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ux 发表于 19-5-2009 20:37:02

一个小提议

人参公鸡阿,冷炒热粉阿,都向版主报告,交给版主处理。版主的处理尺度可在基本法框架下自行掌握,不必相同。
对版主处理意见不服,再来这里投诉或弹劾版主
投诉要有标准格式,投诉人物、投诉目标、投诉理由,证据。这样一来容易审理,二来对于一些小矛盾觉得麻烦就自然放弃了。省的为了鸡毛蒜皮的事都要吵。
符合要求的投诉,由ZHT或另聘的仲裁审理,限时给出裁决。
仲裁给出的是终审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发牢骚,但不影响裁决。
仲裁审理完毕的案件,整理成卷宗成为未来审理时的依据

来源于以前泡的BBS的模式,作为参考吧

mite 发表于 19-5-2009 20:54:55

可以的 好象现在已经是这样了啊

klux 发表于 19-5-2009 22:00:09

没有,完全不是。现在几个热门的投诉都是直接针对网友的,我建议的是这类事件直接和版主交涉,在版主一层处理掉,猪头只负责管理版主,对版主的作为进行约束。网友对版主的投诉按照流程进行,不符合流程不受理
什么事都直接找猪头,一方面负担大,另一方面变相干预了版主对版面的管理

ubuntuhk 发表于 19-5-2009 22:05:23

回复 #3 klux 的帖子

现在是猪头和版主都可以处理,猪头直接出面处理也是考虑到有些版主有时不在线或者不擅长或不方便(但擅长版面内容建设)直接处理纠纷,这样确实会造成猪头在一定程度上干预版面工作,不过可以考虑征求每个版主的意见,希望自己处理纠纷的,猪头就不直接出面处理,剩下的由猪头出面处理。

NEWGAY 发表于 19-5-2009 22:20:17

去年我专门有个提案来定义投诉处理流程的,先是被大家大幅度简化,然后通过了就不知道沉到哪里去了。

青山 发表于 19-5-2009 22:42:31

按照规范的流程,本身就是应该版主先处理。
这次的特殊性在于,“持续冷嘲热讽”是家园版版规,而家园版的版主就是zht们。

mite 发表于 20-5-2009 00:20:16

原帖由 ubuntuhk 于 19-5-2009 22:0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是猪头和版主都可以处理,猪头直接出面处理也是考虑到有些版主有时不在线或者不擅长或不方便(但擅长版面内容建设)直接处理纠纷,这样确实会造成猪头在一定程度上干预版面工作,不过可以考虑征求每个版主的意见 ...


94

还是让斑竹先处理把

让斑竹都有站物的斑竹权限???? 怎么操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小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