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们还面临着一些人不通过合法手段废除基本法的风险。这并非空穴来风。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希望公布全部内版讨论记录的原因。即便我们把这些内容在基本法中写死,我们也并非高枕无忧。那些反对法治和民主体系的人,在有能力掌控局面的时候,是根本不会把基本法当回事的。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1-2012 09:4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普选制和议事院拥有最高权力这个应该写入基本法,设为永远不可修改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在里面了?)。这样就完了,省得大家费心的。 原帖由 青山 于 21-1-2012 00:1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知道开放普通网友参选的普选制是哪些人在坚持么?你提出的这些人,有些本身就是反对普选制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主张全部公开内版历史记录的原因。
是不是应该他们想要做决定的时候,就随时修改基本法,让他们随时加入议事院,然后再让他们修改基本法,取消普选制呢?
一些人想解散议事院就解散,想取消议事院就取消,然后再以“平民”的姿态,要求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做决策?
大过年的,能不能不要这么YY,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说的具体都是谁?证据在哪里?
谁反对普选制?谁想谁能随时修改基本法?谁要取消普选制?
谁想解散议事院就解散,取消就取消?谁要求修改基本法让他们做决策?
回答的时候请参照我的格式:青山贴违规大字报赶人,青山搞垮了第四届议事院。证据在我的签名档,以及这个帖子里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p;extra=&page=1 第84 102 176 楼。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012 08: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一些人的目标就是废除普选制,或者以完全由版主组成的委员会代替议事院行使最高决策权,内版一些讨论其实说得很清楚。不要看他们现在如何把自己打扮成“平民”。
而版主的任命则在这个委员会手中。这样FreeOZ的管理体系就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管理体系。几个人只要掌握了版主任免的权力,等于就掌握了整个FreeOZ。
这里面的一些人又说的是谁,版主委员会的提案是我提的,现在MILLER参选ZHT有一条就是要重新推动这个方案,青山你在这里指责的是谁?不要就知道在背后唾沫横飞,摆在台面上说。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012 10:2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还面临着一些人不通过合法手段废除基本法的风险。这并非空穴来风。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希望公布全部内版讨论记录的原因
我教你个办法,不用公开全部内板讨论记录:
公开2011年议事院2次解散的相关帖子,由zht团队决定相关性。 是谁谁心里清楚。你能否认那个版主委员会的方向,是否定普选制和普通网友出身的议事员参与最高决策的么?
你那个最终方案中保留的有关议事院的权利(比如议事院对财务预算的否决权,免职版主的权力等等),还是我跟你讨价还价才保留的,你能否认么?
版主委员会的方案,开始就是一个架空议事院的方案,按照你开始提的那个方案,议事院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决定权了,连财务都是版主委员会最终决定。
只不过在我的坚持下,你为了这个方案能够通过,才作出了一定的让步。你能否认么?
米勒要不要推什么样的版主委员会方案我不知道,至少他现在没有把自己打扮成“平民”,在这里"争取平民参政的权利"。
你能不能把你开始的版主委员会方案贴出来让大家看看?看看在你那个方案下,普通网友还有没有可能像现在这样通过普选直接加入最高决策委员会。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2-1-2012 10:3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里面的一些人又说的是谁,版主委员会的提案是我提的,现在MILLER参选ZHT有一条就是要重新推动这个方案,青山你在这里指责的是谁?不要就知道在背后唾沫横飞,摆在台面上说。 我赞成,不过我建议把所有有关系的历史帖子一起公布。让大家看看每个人都是什么角色。
原帖由 NEWGAY 于 22-1-2012 12: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教你个办法,不用公开全部内板讨论记录:
公开2011年议事院2次解散的相关帖子,由zht团队决定相关性。 为什么我很清楚。外边发言的一些人,在政论方面打过很长时间的交道了。他们的思路是什么我明白。
他们现在在做什么,我也很清楚。
尽管我的比喻并不很恰当,FreeOZ并没有GMD的腐败和私相授受。
但是这些人就在做40年代的GCD所作的事情。如果让他们得逞,FreeOZ决没有好结果。
大家来说说,当官说出这样的话是不是心理变态。
如果澳洲官员说出这样的话会怎么样了。在天朝也不能这样说啊!
在内版本说就没事。也许这就是有些官不肯大大方方地公开内版的心病。
青山肯定又逃避我了。 我不知道你这段话哪里来的。我也无权证实这段话。
不过40年代GCD做的是什么?打着民主的旗号,通过指责GMD不民主上台,上台后就彻底剥夺人们最基本的民主和自由。
大家多想想吧。 原帖由 青山 于 22-1-2012 10:2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内容现在就在基本法中,但是基本法不可能是不可以修改的。超过一定的比例的议事员肯定可以修改基本法。不然的话,如果某一届议事院把一些有问题的条款固化为不可修改的,那么FreeOZ的法治就进入了死胡同。
另 ...
