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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TONY XIONG- 475签证问与答之三- 焦点问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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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07 18:2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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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签证问与答之三

焦点问题篇

继去年TONY在网上发表了495签证(现为475签证)问与答之一、之二的文章后,许多朋友发来了更多新问题,希望予以解答或澄清。为帮助更多的朋友了解475签证的有关政策,特此推出475签证问与答之三- 焦点问题篇, 帮助更多的朋友在澳大利亚安家落户,扫除后顾之忧。本文为TONY一家之言,不为所答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欢迎大家踊跃提问,希望我的回答涵盖更多大家关心的问题,以帮助更多的475签证申请人。本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是:go_oz_migration@yahoo.com.au. 本人的网址是:www.tonymigration.com., 本人QQ群号:3767335

问题一:2007年9月1日开始,澳大利亚联邦移民部推出了新的475签证持有人转永居的规定,即只要满足转永居的基本条件,475签证持有人不需要再经过第二次州担保就可以直接向澳大利亚移民局递交申请转永居。请问:这是不是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在任何边远地区生活、工作和学习?

答:不知道大家注意到移民局网站上说的这样一句话没有:“You and any accompanying secondary applicants, must agree to live and work or study 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of Australia.”这里大家注意,移民局网站上并没有说:” in any Regional Area of Australia”,而是说:“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of Australia”,所以,这个Specified(英语意为“指定的,规定的”)就限定了475签证持有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地点。这一点,西澳州担保网站说得明白:“Note: Western Australian Government Sponsorship is not transferable to other Australian States or Territories without the approval of the SMC(西澳的‘State Migration Centre’相当于南澳的‘Immigration SA’)”;维多利亚州的担保网站也说得明白:“I am a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holder and have been sponsored by another state – can I move to Victoria? To move to Victoria from another state as a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holder, you will need to contact your sponsoring state government to request that they release you from that state. You will then need to contact the Victorian Skilled Migration Program (SMP) to discuss your case.”,笔者通过电话已了解到各州在这一问题上均采用相同的政策。

问题二:那你上面说不能转,为什么我知道有人转了?如果我想要转,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转吗?是不是说要在当前所在的州住满3个月后才能允许转担保?

答:政策是死的,人总是活的。笔者在澳洲的执业过程中体会到: 澳洲是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当友善。如果你真有理由要生活到其他州,向州政府提出来要求转担保,一般也都能获得批准。那什么叫做“真有理由”呢?一般来说,在其他州的边远地区找到了工作,有雇主开具的OFFER或在当前的州工作、生活或学习,产生了某些不利因素,进而影响到家庭或孩子的成长等一些“Companionate and compelling reasons”。提出这些理由,州政府都会认真考虑的,当然相应的证明是不可以少的。多数人转担保,是因为在其他州的边远地区找到了工作,有了雇主的OFFER,然后返回头来,要求当前所在州的政府同意其离开,并要求新的州政府同意提供担保。笔者有一个申请人,在昆省的ROCKHAMPTON的一个SHOPPING CENTERE找到了一份澳洲人雇主的按摩工作,老板很喜欢他的CHINESE MESSAGE 技术,给他OFFER,要留他下来。于是他就申请转担保,很快就获得南澳洲政府批准,并获得昆省政府的接受。

总之,有关的法律手续一定要办妥,免得在日后转永居或在其他方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不可挽回的后果。对于,在当前所在的州住满3个月后才能允许转担保的说法,并非属实。其实,只要有正当理由就可以转,没必要住满3个月。

问题三:我今天拿到了495或475签证,明天就要结婚了,显然我的配偶不在原申请里,怎么办,能不能把他也一起办过去,与我到澳洲生活?我是不是要到澳洲生活后,才能申请他过来?

