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untuhk
发表于 8-7-2014 23:41:11
black_zerg 发表于 8-7-2014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webstorm 算不错, 但和textlime都要钱。不要钱的有netbeans 和 eclipse,算是凑合用,没有VS快。 notepadd ...
webstorm和texlime并不贵,而且textlime可以无限使用试用版(当然不赞成这样做,大家都是写软件混饭吃的,理所当然要支持一下)。
关于mac和macbook,越资深的windows使用者或开发者,适应期越长,反而是那些菜鸟用户对mac系统更喜爱,对于我来说,从一开始的不知道怎么给mac安装软件,到适应mac的快捷键,也花了不少时间,有一段时间是mac和windows混用,后来发现更混乱(特别是快捷键有些微区别,容易用混),到现在完全转移到mac平台作为日常使用和开发,越用越喜欢。
喜欢mac的原因,主要是好看,从软件到硬件非常一致的那种优雅,以前天天对着小黑,虽然觉得好用(用两三年,各个部件开始老化之后,也不好用了),但还是不喜欢它的外表;
然后就是mac os省心省事,不用担心windows各种烦(防病毒、木马、C盘空间总是不够用、系统越用越慢很想格式化重装又飞不起时间);
还有它基于BSD,控制台和我经常开发的平台Linux接近,让我觉得比较亲近一些。
ubuntuhk
发表于 9-7-2014 00:09:21
black_zerg 发表于 8-7-2014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webstorm 算不错, 但和textlime都要钱。不要钱的有netbeans 和 eclipse,算是凑合用,没有VS快。 notepadd ...
你这里提到的例子,本来它就是JavaScript里的类(一开始我也非常混淆JavaScript里面的万能function,到现在还有点晕)。
关于JavaScript的继承,这篇文章看起来写得不错(JavaScript里面要支持继承,还是挺迂回):
《JavaScript的实例化与继承:请停止使用new关键字》
http://www.infoq.com/cn/articles/javascript-instantiation-and-inheritance
superopengl
发表于 9-7-2014 01:11:42
我比较认同的一种观点是:实际开发中能够继承的模型其实非常有限,比如“正方形”就必须非常别扭的继承自“四边形”基类。
用composition pattern取代inheritence pattern也是主流设计模式。
我公司的产品是个10年前设计的产品,最初用C#1.1写的,后来升级到C#4.0。鉴于10年前的设计,继承层次很多很复杂,出问题时那些virtual override methods追溯起来非常困难。多态看起来很美,其实没什么大用。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07:15:40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07:20:40
woodheadz
发表于 9-7-2014 10:07:42
本帖最后由 woodheadz 于 9-7-2014 10:13 编辑
superopengl 发表于 9-7-2014 0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比较认同的一种观点是:实际开发中能够继承的模型其实非常有限,比如“正方形”就必须非常别扭的继承自“ ...
同意。 类的继承实际实际上是想通过一个手段同时完成对象间交互协议描述,以及工作逻辑复用两个事。在业务逻辑比较单纯的时候可能挺方便。但现实情况是常常会有多个因素同时作用导致子类发生变化,这时候还用继承就很容易乱。
所以现在设计中经常采用接口来对对象间交互协议进行描述,用独立的helper类来完成逻辑的复用。 继承用的少很多。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11:34:54
DDD888
发表于 9-7-2014 14:02:49
ubuntuhk 发表于 8-7-2014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DE方面,我参加了两次meetup,看到大多数人用的是webstorm和textlime,这两个IDE都是跨平台的。很多 ...
webstorm是挺不错的:)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16:55:49
ubuntuhk
发表于 9-7-2014 20:05:32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07: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Technically the 'class' in JavaScript is something else, in my example the prototype link is not ...
没太看懂你说什么,class这个关键字目前还没正式加入JavaScript吧,我看到大家探讨探讨的所谓class,都是基于funciton关键字的。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20:50:58
ubuntuhk
发表于 9-7-2014 21:18:55
black_zerg 发表于 9-7-2014 20: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class关键字没用。 确实基于function但是有两种:
第一种是接近主流类概念的
function Man(){
实际上有三种方法可以设计JavaScript的类,这个博客写得还不错(但是还是不能掩盖JavaScript的类定义还是有点丑,我个人的看法):
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2/07/three_ways_to_define_a_javascript_class.html
不过大家也基本都是建议用你提到的第一种方法。
black_zerg
发表于 10-7-2014 07:37:42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03:10
ubuntuhk 发表于 8-7-2014 2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webstorm和texlime并不贵,而且textlime可以无限使用试用版(当然不赞成这样做,大家都是写软件混饭吃的 ...
顺便问一下,买webstorm的钱是自己掏腰包呢?还是让老板付呢?如果让老板付的话,以啥理由呢?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3:15:30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顺便问一下,买webstorm的钱是自己掏腰包呢?还是让老板付呢?如果让老板付的话,以啥理由呢?
大部分公司乐于提供有助于提高开发效率的设备和工具。
不愿意的就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同时开始准备找好点的下家吧:lol:lol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22:17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部分公司乐于提供有助于提高开发效率的设备和工具。
不愿意的就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同时开始准备找 ...
问题是好点的下家很难找啊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3:29:38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是好点的下家很难找啊
那就只能骑驴找马了。
这个webstorm的personal license也就49美刀,当减肥饿两餐吧;P;P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50:16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3: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就只能骑驴找马了。
这个webstorm的personal license也就49美刀,当减肥饿两餐吧
在谈加工资的时候,我和老板说我用自己的钱来买了30寸的显示器工作用,他问我又没有人要你用30寸的显示器工作用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3:53:34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谈加工资的时候,我和老板说我用自己的钱来买了30寸的显示器工作用,他问我又没有人要你用30寸的显示器 ...
