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untuhk 发表于 25-5-2012 17:54:21

UB的声明

最近几天,围绕FreeOZ的域名保管问题,formatC发起了不少讨论,我不想猜测她的动机,我只想说,freeoz的域名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价值,我既不想将其私有(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没有这个想法),也不会随随便便给谁,我现在只是一个freeoz域名代管人的身份,只要有更合适、合理或代表公有的保管方式,我一定会移交域名。

但现在,请formatC及所有真心为论坛考虑的同学,请好好想想如何让论坛能休养生息,恢复人气。

我爱猫眯 发表于 25-5-2012 17:56:29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5-5-2012 17:5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几天,围绕FreeOZ的域名保管问题,formatC发起了不少讨论,我不想猜测她的动机,我只想说,freeoz的域名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价值,我既不想将其私有(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没有这个想法),也不会随随便便给谁,我现在 ...
:lol :lol :lol

大杨树 发表于 25-5-2012 18:15:59

:good :good :good :good

mite 发表于 25-5-2012 18:23:28

CELLO也是一样 不用去激将他 或者骚扰他。

需要是听听大家的呼声 快点改制



否则老麦实实在在怀疑你的动机和意图 你想干什么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25-5-2012 18:29 编辑 ]

5years 发表于 25-5-2012 18:24:15

UB太给力了。:good :good :good :good :good

侯大业 发表于 25-5-2012 18:26:38

回复 #5 5years 的帖子

UB不这么说,还能怎么说?:yct_81 :yct_81 :yct_81

侯大业 发表于 25-5-2012 18:28:42

原帖由 mite 于 25-5-2012 18:2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CELLO也是一样 不用去激将他 或者骚扰他。

需要是听听大家的呼声 快点改制

是不是请要求改制的大家站出来,报个名,看看占15万会员的百分之几?:yct_69 :yct_69 :yct_69

妮南 发表于 25-5-2012 18:30:47

这个域名又不是房产证。:lol

Maobama 发表于 25-5-2012 18:46:57

我现在也改变主意了,支持ub代表freeoz持有域名,但请ub把域名属FREEOZ公有,ub个人在新一届管理层产生前代行管理域名职责,这一句,写在FREEOZ的家园版上作为重要文件,cello和老丐,也要就托管的域名和钱做相同声明。

ubuntuhk 发表于 25-5-2012 19:23:03

回复 #9 Maobama 的帖子

同类的声明我在家园版做了不下五次声明了。不过有些人还是要以小人之心进行揣测,我无法控制。

另外,我也相信cello(保管另外一个域名)、老丐(保管Google 广告收入)、四香油饼(保管部分中国捐款)、luoyi727(保管澳洲部分捐款)的为人,他们也无意将属于公有的域名或广告收入占为己有。

域名虽然属于无形资产,但是私有化没有了大家的支持,一文不值。那些捐款和广告收入,一共也没几个钱,这几个同学都犯不着动这个心思。

xbb22 发表于 25-5-2012 19:26:14

明白明白,我这人就是先小人后君子做惯了,哈哈哈,请谅解。

black_zerg 发表于 25-5-2012 19:27:07

black_zerg 发表于 25-5-2012 19:33:37

abmm 发表于 25-5-2012 19:33:39

支持UB

本来就是个志趣相投的网友们凑在一起做的一个交流平台,现在被弄得那么复杂。不知道有些人怎么想的。

那些想办论坛的,自己去弄一个也费不了几个钱吧,产权也清晰,没必要非要盯着freeoz啊。

formatc 发表于 25-5-2012 19:33:47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5-5-2012 19:2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以目前的情况,我支持ub 永久持有域名,但不宜进入管理层。下面就是乱世了,ub拿着不是坏事。
我最近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这个意思,UB永久持有域名,但是论坛有管理者来带领版主建设论坛。

就是让UB宣布永久持有域名,不要“有条件的交出”

formatc 发表于 25-5-2012 19:35:49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5-5-2012 17:5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只要有更合适、合理或代表公有的保管方式,我一定会移交域名

我觉得这个“只要有更合适、合理或代表公有的保管方式”会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来利用,比如大家猜测中的我。

如果UB宣布永久持有域名,这个担心就不存在了。


麻烦大家看看我最近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说UB永久持有域名,你们非要歪曲我的意图,把我放在UB的对立面,不晓得是何居心。

我爱猫眯 发表于 25-5-2012 19:38:22

原帖由 formatc 于 25-5-2012 19:3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最近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这个意思,UB永久持有域名,但是论坛有管理者来带领版主建设论坛。

就是让UB宣布永久持有域名,不要“有条件的交出”
当今,"永久"两个字最不真实.
哪里有什么永久
邓小平还说100年不变呢

formatc 发表于 25-5-2012 19:40:29

回复 #17 我爱猫眯 的帖子

长期持有,这个字眼如何?

BLK 发表于 25-5-2012 19:45:26

回复 #18 formatc 的帖子

小格,公有的论坛,你发帖让Ub永久/长期持有,这不是把他架火上烤吗。

暂时放下域名的问题吧。

KYLIE2008 发表于 25-5-2012 19:47:28

支持ub:handshake

Dreamhouse 发表于 25-5-2012 19:48:11

支持UB
支持Cello

清风不写字 发表于 25-5-2012 19:49:31

原帖由 formatc 于 25-5-2012 19:3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个“只要有更合适、合理或代表公有的保管方式”会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来利用,比如大家猜测中的我。

如果UB宣布永久持有域名,这个担心就不存在了。


麻烦大家看看我最近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 ...

现在最用不着的就是纠结域名问题了。

black_zerg 发表于 25-5-2012 19:50:18

diamond168 发表于 25-5-2012 20:01:56

回复 #7 侯大业 的帖子

很赞成,搞公投吧,越快越好。

formatc 发表于 25-5-2012 20:02:34

原帖由 BLK 于 25-5-2012 19:4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小格,公有的论坛,你发帖让Ub永久/长期持有,这不是把他架火上烤吗。

暂时放下域名的问题吧。
这个是事实,我说出来,就错啦??

我就是把事情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好,不管论坛归谁,反正不会归我。明白了有什么不好?

恭喜UB在“特定时间”持有域名,直到出现一个符合“70人”代表的广泛“民意”的新领导机构产生。
原帖由 mite 于 25-5-2012 14:1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hioz.net/ibbs/thread-1019760-1-1.html

这个是民意吧


还有NGO的所谓PO选举 搞单人选举 这个是民意啊? 这个是强奸民意!
而且NGO这样的事情 不是所有的捐款人投票的结果 是民意吗?

xyz-xin 发表于 25-5-2012 20:32:18

我作为一个潜水员,最近目睹论坛的变化,一时摸不着头脑

但不管怎样,UB不是没有别的企图嘛,这么多年也证明了人品,总逼他干什么。大家还想在论坛玩就好好建设,成天吵来吵去的竟让人看热闹了

我最近也是,来了就上家园,别处无有意思啦

biped 发表于 25-5-2012 20:42:03

看来这里不成长了,大家还是去新足迹吧。

formatc 发表于 25-5-2012 21:41:10

原帖由 biped 于 25-5-2012 20:42 发表 http://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这里不成长了,大家还是去新足迹吧。
原来你是用马甲来拉人的呀??比我阴险多了~

biped 发表于 25-5-2012 21:43:28

原帖由 formatc 于 25-5-2012 21:4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你是用马甲来拉人的呀??比我阴险多了~
你终于承认你阴险了:handshake

formatted 发表于 25-5-2012 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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