青山说得没错,基本法是可以修改的。我作为一个普通网友,提出的修改基本法里面3.7.11 条的提案就获得了通过。按现行制度,普通网友每个月可以提出一个提案,只要超过2/3的议事员通过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所以大家如果对基本法有不满的,完全可以通过现行制度里的合法的途径来提议修改。
另外,看到很多同学现在都有参政议政的愿望,但是暂时受限于现行基本法中议事员的任期和议事院改组的相关规定。我觉得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试图解决,也就是可以先以网友身份提出一个关于现行基本法中相关条款的修改提案,使得增补议事员的选举可以马上举行,然后推动议事院通过;另外一个办法就是现行议事员任期满一年后的下一届选举中提出参选。 这种风险一直是存在的,而且并不小。所以我们在一直努力推进NGO,希望把公有和非营利,选举产生管理团队等基本原则纳入到法律保护的范畴。
希望在议事院多数人仍然遵循这些原则的时候,把这些通过受法律保护的组织章程确立起来。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人对NGO方案百般阻挠的原因。
因为一旦成立NGO,私有化就很难了。而只要NGO不成立,只要有一届议事院主张私有化或者公司化的人占到2/3多数,FreeOZ就会被不可逆的改变。
然而,这还只是符合基本法及程序的情况。事实上,一些人根本并不在意基本法。甚至明目张胆地主张废除基本法。或者抱着议事院能通过我的提议就尊重议事院,不能通过我的提议就采取非常方法废除议事院的态度。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不敢掉以轻心的原因。
所以绝不是把一些基本原则写入基本法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1-2012 16:0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这个趋势,按我对人性的理解,迟早有一届议事院会成功修改基本法,把freeoz的权利交到少数人手里去。无利不起早,有人想把论坛当作事业做也是正常,没有所有权就没有积极性。 议事院掌握最高权力和议事院普选这两条,除非设置为不可修改,否则议事院的架构迟早自己被自己干掉。 如果当界所有议事员都确定自己得到了好处或者自己也糊里糊涂,完全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把freeoz永久卖给某些人。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1-2012 15:0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这个趋势,按我对人性的理解,迟早有一届议事院会成功修改基本法,把freeoz的权利交到少数人手里去。无利不起早,有人想把论坛当作事业做也是正常,没有所有权就没有积极性。 议事院掌握最高权力和议事院普选这两 ...
NGO is the key solution to avoid this worst case.
回复 #41 青山 的帖子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可以提出你心目中的好人吗?不要因壹废食,改革就要有实际的行动,不要光改些皮毛,不痛不痒的,没有意义。 如果要想私有化,根本不需要用NGO的形式。
FreeOZ这几年来,都没有私有化就是明证。是谁明目张胆的讲要私有化,你可以问嘟嘟宝贝。
嘟嘟宝贝也可以补选议事员,但是我不赞同为了一些人的愿望,就修改基本法,马上搞补选。
嘟嘟宝贝也好,八戒也好,为什么不能等下届大选呢?
另外,这一届的五猪头是谁?你知道么?确实有人提出过五猪头,把基本法扔一边,直接废除议事院。这个人是谁,你也可以去问嘟嘟宝贝。
原帖由 xbb22 于 22-1-2012 16: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 ... 原帖由 xbb22 于 22-1-2012 15: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 ...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99825-1-1.html
http://www.freeoz.org/ibbs/forum-7101-1.html XBB手里没枪, 有什么好吵的。 吵到后来你又是进小黑屋。 让论坛领导吧捐款退了,大家拿了钱去喝一顿散伙饭, 投奔其他地方去就是了。 原帖由 xblues 于 22-1-2012 20:5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正点!
有枪才是关键,什么呼吁啊,都是白撤,毛主席不是说了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我就是好奇为什么中国人的东西搞到后来都是要靠枪来结局问题。 原帖由 xblues 于 22-1-2012 21:5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光是中国人啊,全世界都通用的道理。
错了。 原帖由 mk83 于 22-1-2012 19:0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XBB手里没枪, 有什么好吵的。 吵到后来你又是进小黑屋。 让论坛领导吧捐款退了,大家拿了钱去喝一顿散伙饭, 投奔其他地方去就是了。
非常赞成!
老丐能不能说说论坛现在的收支情况以及来源去向。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2-1-2012 22:3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赞成!
老丐能不能说说论坛现在的收支情况以及来源去向。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765-1-1.html 原帖由 coredump 于 22-1-2012 22: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0765-1-1.html 前两天还是公开的, 为什么放回收站了, 就是2012年捐款帖
等明年我问问 领导们把钱退了吧, 图个清静。论坛也不差这点钱 原帖由 xbb22 于 2012-1-22 15: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刚好相反,这届五个猪头完全可以以出资注册ngo的方式私有化这个论坛,连议事员是否会分到一瓢羹还得看五人帮的眼色。
如果青山看嘟嘟不顺眼,那么,8戒等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们是否可以补选议事员呢?你也 ...
lz的呼吁好像不是 老丐和青山就能决定的,(2个人就能修改基本法吗)
如果他们俩就能决定,要议事院 干吗?
如果说lz想争取他俩支持,也只不过是这2个人的个人意见,只占2票
与其再这里争论是喜欢谁谁不喜欢谁,不如做些更有用的
既然基本法是议事院立法的,我们就要尊重它。下面的网友就通过自己的方法参政议政了。
原帖由 insidee 于 2012-1-22 14:4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青山说得没错,基本法是可以修改的。我作为一个普通网友,提出的修改基本法里面3.7.11 条的提案就获得了通过。按现行制度,普通网友每个月可以提出一个提案,只要超过2/3的议事员通过就可以修改基本法。所以大家 ... 新的一年开始了,你们能不能换个话题炒作?炒太久了,观众都腻了。 我最近几天花很多时间在鬼佬的论坛上。 看他们也是满篇的吵架,也有歪楼的,类似青山的人。
就是没见过什么屏蔽敏感词啊, 删帖啊, 关小黑屋,封IP一类的事。
原来在论坛这个世界里也是分中国特色, 独裁统治,和民主自由的。 ;P ;P ;P 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23-1-2012 17:53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新的一年开始了,你们能不能换个话题炒作?炒太久了,观众都腻了。
他们还能想出别的话题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