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e 发表于 28-5-2010 12:44:20

还有没有听说STORMING是什么管理员的朋友 没有根据的话 不要随便说
都是成年人了

如果是20岁左右的孩子 就当我没有说。

小河 发表于 28-5-2010 18:00:52

Agree.

Please give people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We all should be consider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冰翡翠 发表于 28-5-2010 20:48:36

原帖由 mite 于 28-5-2010 02:0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UB :AS PER REQUEST 请删除我引用的短信部分; 谢谢。

KALALA:法律程序好像是男方在走; 我相信应该快的。

根据我的理解这个法律程序是CHILD SUPPORT要求做的,因为男方否认其为生父,而CHILD SUPPORT需要确定这一点才能判断应该按什么标准给孩子牛奶金等福利。按规定CHILD SUPPORT会替孩子向父方追讨应得的抚养费,然后根据所得的抚养费来决定CENTRELINK给孩子发放多少金额的牛奶金,例如男方很富有,抚养费金额达到一定的金额的话,牛奶金可能只能得到最基本的部份甚至基本等于无;反之如果男方很穷,或孩子得不到任何抚养费,那么牛奶金等福利基本上就会获得全额补助。

NEWGAY 发表于 28-5-2010 23:10:55

回复 #33 冰翡翠 的帖子

我认为更主要的是给孩子一个父亲。至于父母的好坏不是孩子所能选择的

mite 发表于 29-5-2010 00:17:55

原帖由 冰翡翠 于 28-5-2010 20:4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我的理解这个法律程序是CHILD SUPPORT要求做的,因为男方否认其为生父,而CHILD SUPPORT需要确定这一点才能判断应该按什么标准给孩子牛奶金等福利。按规定CHILD SUPPORT会替孩子向父方追讨应得的抚养费,然后 ...

知道了。 谢谢。

PS: 从看其他人的介绍。 男方和女方都很优秀。 走到这样 太可惜了。

thewall 发表于 29-5-2010 02:44:35

女方要求删帖,那没问题,主人的自由

静待结果

NEWGAY 发表于 29-5-2010 21:53:14

回复 #36 thewall 的帖子

再赞一下storming ,上天入地营造情势,让扣扣不得不自己提出删帖,厉害

NEWGAY 发表于 29-5-2010 21:54:30

回复 #37 NEWGAY 的帖子

运筹帷幄,智计过人,对形势的把握: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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