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ntony 发表于 23-2-2017 19:23:48

拿到186签证后还要为雇主工作多久呢?

在微信看到的
问题7: 拿到186签证后还要为雇主工作多久呢?

186签证并未规定申请人拿到签证后,还需要为雇主工作多长时间才能离职。由于申请人拿到永居身份后,申请人与担保雇主之间的关系就转变成了单纯的雇主、雇员关系,而劳动关系的解除就不在澳大利亚移民法的管辖范畴内了。有关离职的事宜只需符合劳动法的要求即可。

然而,移民专家建议申请人拿到永久身份之后不要选择立刻离职,尽量履行递交申请时合同规定的工作义务。如需离职,也要有较为合理的原因,以免移民局以此怀疑递申请时职位的真实性,增加签证被取消的风险。

要等多久离职才好???⁠⁠⁠⁠

guopxbb 发表于 28-2-2017 12:05:18

同问,感觉至少要一年吧,

anantony 发表于 5-3-2017 13:11:15

如果3个月后离职, 理由是自己搞生意算是合理原因吗?

Aussettle 发表于 8-6-2017 10:02:23

在申请186的时候,表格上有一项declaration是表明你愿意为提名雇主工作至少2年,雇主那边的表格上也有一项是雇主保证给提名人提供至少2年该职位。所以理论上来说,186获批后应该在那边工作满2年。

guopxbb 发表于 8-6-2017 10:39:46

问了一个朋友,说是至少两年,

Serin 发表于 8-6-2017 12:42:46

拿到186永居签证以后,原则上你没有继续为提名雇主工作的法律义务。换句话说你可以选择离职,不太会出现单单因为你离职,永居签证被撤销的情况。除非,你在申请签证时提供的信息不实。继续为雇主工作两年的约束是道德性的,不是法律性的。这个就像州担保190签证,皆大欢喜的情况是你在担保州顺利找到工作待满两年,但是如果你找到的工作在其它州,你也可以选择搬家。担保州不会因此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当然如果想在两年中离开担保雇主,最好是合理的原因。

龙游国际旅行社 发表于 16-6-2017 12:34:55

霞妹妹阿呀 发表于 19-6-2017 12:10:49

smartsmart 发表于 25-11-2017 15:23:55

按照实际讲你可以随时走,但是在做186雇主提名的时候候选人有做过一个DECLARATION 说明自己要为雇主服务满两年。理论上讲,移民局可以怀疑你声明作假从而根据提供假信息109这一条款取消你的签证。 但是根据身边的朋友说很少有这种情况,所以走的人也是大把的。

如果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讲,还是要工作满两年。因为虽然在岸不能根据116(1)取消你的PR, 离岸却是可以的。从理论上讲移民局也可能翻小肠等哪天你离岸了直接取消你的签证,因为下签的部分或者全部事实都已经不存在了。 而且这种违反是可以追溯的。

所以当然做满两年是最保险的,其他的风险可以自行评估。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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