答:回答是肯定的。你不需要到澳洲生活后,再申请你的配偶来澳洲。澳洲是一个最讲究人性的社会,处处的口号是“Fair go”或“Fair Dinkum”。因此,你就大胆地结婚,生孩子吧!如果你的情况在申请后发生了改变,你要首先通知原担保州增加担保,并向移民局申请,为配偶申请475签证。这就相当于,留学生的陪读签证一样,陪读一方的签证永远跟原学生的签证类别与条款是一致的。如果原学生的签证被取消,跟随的一方也要自动取消。当然,在为配偶申请475签证时,你要提供你们婚姻关系的合法性、真实性与持久性。

如果是新生儿,就很简单,只要通知原担保州增加担保,并向移民局申请475签证。

问题四:我来澳洲登陆后,发现一个人租房子挺不划算的,我如果以后一直跟房东住,不单独租房子,那我不可能有自己的租房账单,也不可能有水费、电话费、燃气费、区政府费等一系列房东才有的费用账单。我该怎么办呢?两年后转永居,如何来证明我在现在的地方生活了两年?

答:这点其实不用担心。只要你的房东能向你出具租屋证明,载明居住时间、地点、金额、房东姓名、联系方式等等内容。有了这些东西,你就可以作为你在哪里居住的证明了。笔者最近获得139签证的一个申请人,他在澳洲的担保人一直与其房东居住,他本人来澳洲十几年了,没有买自己房子。他出具了上述租屋证明,移民官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当然你还要有其他证明,如银行账单、手机账单、图书馆的通知、什么当地俱乐部的来信、什么某个教会给你的来信、你朋友或父母给你的来信等等吧,总之,只要寄到同一个地址项下,都能证明你的居住史。

问题五:如果475签证持有人在指定的担保地区工作,但是雇主来自于悉尼或其他别的地方,可不可以?时不时被要求在担保地区以外出差或培训,可不可以?从中国初到澳洲,在非担保地区可以停留多长时间?

答:只要475签证持有人在指定的担保地区工作、生活与学习,就没有违法签证条款8539,因此不用担心雇主是来自于何方,工资是从何地方发放。工作合同(contracts)、办公地点、来往的办公信件、工资单(pay slips)、年度报税时工资支付汇总表(group certificates)、养老金信息表 (superannuation information),等等均可以作为475签证持有人证明在担保州的边远地区工作的证据。475签证持有人可以到指定的担保地区以外出差或参加培训,但一般不要超过1个月。从中国初到澳洲,在非指定的担保地区一般可以停留3个星期;海外学生原先在非边远地区学习,后获得了487签证的,要在3个月内完成所有手续,迁往担保州的边远地区工作、生活与学习。以上数字只是一般要求,特殊情况是可以个案处理的,不是不可以改变的。

问题六:总有人问TONY:“我要是到了澳洲的担保地区,做自己的生意行不行啊?”在转永居时,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这一点太明确了,你可以自雇(SELF-EMPLOYED)也可以被雇(EMPLOYED)。从来都没有哪个州政府说不可以的。这是维州的明确回答:“Can I run a business with a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Yes, you can meet the conditions for the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by running your own business. Please see the DIAC website for information on meeting the visa conditions.”那移民局的网站上是怎么说的呢?在申请转永居的887签证网页里,移民局说:“There is no restriction on the type of work that you may undertake. You could work for an employer or yourself. The only restriction is that the employment must be both of the following: (1)full time;(2)undertaken 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in Australia。 在转永居时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是: (1)full time;(2)undertaken 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in Australia。 注意:做生意的人士年度要为公司提交tax returns给税务局。这是一份必备的文件,不管公司经营是赢还是亏,tax returns是必须报的,说明公司一年的经营活动。

问题七:持有475签证,我可以享受国民保健(Medicare)吗?最快什么时候我可以享受?

答:因为475签证为临时性签证,所以持有者是不能享受国民保健(Medicare),但可以购买针对475签证持有人而设的全家及个人医疗保险。但是,如果475签证申请人已满足了转永居的条件,只要一向移民局递交转永居的申请,并收到移民局的确认信和申请费收据(the department acknowledging your permanent residence application and the receipt of payment for your application),申请人就可以立即申请 国民保健(Medicare)卡了,这样申请人就不用担心移民局什么时候才会对其永居申请做决定了,直到批准你的永居以及成为永久居民之后,申请人一直可以使用国民保健(Medicare)卡。

问题七:持有475签证,我可不可以置业?有什么规定?

