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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换工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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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8-2-2011 01:4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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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年10月份递交的175,我的问题在于要不要告知移民局换工作的情况?

1、我申报的经验是07年8月-09年9月的,这个已经满足移民要求;我是09年10月递交的,就是说,递交的时候我已经离职了

2、09年9月我去了英国深造

3、2010年10月底回国,目前在一间500强企业从事同类工作

中介说不需要跟移民局申报换工作的情况,因为递交申请以后的情况是不算进移民评估的;但是我越想越觉得担心,不知道各位怎么看?谢谢!

工作经验没有任何问题,绝对真实得不得了了!

如果真得申报,那我现在申报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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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8-2-2011 12:46:51 | 只看该作者
实践上中介说得可能没错,但理论上任何change of circumstance 都应该申报!有专用form的。中介当然懒得花时间帮你弄。

Section 104 of the Migration Act 1958 (the Act) requires you to
inform th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the
department) of any changes in your circumstances that affect
any answer to a question in your application form.
You do not have to notify the department of any changes in
your circumstances that occurred:
• after you were granted your visa (if you applied for your visa
in Australia); or
• after you have been immigration cleared (if you applied for
your visa outside Australia)

http://www.immi.gov.au/allforms/pdf/1022.pdf

所以说技术移民应该尽量DIY,中介基本不贡献任何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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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8-2-2011 15:57:13 | 只看该作者
用1022申报change of circum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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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8-2-2011 16:46:3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是any affect the answers in the application form

自己没法把握啊~~~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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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8-2-2011 18:07:36 | 只看该作者
绝对应当告知移民局。
中介是懒省事。
一旦移民局贝雕原单位,人家说:没有此人!那就麻烦了。即使回答此人于2009年就不知去向了;你怎么办?中介负责吗?中介能负得起这个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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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8-2-2011 18:14:00 | 只看该作者
你读书这事儿没告知移民局?
递交后的提示明明白白写着,递交申请之后,个人信息的任何变化必须尽快通知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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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8-2-2011 18:26:12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您是在哪看到的?我看到的是affect the answers in the application for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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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8-2-2011 18:26:20 | 只看该作者
你说:中介说不需要跟移民局申报换工作的情况,因为递交申请以后的情况是不算进移民评估的。
不错,移民局是根据你申报时的文件进行审核;但是,移民局规定你有情况变更时要告知的义务。中介的话你不可全信呀,这是无数人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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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8-2-2011 18:3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刘克家 于 28-2-2011 19:07 发表
绝对应当告知移民局。
中介是懒省事。
一旦移民局贝雕原单位,人家说:没有此人!那就麻烦了。即使回答此人于2009年就不知去向了;你怎么办?中介负责吗?中介能负得起这个责吗?


说查无此人肯定不至于,我离职时间是清楚明白的写在application form里的,社保单/雇主推荐信和合同都是齐全的;这样的话移民局就必须拿出更硬的证据说是False document,但是社保是国家出的,合同是公证件;

不知去向更加无从说起了,周末刚刚响应号召去做了体检的,再说我离职以后的情况也没义务向前雇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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