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国会通过允许同性伴侣领养孩子的法案
file:///C:/DOCUME%7E1/ADMINI%7E1/LOCALS%7E1/Temp/moz-screenshot.jpgfile:///C:/DOCUME%7E1/ADMINI%7E1/LOCALS%7E1/Temp/moz-screenshot-1.jpghttp://www.miboys.com/attachments/2010/05/491451_2010050608000513eF0.jpg5月4日,丹麦国会投票通过法案允许合法登记的同性恋伴侣领养孩子,有关法案将从今年7月1日起生效。
虽然在压力下,丹麦现政府向国会提交了允许同性伴侣领养孩子的法案,但法案并未得到现政府的支持。司法部长曾在上周表示,主掌政府的自由党不会为法案投赞成票。在反对党派和部分自由党议员的支持下,法案仍在国会过关。
此前,丹麦的同性恋伴侣不能共同领养孩子,伴侣的一方须以独身的个人身份提出领养外来孩子的申请,或以一个人的名义领养伴侣对方的孩子,此外还要经过繁杂的法律程序。
目前在北欧国家中,瑞典、冰岛和挪威等国都已通过允许同性婚姻配偶或同性伴侣领养孩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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