答:475签证持有人,可以置业,但只能购置计划外的土地或房屋(land or a home off the plan)。如果买土地,要在购买成交后的,12个月内开始建设。你只能买主要是以居住为目的的二手房子(You are able to buy second hand property for primary residence only.)你也可以买超过5千万澳元(50 million)或以上的商业用房。具体细节,请参考以下网站:“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website or call 02 6263 3795.

问题八:你能不能再说一说,这12个月转永居的工作经验是个什么样的要求?

答:概括为以下4点就是:
(1). 长度要有12个月,可以不连续,总之你能加起来的工作经验要有12个月;
(2).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30个小时。每周有30个小时或以上的工作时间,就可以被认定为全职工作;
(3).你可以做任何工作,可以是技术工作,也可以是非技术工作,只要是合法的工作;
(4).你可以做一份或两份工作,加起来每周不少于30个小时,并且有12个月。

问题九:你能不能再说一说,如果我的家人也同我一起拿到了475签证,但是他们想登陆后回中国生活,只是我一个人来澳洲到指定边远地区工作、生活和学习2年,同时全职工作12个月,2年后我的家人能不能与我一起转永居?

答:475转887的政策是:“一人满足,全家满足”,所以只要你一个人能满足转永居的条件,2年后你的家人也能拿到永居。但是记住:你的家人生活在海外是可以的,但是在澳洲境内,就必须到指定边远地区与你一起生活,不能到指定边远地区以外的地方生活,比如悉尼等大城市,这是违反签证条款的。

问题十:TONY,边远地区到底好不好找工作?两年后好不好转永居?我不想去边远地区,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答:边远地区有两层含义:一,经济欠发达地区;二,人口增长较缓慢地区。其实澳洲好多小城市的生活水平与居住环境一点也不比悉尼等大城市差,只是人口少,相对比较安静,工作机会也相对较少,但是生活费用低,特别房屋的价格要便宜不少。TONY在澳洲生活多年了,总体感觉是,澳洲这个地方,遍地是机会,正应了我们中国一句话,那就是:“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我们当时在澳洲读完书以后,也是同学中不少人哭着喊着找不到工作,什么白人喜欢印度人,不喜欢中国人啦,中国人与印度人参加面试,一定要印度人不要中国人啦等等之类的论调。结果,后来留下来的,坚持下来的,到了今天人人都有了房子,有了车子,有了票子。所以,走出国门,给自已一个机会,试一试是不是象别人说的那样--在国外找不到工作,生活好可怕。中国还有一句话:“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自尝一尝。”总之,TONY要用原来一位房东鼓励TONY的话作为这本文的结语,就是:“…你不要担心啦,阿猫阿狗都拿到了身份,你还能拿不到。”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 本帖最后由 Darling 于 7-11-2007 19: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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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untuhk + 20 谢谢转载好文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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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1-2007 18:27:34 | 只看该作者
转的真快- -

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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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7-11-2007 18:47:13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大家对Freeoz的支持,同时也提醒各位移友:大家在互相交流信息的同时,也请注意某些移民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7-11-2007 19: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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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7-11-2007 19:18: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rling 于 7-11-2007 18:24 发表
问题九:你能不能再说一说,如果我的家人也同我一起拿到了475签证,但是他们想登陆后回中国生活,只是我一个人来澳洲到指定边远地区工作、生活和学习2年,同时全职工作12个月,2年后我的家人能不能与我一起转永居?