你是说用自己掏钱买工作用的设备来和老板讨论加工资?
我觉得买显示器这种事情,如果希望老板能帮你报销,那就买之前和老板讨论是否允许。
加工资就用自己的工作业绩和老板来谈,会更有说服力一些。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4:03:38
本帖最后由 DDD888 于 10-7-2014 14:08 编辑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说用自己掏钱买工作用的设备来和老板讨论加工资?
我觉得买显示器这种事情,如果希望老板能帮你 ...
他问我为啥他给我今年NZ$2,500 bonus的时候我没有非常激动的感谢他(我和他提要加工资到十万新西兰元以上,他不愿意,说这样的话会比公司的CEO工资还高),我和他解释说我扣税后实际到手是NZ$1700左右,我买个30寸的显示器刚好花了这点钱,是这个情况提到的,我自己diy一台计算机从amazon买配件花了NZ$2200以上,所以得到的bonus还不够买计算机的钱,他告诉我说他绝不会为员工买超过NZ$2000的计算机的,他情愿员工用慢的计算机,这样一来写出来的程序用到客户的快的机器上就会更快
我的工作业绩我觉的不错,澳大利亚客户非常满意我们公司的服务, 老板这周一去澳大利亚签了合同,拿到了三年期的合约,还另外拿到了新西兰网站的合同,原先只是澳大利亚的合同。我写的网站有29家澳大利亚公司使用,每天web request 50万次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4:12:35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4: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问我为啥他给我今年NZ$2,500 bonus的时候我没有非常激动的感谢他(我和他提要加工资到十万新西兰元以 ...
其实我也不擅长和老板谈工资,不过谈工资主要就是看谁的筹码多,老板肯定是想尽量少花钱,自己多留点利润或减少点开支。如果你没有更好的下家,老板又死抠门,也只能是继续委曲求全,签支票的笔在他手里。
好像有点离题了,咱们还是接着聊web技术,怎么侃工资,提高自己的收入,我觉得应该重新开个帖子,应该会很实用:lol:lol
jojopig2002
发表于 10-7-2014 14:21:03
本帖最后由 jojopig2002 于 10-7-2014 14:22 编辑
ubuntuhk 发表于 9-7-2014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际上有三种方法可以设计JavaScript的类,这个博客写得还不错(但是还是不能掩盖JavaScript的类定义 ...
上次你介绍的js core也有js类的3种构建方式。
http://dmitrysoshnikov.com/ecmascript/javascript-the-core/
现在js也支持传统class的定义方法,我们公司现在也用这个方法来写类,传统的定义方法,可读性最强,同时这种定义方法在各种编辑器里浏览起来非常方便, js prototype和funtion prototype创建的class,可读性稍差。另一个好处是其他oo语言转过来的,上手很快。
class Foo {
constructor(name) {
this._name = name;
}
getName() {
return this._name;
}
}
class Bar extends Foo {
getName() {
return super.getName() + ' Doe';
}
}
var bar = new Bar('John');
console.log(bar.getName()); // John Doe
superopengl
发表于 10-7-2014 14:23:29
本帖最后由 superopengl 于 10-7-2014 13:25 编辑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问我为啥他给我今年NZ$2,500 bonus的时候我没有非常激动的感谢他(我和他提要加工资到十万新西兰元以 ...
看来你老板的思维还停留在90年代——能跑就行。程序员的机子再好也快不过服务器。程序员用好机子是提高效率,开发、debug都快,跟最终运行速度毛关系没有。
如果开发机子慢,程序员可能会盲目地纠结于一些效率问题,导致发布推迟。而这些问题在高性能的server上跑的时候根本不会发生。
再有就是慢机子和可能跑不了更多的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新开发工具和插件。
你老板鼠目寸光,不懂软件。换老板。道不同不相为谋。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4:30:23
jojopig2002 发表于 10-7-2014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次你介绍的js core也有js类的3种构建方式。
http://dmitrysoshnikov.com/ecmascript/javascript-the ...
这class 是所有浏览器都支持吗?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4:39:22
jojopig2002 发表于 10-7-2014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次你介绍的js core也有js类的3种构建方式。
http://dmitrysoshnikov.com/ecmascript/javascript-the ...
谢谢分享,这个link非常好,很仔细地分析了JavaScript的函数、对象、类的定义背后的机制。
不过class的关键字目前应该还没有正式公布(如果没理解错的话,应该是在JavaScript 2.0/ ECMAScript-262 v6中会正式公布),浏览器上的兼容性支持方面应该不好,你们是用在服务器端开发(nodejs?)吗?
black_zerg
发表于 10-7-2014 15:20:41
ubuntuhk
发表于 10-7-2014 19:12:07
分享一篇Node.js的文章,值得一读:
《Javascript 的前后端统一是个"笑话"吗?》
http://jianshu.io/p/5f6637bf15fd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9:33:45
black_zerg 发表于 10-7-2014 15: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 really hope that I could work from home. DDD works from home if I remember correctly. It's a good...
围城啦
这就和中国人想移民到澳大利亚,或者已经移民生活在澳大利亚但有想回中国的一样
在家工作的想到办公室工作,在办公室工作的想在家工作:)
woodheadz
发表于 10-7-2014 19:39:05
DDD888 发表于 10-7-2014 1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围城啦
这就和中国人想移民到澳大利亚,或者已经移民生活在澳大利亚但有想回中国的一样
:lol 我好像也有点这种感觉。老觉得上班和生活分不开,没有中间的状态转换 :tk_09
black_zerg
发表于 10-7-2014 20: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