应该包容她/他们,因为你多了一个好儿子或是一个好女儿。虽然她/们跟您完全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她/他们仍能全心全意待您。这才是真正的爱,无论爱情,亲情,只有互相理解了,用心相待了,爱才最伟大。
7,我们都无法走一条真正社会传统认为的婚姻或是爱情之路。可是爱情的意义没有变。所以我真诚的希望那些即使知道自己的朋友或是身边人是同志的,是形式婚姻的异性恋者们,请给我以及她/他们多一点的理解,那就足够了。
在我看来,无论哪种爱只要用心了,虽未完成,但都可泣。
形式婚姻可能会带给我们无数的思考,也让这个社会状态发生着改变。我的身边总有奇闻异事,虽不值得一提,但它具有着充分的社会意义。当这种形态产生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具有爱的人们都要去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而且还会持续性的发展下去。因为某些事实,某些形态是必然的产生,而同性爱没有错。形式婚姻虽只是一种形式,但只要目的单纯,它的意义就没有错。
希望那些准备形式婚姻的同志们都能达成所愿。我也和你们一样,希望每一份美好的心愿能实现。言语之处肯定有错有失,希望有心人不要在意。而我只是表达最想表达的想法而已。
也谢谢我的母亲能理解我。
形式婚姻站是全国最早、会员数最多的形式婚姻专业网站,为您提供最丰富的形式婚姻资讯,最便捷的形式婚姻与无性婚姻交友服务,衷心祝愿您找到人生幸福。
形式婚姻可能会带给我们无数的思考,也让这个社会状态发生着改变。我的身边总有奇闻异事,虽不值得一提,但它具有着充分的社会意义。当这种形态产生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具有爱的人们都要去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而且还会持续性的发展下去。因为某些事实,某些形态是必然的产生,而同性爱没有错。形式婚姻虽只是一种形式,但只要目的单纯,它的意义就没有错。
[ 本帖最后由 choz 于 5-12-2010 19:55 编辑 ]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5-12-2010 20:3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很好,我还认为可以要孩子,然后带回自己家养。人不能只考虑自己
如果互助婚姻的双方对于养育孩子出现了分歧,怎么办?孩子到底应该给哪一方带回家?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6-12-2010 13:3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大家要商量好先,事先商量好就好了麼。
这种事情我觉得即使商量好了也没用,毕竟两个人是没有感情的,生了孩子难免不会有矛盾。 虽然从理性来看,互助婚姻会衍生很多问题,但是在中国目前来说,无论是政府、社会世俗观念还是自己的家庭对同性恋都还没有到一个认可的态度,很多同性恋者也是普通的凡人,或许这种互助婚姻是无奈之下的一种选择吧,我把它视之为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的一位同性恋朋友,也准备这样做,我理解并祝福他们。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0-12-2010 08:1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虽然从理性来看,互助婚姻会衍生很多问题,但是在中国目前来说,无论是政府、社会世俗观念还是自己的家庭对同性恋都还没有到一个认可的态度,很多同性恋者也是普通的凡人,或许这种互助婚姻是无奈之下的一种选择吧, ...
按照目前的进步趋势,估计这种所谓的互助婚姻也就最多持续到80后了吧。开放的90后,估计大部分都不需要这种掩饰性的婚姻了。 希望社会可以越来越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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