答:475转887的政策是:“一人满足,全家满足”,所以只要你一个人能满足转永居的条件,2年后你的家人也能拿到永居。记住:他们生活在海外是可以的,但是在澳洲境内,就必须到指定边远地区与你一起生活,不能到指定边远地区以外的地方生活,比如悉尼等大城市,这是违反签证条款的。


这个解释是否准确?因为我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希望能看到官方的明确说明,可在移民局网站上怎么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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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7-11-2007 20:22:01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六:总有人问TONY:“我要是到了澳洲的担保地区,做自己的生意行不行啊?”在转永居时,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这一点太明确了,你可以自雇(SELF-EMPLOYED)也可以被雇(EMPLOYED)。从来都没有哪个州政府说不可以的。这是维州的明确回答:“Can I run a business with a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Yes, you can meet the conditions for the Skilled -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by running your own business. Please see the DIAC website for information on meeting the visa conditions.”那移民局的网站上是怎么说的呢?在申请转永居的887签证网页里,移民局说:“There is no restriction on the type of work that you may undertake. You could work for an employer or yourself. The only restriction is that the employment must be both of the following: (1)full time;(2)undertaken 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in Australia。 在转永居时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是: (1)full time;(2)undertaken in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in Australia。 注意:做生意的人士年度要为公司提交tax returns给税务局。这是一份必备的文件,不管公司经营是赢还是亏,tax returns是必须报的,说明公司一年的经营活动。


这个 貌似好像自雇要达到一年多少的营业额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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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8-11-2007 10:55:25 | 只看该作者
貌似240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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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8-11-2007 12:0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tiantian_ann 的帖子

这些问题要发email给TONY吧,
看他能不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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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8-11-2007 12:04: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iantian_ann 于 7-11-2007 20:22 发表
问题六:总有人问TONY:“我要是到了澳洲的担保地区,做自己的生意行不行啊?”在转永居时,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这一点太明确了,你可以自雇(SELF-EMPLOYED)也可以被雇(EMPLOYED)。从来都没有哪个 ...




这些问题要发email给TONY吧,
看他能不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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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8-11-2007 14:51: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千与千寻 于 8-11-2007 12:04 发表
这些问题要发email给TONY吧,
看他能不能解答

呵呵 还没有打算自雇,记忆中在SA的移民局网站上看到的。自雇会有营业额的要求
那么多看来我是没资格自雇了
也许到了SA看情况好了会考虑吧
现在是不考虑了

不过SA这样的规定好像更利于洗银子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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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9-11-2007 21:26:51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子 ,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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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3-11-2007 10:38:06 | 只看该作者
转的真快啊, 我从TONY网页上才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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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4-11-2007 17:49:25 |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子不要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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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4-11-2007 18:50:45 | 只看该作者
我是TONY帮忙申请的,极高的效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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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4-11-2007 18:56:38 | 只看该作者
哈,TONY又出新作了?我去网站上看看~~最担心转PR的事了>.<F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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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4-11-2007 19:19:28 | 只看该作者
猫猫别担心啦. 会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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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5-11-2007 21:18:26 | 只看该作者
Tony 回答了很多人想知道的问题.
感谢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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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5-11-2007 21:33: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TONY把其他类别的问题,
也作一些解答!!!! TONY , 请闪亮登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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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6-11-2007 10:38:13 | 只看该作者
TONY也是我的代理律师呀, 他的帖子都转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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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6-11-2007 11:15:19 | 只看该作者
Tony 我大大的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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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6-11-2007 11:39:4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再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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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6-11-2007 18:52:05 | 只看该作者
我今天在群里看到家庭减税计划,
那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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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6-11-2007 20:52:32 | 只看该作者
看过的人顶一下啦, 好让其他有疑问的移友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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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17-11-2007 18:00:31 | 只看该作者
期待新的文章快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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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8-11-2007 20:25:04 | 只看该作者
TONY是我的中介律师,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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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19-11-2007 14:38:3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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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9-11-2007 20:23:08 | 只看该作者
TONY的群共享增加内容啦~  快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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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2007 14:02:54 | 只看该作者
QQ群号:376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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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2-11-2007 12:37:3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担心转PR的事情, TONY能不能作个跟踪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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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2-11-2007 20:36:21 | 只看该作者
我要移民啊, 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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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3-11-2007 15:19:46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 你要说一下你的情况, 别人才好给建议,
或者你直接写信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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