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咕噜 发表于 30-3-2010 23:05:50

ub请进

3# 大 中 小 翻译 发表于 ub24-3-2010 16:57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为警告合理,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报复人身攻击,都应该被警告,甚至封禁(第一次1-7天,第二次7天以上)。

我能不能理解成
我被悉尼攻击在先
我报复在后

不对啊
那第一个受害人应该是我啊
我自己还没感觉呢?
要是有攻击我早就自觉报告了
没受害者
哪来的攻击啊
没有第一次攻击
哪来的打击报复一说啊??
明白了
原来我是“被”被人身攻击了
然后我又“被”去报复别人了

ubuntuhk 发表于 30-3-2010 23:44:33

回复 #1 男咕噜 的帖子

搅吧,你就继续搅吧,那个啥,三次警告的后遗症马上要来了:P :P

男咕噜 发表于 30-3-2010 23:48:0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3-2010 00:44 发表 http://www.freeoz.biz/bbs/images/common/back.gif
搅吧,你就继续搅吧,那个啥,三次警告的后遗症马上要来了:P :P

咱说理呢
您就说咱搅
来吧来吧
让后遗症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接封7天的了
不解恨??
我再自己给自己翻翻的封

男咕噜 发表于 30-3-2010 23:50:25

不用zht动手了
我自己给自己封4周
从现在01点起
到4周后的01点:bye

coredump 发表于 30-3-2010 23:55:20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0-3-2010 23:4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咱说理呢
您就说咱搅
来吧来吧
让后遗症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接封7天的了
不解恨??
我再自己给自己翻翻的封
封完就清零了,还是大好青年一个

FreeOZ需要你这颗永不安分的心:tk_45

牧马人 发表于 31-3-2010 00:56:18

原帖由 coredump 于 31-3-2010 00:5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封完就清零了,还是大好青年一个

FreeOZ需要你这颗永不安分的心:tk_45
94,只要freeoz存在一天,争论就存在一天。freeoz的争论里没有男咕噜,那就好比川菜没辣椒

ubuntuhk 发表于 31-3-2010 01:24:46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4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咱说理呢
您就说咱搅
来吧来吧
让后遗症来得更猛烈些吧
直接封7天的了
不解恨??
我再自己给自己翻翻的封

其实这个问题也简单,既然说理,咱们就按论坛的理继续说,既然你不满意ZHT的review,那就还有一个上诉途径,发起议事院提案对ZHT提案进行review,议事院提案的条件在这里: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ad.php?tid=847880&page=1&fromuid=15348#pid2124713

...
      4.7.2, 任何人员都有权利在议事院里或通过网站管理人员在议事院里经过三名正式议事员签名联署后提出如下提案:
                1,修改《基本法》的提案;
                2,弹劾ZHT(包括候补ZHT)和弹劾议事员(包括候补议事员)的提案;
                3,警告网站管理人员不当发言的提案;
                4,涉及到组织注册、对外合作及对外宣传等属于网站重大事件的提案;
                5,推翻ZHT已通过提案的提案。

      4.7.3, 签名联署以提案人在议事院或建设家园发主贴、至少有3名正式议事员回贴公开表态赞同的形式确认。
...

klux 发表于 31-3-2010 09:44:31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0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3# 大 中 小 翻译 发表于 ub24-3-2010 16:57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为警告合理,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报复人身攻击,都应该被警告,甚至封禁(第一次1-7天,第二次7天以上)。

不对啊
那第一个受害人应该是我啊
我自己还没感觉呢?
要是有攻击我早就自觉报告了
没受害者
哪来的攻击啊
没有第一次攻击
哪来的打击报复一说啊??


人身攻击是由管理员按客观标准来判断的,不是以你的感受来判断的,你觉得不算没有用。同样的,你觉得算人身攻击,管理员觉得不算,也没用
欢迎4周后来反驳

笑傲江湖 发表于 31-3-2010 11:08:19

论坛嘛。。。不吵怎么论嘛。。。要是公平还吵什么嘛。。。:lol

搂主不能走!没有你连吵架院都冷清了。。。您要是动了真情就去唱《相亲相爱》啊。。。:lol

您是少有的几个敢跟土匪头子叫板的甲乙丙丁。没有马甲,赤身裸体。咱不说你对不对,就您这不畏强暴,坦诚相待,赤裸裸的。。。招牌,就是英雄!怎么能被人家气走了呢。。。要不你做几天管理看看?都不容易。。。您就饶了这些公仆们吧。:lol

小河 发表于 31-3-2010 11:14:08

憋死你!:lol

ubuntuhk 发表于 31-3-2010 13:21:39

原帖由 klux 于 31-3-2010 10:44 发表 http://www.freeoz.biz/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人身攻击是由管理员按客观标准来判断的,不是以你的感受来判断的,你觉得不算没有用。同样的,你觉得算人身攻击,管理员觉得不算,也没用
欢迎4周后来反驳

确实如此,这个客观标准有时候很不好把握,尤其是骂人不带脏字的,所以每次接到人身攻击的投诉报告,俺都是战战兢兢地处理,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身,大家能理解那种体会吗?

其实如果有非管理团队来成立一个陪审团来评判是否人身攻击,可能会更客观一些,但是在论坛中,每次组陪审团的时间和管理成本太高了,所以显得不太可行。

czt81199 发表于 31-3-2010 13:32:37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0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3# 大 中 小 翻译 发表于 ub24-3-2010 16:57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为警告合理,用人身攻击的方式来报复人身攻击,都应该被警告,甚至封禁(第一次1-7天,第二次7天以上)。

我能不能理解成
我被悉尼攻击在先
...


咕噜啊,记住,造反有理,革命无罪:yct_11

lisa2008 发表于 31-3-2010 15:01:39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31-3-2010 00:5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zht动手了
我自己给自己封4周
从现在01点起
到4周后的01点:bye

:L

呼噜 发表于 31-3-2010 16:41:51

咕噜肯定来不了了
我把他密码改了
连zhe联盟密码也改了:loveliness:

klux 发表于 31-3-2010 16:44:29

原帖由 呼噜 于 31-3-2010 17:4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咕噜肯定来不了了
我把他密码改了
连zhe联盟密码也改了:loveliness:

你这个号的密码改了吗?;P ;P

呼噜 发表于 31-3-2010 16:49:46

回复 #15 klux 的帖子

我的密码咕噜不知道:yct_32

我爱猫眯 发表于 31-3-2010 18:18:11

可怜的咕噜 ;P

freshfish 发表于 31-3-2010 18:30:58

男咕噜可以趁女呼噜上网如厕的时间上来继续维权.........;P

czt81199 发表于 31-3-2010 18:48:42

原帖由 呼噜 于 31-3-2010 17:4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密码咕噜不知道:yct_32


平时来同志的是你还是你lg?:yct_11

大杨树 发表于 31-3-2010 20:38:57

换个名字不就解了,,

刘叔 发表于 31-3-2010 22:20:04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3-2010 01:2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这个问题也简单,既然说理,咱们就按论坛的理继续说,既然你不满意ZHT的review,那就还有一个上诉途径,发起议事院提案对ZHT提案进行review,议事院提案的条件在这里: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 ...

干净利落,你早这样不完了 :good

执法归执法,上诉归上诉,清楚明了,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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